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式分工是什么意思-旧式分工是什么
旧式分工是指在生产过程当中,不同工种和技能的人各自完成自己的任务,并且各个任务之间相互独立,没有堆叠或交叉。这类分工方式被广泛利用于制造业、服务业等领域中。旧式分工的优点是能够提高效力和生产力,同时也有助于保证产品质量和稳定性。
3.它也存在一些缺点,比如难以实现跨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同享,和可能致使工作效力低下等问题。
怎样认识分工及其在社会历史上的作用
社会分工
分工结果
劳动生产力上的改进,以及在劳动生产力指向或应用的任何地方所体现的技能熟练性和判断力的大部分,似乎都是分工的结果。有了分工,同数劳动者就能完成比过去多得多的工作量
,其原因有三:第一,劳动者熟练程度的增进,势必增加他所能完成的工作量。第二,由一种工作转到另一种工作,常要损失一些时间,因节省这种时间而得到的利益,比我们骤看到时所想象的大得多。第三,利用适当的机械能在一定程度上简化劳动和节省劳动。分工的结果,各个人的全部注意力自然会倾注在一种简单事物上。所以只要工作性质上还有改良的余地,各个劳动部门所雇的劳动者中,不久自会有人发现一些比较容易而便利的方法,来完成他们各自的工作。
产生和发展
分工是人性中某种倾向的必然结果,虽然这种倾向是非常缓慢和逐渐发展起来的。分工是在社会发展一定阶段上产生的。人类社会起初只是性行为方面的分工,后来由于天赋、需要、偶然性等等而出现了自发地或自然地产生的分工。这种“自然地产生”的分工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社会分工。真正意义上的社会分工是原始社会后期出现的。那时由于人口的增长和生产的进一步发展,出现了3次社会大分工:第1次是农业和畜牧业的分离,形成了专门从事农业或牧业的劳动者;第 2次是手工业和农业的分离,出现了专门的工匠和独立的手工业者;第3次是商业的出现,产生了专门从事商业活动的商人。在3 次社会大分工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物质生产劳动和精神生产劳动(见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见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分离和对立。只是从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分离的时候起才开始形成为真实的分工,社会分工同自然分工的主要区别是:
①它不再是按性别和年龄等生理特点、局限于家庭范围内的物质生产劳动的分工,而是按劳动类型和形式在社会范围划分的具有广泛性的劳动分工;②不再是偶然存在的劳动分工,而是具有固定性专业划分的、稳定存在的社会性分工;③是受着私有制、阶级对立制约着的社会分工。社会分工突出地表现为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分别由不同的人担任。在阶级社会中,劳动人民被排挤于从事脑力劳动之外,社会分工具有明显阶级对立的性质。马克思把这种劳动者被迫从事某种劳动、固定在一定劳动活动中的专业分工,称作“旧式分工”。社会分工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而发展变化。社会分工决定于生产力水平(包括生产工具的类型和特点)和生产关系性质。在不同的社会历史阶段,分工具有不同的特点、形式,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由于生产规模狭小、经济和科学技术发展水平不高,社会分工处于不发达的较低级的阶段。封建社会农业中的分工由于土地的小块经营而受到了阻碍,在工业中,各手工行业内部根本没有实行分工,而各手工行业之间的分工也是很少的。随着近代工业的出现、资本主义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造成了社会分工的广泛发展,主要表现在:新的生产领域和生产部门的增加,企业或工厂内部分工的出现,生产过程的专业化分工越来越细,在整个社会中形成复杂的分工体系,并把分工扩展到国际范围,出现了国家间的分工。资本主义的专业化分工使阶级社会分工所具有的固定化的性质获得了自己最充分的表现,劳动者个人完全屈从于分工。
社会分工的类型
社会劳动体系中基于协作的专业划分方式。 简单的说,分工分为自然分工和社会分工,自然分工即性别的分工、天赋差别的分工等等。社会分工即随着生产的发展在自然分工的基础上产生的真正的社会分工,如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分工。社会分工是一个有着不同类型和层次的复杂体系。历史发展阶段不同,各个国家具体情况不同,社会分工的体系也不同。一般地说,社会分工按不同种类、内容可区分为:
①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分工。
