教师要认定哪些材料呢-教师要认定哪些材料

教师在认定学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时,需要根据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相干法律法规进行审查。常见的认定材料包括:学习成绩单、个人简历、推荐信、作品集、实习经历证明等。同时,还需要斟酌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技能、发展潜力等因素。终究,由学校相干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核,肯定是不是符合录取标准。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下列证明或者材料:(一)身份证明;(二)学历证书或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三)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指定的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证明;(四)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所毕业的学校对其思想品德、有无犯罪记录等方面情况的鉴定及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五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下列证明或者材料:

(一)身份证明;

(二)学历证书或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三)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指定的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证明;

(四)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所毕业的学校对其思想品德、有无犯罪记录等方面情况的鉴定及证明材料。

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或者材料不全的,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应当及时通知申请人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