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省有定向选调生资格-哪些省有定向选调

定向选调是提拔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制度。目前,定向选调生一般由省级以上内容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主要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另行发布)的应届毕业生展开招录。

以下是目前部份地区定向选调生的具体情况:

1、 北京市: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9所“双一流”建设高校定向选调生。

2、 天津市:南开大学、天津大学、中国民航大学等5所“双一流”建设高校定向选调生。

3、 河北省:河北工业大学、燕山大学等7所“双一流”建设高校定向选调生。

4、 山西省:山西大学、太原理工大学等6所“双一流”建设高校定向选调生。

5. 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大学、内蒙古科技大学等4所“双一流”建设高校定向选调生。

6、 辽宁省:大连海事大学、东北大学等5所“双一流”建设高校定向选调生。

7、 吉林省:长春理工大学、吉林大学等4所“双一流”建设高校定向选调生。

8、 黑龙江省:哈尔滨工业大学、东北林业大学等4所“双一流”建设高校定向选调生。

9、 上海市: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8所“双一流”建设高校定向选调生。

10、 江苏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大学等8所“双一流”建设高校定向选调生。

11、 浙江省:浙江大学、浙江工业大学等7所“双一流”建设高校定向选调生。

12、 安徽省:安徽大学、合肥工业大学等7所“双一流”建设高校定向选调生。

13、 福建省:厦门大学、福州大学等7所“双一流”建设高校定向选调生。

14、 江西省:江西财经大学、南昌大学等5所“双一流”建设高校定向选调生。

15、 山东省: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等5所“双一流”建设高校定向选调生。

16、 河南省:郑州大学、河南大学等5所“双一流”建设高校定向选调生。

17、 湖北

河南省2024年定向选调生招录公告

关于“河南省2024年定向选调生招录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对象

河南省2024年定向选调生计划定向国内部分高校选调527名2024年应届优秀毕业生到省直、省辖市市直机关工作。其中,省直选调生59名,省辖市市直选调生468名。

选调范围包括部分国内高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不含选调高校招生分数低于本校统一录取分数线的其他校区或分校),以及世界100强和国内外高水平大学的毕业生。具体高校名单可参考附件。

二、选调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8年11月及以后出生),硕士毕业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5年11月及以后出生),博士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11月及以后出生)。

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能力和素质。

具备拟任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报考省直职位的考生,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选调程序

网上报名:考生于指定时间内在报名网站上提交个人信息并选择报考职位。报名网站将实时公布各岗位报名人数和审核情况。

资格审查:河南省相关部门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考生将获得参加考试的资格。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需参加河南省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一定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将采用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

体检和考察:通过面试的考生需进行体检,并接受考察组的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

公示和录用:考察合格的考生将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录用。

四、注意事项

考生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接收相关通知。

考生需遵守考试纪律,不得作弊或违反考场规定。一旦发现作弊行为,将取消考试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考生需按照要求参加各项考试环节,缺考或未达到要求者将无法获得录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