②生产劳动中的物质生产劳动和精神生产劳动的分工。
③社会物质生产劳动包括:一般的分工,即工业、农业、交通运输业等各大生产领域的分工;特殊的分工,即同一生产领域不同生产部门的分工;个别的分工,即企业或工厂内部的分工。
④精神生产劳动包括政治领域、科学研究领域、文化教育领域之间的分工以及各个领域内部的分工。
⑤在非生产劳动的分工中包括社会具体管理领域、社会服务领域、商业贸易领域之间的分工以及各个领域内部的分工。
⑥社会分工还分为国内社会分工和国际社会分工、社会的基本分工和非基本分工等。不同类型和层次的分工之间犬牙交错、相互制约,社会制度不同,各种分工具有的内容和性质也不尽相同。
社会分工的作用
社会分工在人类历史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一方面,它表现为社会经济形成过程中历史进步和必要的发展因素,另一方面,它又是文明的、精巧的剥削手段”(《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403页)。具体表现在:
①对社会经济、科学、文化的发展具有重大的推动作用。在一定意义上讲,分工就是生产力。分工是提高劳动效率和技术水平的有力手段。分工和联合是互为条件的,分工的发展推动着生产过程的统一、联合、协作,形成社会化的生产,并不断开辟着新
的生产领域。分工发展的程度是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分工也是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产生和发展的重要条件。在生产力发展程度较低的条件下,由于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分工使一部分人能够有时间专门从事科学、文化的活动,为科学、文化的发展创造了条件。没有分工,就不会有人类科学文化的发展。
②分工是私有制、阶级产生的重要条件,是阶级社会各种对抗性矛盾的重要原因。在原始社会末期,由于产生了社会分工,使一部分人占有了生产资料,专门从事政治、社会管理,成为统治的剥削阶级;另一些人因为丧失了生产资料,只能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成为被统治被剥削的阶级,从而产生了阶级对立。马克思指出:“分工从最初起就包含着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材料的分配,因而也包含着积累起来的资本在各个私有者之间的劈分,从而也包含着资本和劳动之间的分裂以及所有制本身的各种不同的形式。分工愈发达,积累愈增加,这种分裂也就愈剧烈”(《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1卷,第73页)。分工引起工商业劳动和农业劳动、城市和乡村的分离以及城乡利益的对立,从而也引起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之间的分裂。这种自发的分工不是出于自愿的,对人来说成为一种异己的、使人的活动丧失主动性的力量。“这种力量驱使着人,而不是人驾驭着这种力量”(《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1卷,第31页)。
③固定性的分工使社会中的每一个人被封闭在狭窄的专业活动范围之内,为了训练某种单一的活动,其他一切肉体的和精神的能力都成了牺牲品,造成畸形发展的“片面的”人。
固定性分工的消灭
固定性分工同私有制、阶级对立相联系,在生产力和科学技术发展程度不高的情况下是必然存在的现象。随着生产力和科学技术的高度发展、私有制和阶级对立的消灭,它也必将归于消灭。这是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历史发展的必然。劳动的专业化分工是生产的必要环节、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内在要求,它决不会被消灭,相反地随着社会生产力和科学技术的发展还将得到不断发展。社会主义社会消灭了私有制、阶级对立,消灭了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 工业和农业、 城市和乡村的对立,从而也就消除了社会分工的自发性和对抗性。社会分工必将得到协调的发展,并成为社会主义建设的强大的推动力。一定阶段上存在着的固定性分工残余和三大差别将随着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最后归于消灭。未来共产主义社会是一个没有旧式固定性分工而劳动专业化分工高度发展的社会,人们在新的社会分工形式下将获得全面的自由的发展。
第三节剥削与资本论疑问
马克思主义观点认为,造成人的片面发展的根本原因是私有制和旧式分工,只要存在私有制,人的片面发展就是必然的。
社会分工是超越一个经济单位的社会范围的生产分工,包括社会生产分为农业、工业等部门的一般分工以及把这些大的部门再分为重工业、轻工业、种植业、畜牧业等产业或行业的特殊分工。
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包含两部分内容,科学社会主义革命理论,科学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科学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包含两部分内容:第一部分内容,科学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结构设计;第二部分内容,科学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运行原理设计。
一 剥削和剥削阶级
剥削是指一些人或集团凭借他们对财富和资源的占有或垄断,利用信息、技术,不公平的收入分配权利等各种经济优势;减少和剥夺那些没有或者缺少相关资源的社会成员或社会群体的劳动价值和个人财产的经济行为和方式。现指使用[他人] 劳动力而不给予公平的或相当的报酬,是无偿地占有别人劳动或收入的经济行为。
在经济学中剥削行为主要凭借生产资料和商品的私人所有权来进行的。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由于实行生产资料和财富商品私人占有制度;剥削和交换占主导地位,劳动成果归资本家所有。所以整个社会就是一架剥削劳动者和消费者的机器,剥削无处不在,成为基本的经济制度。
由于人类存在着自私和聪慧的理性,我们所熟知的经济领域如生产、交换和服务等领域经济人群;他们为了获取最大剩余劳动价值以满足自身和相关人群的经济需求;,在付出了自己的劳动价值外,他们也或多或少的进行着剥削行为。如产品垄断和价格歧视……
商品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属性。而价值因劳动而具有劳动价值,也会因交换产生交换市场价值。所谓市场价值就是因市场需求增减而产生的劳动价值比例交换。他们的差异性就是剩余价值。资本家为追求剩余价值,一方面会改善经营策略,减少劳动价值。另一方面也会加强市场营销和垄断能力,使商品市场价格提高。所以剥削是广泛的和相互的客观存在。
在社会文明的发展中,由于自私和劳动能力的的不同,确实存在着资源分配不平衡,财富集中,土地兼并,贫富悬殊加大等一系列社会现象的发生。这不单是各人劳动劳动价值的不同,这也是剥削行为相互掺杂造成的结果。
在劳动力市场上,主导工人工资的是企业家,而不是工人,工人明显处于弱势地位!劳动力是不稀缺的,所以价格低于劳动价值。这种不等价交换交换,就是剥削的真相!在国际贸易中,不等价交换也一直存在!科技含量高的工业品价格远远高于技术含量低的农业品,美其名曰剪刀差。这就是发达国家在剥削发展中国家的方式。
剥削是人类贪欲的产物。社会上剩余产品的出现是剥削产生的物质前提条件,社会分工的发展和财产私有的产生以及社会阶层分化是剥削产生的现实基础。
剥削的产生出自于交换和分配,不仅指消费物资的交换和分配,而且指生产条件的交换分配。而生产条件的分配取决于财产的占有。
在市场经济下,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结合是通过劳动市场的交易进行的,劳动为商品,资本按劳动价格支付工资给劳动者;劳动价格与劳动发挥作用所创造的财富是不等的,后者大于前者,这个差额就是财富的剩余。因此,商品交换就成为资产阶级追求其内在剩余价值的主要工具。
剥削制度的依次更替,表明了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关系的变革是由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状况的客观规律所决定的。表现为历史上的一种进步,这种进步是通过激烈的社会矛盾来实现的。但是,剥削制度的进一步发展,会成为生产力发展的桎梏。
在一些乌托邦思想家设想中,人民作为“先进生产力”的代表,会推翻剥削制度,建立没有阶层、没有剥削的乌托邦社会。
在人类社会历史上,先后出现过三种剥削制度:即奴隶制、封建制和资本的剥削制度。这些剥削制度有着共同的本质:对剩余劳动的剥削。然而,不同的剥削制度,榨取剩余劳动的具体形式又有区别。在奴隶社会,生产资料和奴隶本身都为奴隶主所有,奴隶主的剥削采取直接占有无报酬的奴隶劳动及其产品的形式,这是一种最残酷、最野蛮的剥削形式。
在封建社会,地主占有地租。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地租先后采取劳役地租、实物地租和货币地租的具体形式。
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劳动力成为商品,资本剥削剩余劳动占有剩余,相应地对劳动者的必要劳动支付工资。资本对工人的剩余劳动的剥削,工人的全部劳动都获得了报酬;工资是工人的劳动价格,是为维持工人生活的必要劳动部分;剩余劳动形成的利润为资本所有者所占有。
总之,在不同的剥削制度中,都存在过从属性质的剥削形式,如商人通过不等价交换进行的剥削,高利贷者的高利贷等等
2 按照剥削的定义,我们也能知道什么是剥削阶级。
剥削阶级,是指占有生产资料,自己不劳动或只有附带劳动,无偿占有他人劳动成果的团体和集团。
阶级是一个历史范畴,是生产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原始社会末期,生产力有了一定的发展,出现了剩余产品,劳动力有了价值,为阶级的产生提供了可能性。但是,要使这种可能性变为现实还需要经过社会分工以及随着社会分工而产生的产品交换,出现生产资料私有制。恩格斯说:“分工的规律就是阶级划分的基础”。分工,指的是旧式分工或自发分工,即具有固定专业划分的分工。为什么说分工的规律是阶级划分的基础呢?首先,有分工,就必然有产品交换,而有了产品交换,就会加剧财产的积聚和集中,使财富日益掌握在部分人手屯从而促进私有制的形成和发展。有了生产资料私有制,就把社会成员一分为二,即分为占有生产资料的剥削阶级和不占有生产资料的被剥削阶级。其次,分工的进一步发展,出现了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分工和对立。由于这种分工,出现了只消费不生产、只享受不劳动的人。这些脱离生产劳动的人,专门从事生产的管理以及政务、司法等活动,成为剥削阶级的组成部分。
在阶级社会或特权等级社会里,特权者凭借社会制度所赋予的特权,剥削无权的被统治阶级和其它生产要素所有者(经营者)。这种剥削制度,是一种政治强制形成的剥削,即不是通过自愿自由的交易形成的剥削。资本主义社会之前的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都是阶级社会,其剥削主要是权力剥削。而资本主义社会本身仍是一种阶级社会,通过资本的自身增值来进行剥削。当然这种方式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和工人的斗争变得更加柔和,更加隐蔽。在我国三大改造顺利完成之后,剥削一度绝迹。
2.市场经济的垄断剥削
是在市场经济社会里,自由主义一向是主流力量,在封建时代成长起来的市民阶层转化为了资产阶级,在少数人占有土地和资本所有权,通过市场的自由交易对无产阶级的剩余价值的合法取得,实际上,对于一个具有专业技能的劳动者,他总要被资产阶级剥削或成为资产阶级基础上才能存活,因为只有市场有权评定这样人的价值。
一种意见认为,正因为阶级不仅是一个经济范畴,而且也是一个广泛的社会范畴,所以剥削阶级的消灭也必然是一个复杂的过程。这一过程大体包括三个步骤:第一步,无产阶级夺取政权,推翻剥削阶级的统治,这是消灭剥削的先决条件;第二步,剥夺剥削阶级的生产资料变更所有制,这是消灭阶级剥削的决定性步骤;第三步,消灭作为剥削阶级的社会力量,包括镇压剥削阶级的反抗和将剥削阶级分子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三、什么是“资本”
资本家之所以能够无偿地占有工人的剩余价值,是因为他手里掌握着货币和厂房、机器等生产资料这些资本。但是,货币、厂房、机器等并不天然就是资本,资本家要使自己的货币能够增值并转化为资本,就必须用货币购买劳动力商品,把生产资料当作工人活劳动的吸收器、作为对工人剥削的手段。由此可见,劳动力成为商品,是货币转化为资本的关键,是进行资本主义剥削的前提。因此,从本质上说,“资本不是一种物,而是一种以物为媒介的人和人之间的社会关系”(《资本论》第1卷,第834页),也就是资本家对雇佣工人的剥削关系。
马克思根据“资本”在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不同作用,把资本区分为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
不变资本是指资本家用于购买生产资料的那部分资本。这部分资本在生产过程中只是借助于工人的具体劳动,把它原有的价值转移到新产品中去,不会发生价值量的变化。
可变资本是指资本家用于购买劳动力的那部分资本。这部分资本在生产过程中不仅能通过雇佣工人的劳动再生产出购买劳动力所支出的那部分价值,而且能生产出比这个价值更大的价值,即剩余价值。可见,能够带来剩余价值的,不是资本家垫支的全部资本,而只是可变资本。把资本区分为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有助于我们更深刻地揭露资本家剥削工人的实质。
四、资本家如何剥削工人
资本家为了榨取更多的剩余价值,总是采用各种残酷、狡猾的手段尽可能提高对工人的剥削程度,其实现途径主要有两种:绝对剩余价值的产生和相对剩余价值的产生。
1、绝对剩余价值: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工人的劳动日,分为必要劳动时间和剩余劳动时间两个部分。在必要劳动时间不变的情况下,一天的劳动时间越长,剩余劳动时间就越多,剩余价值率就越高。或者采用提高劳动强度的方法迫使工人进行紧张的劳动,在同样长的时间里支出更多的脑力、体力,生产出更多的产品。这种靠延长工作日增加剩余劳动时间或提高劳动强度变相延长劳动日而生产的剩余价值,叫做绝对剩余价值。
2、相对剩余价值:延长劳动日和提高劳动强度的方法受到客观条件的限制和劳动者的反抗后,资本家采取了缩短必要劳动时间的方式提高剩余价值率。即在劳动日长度一定的情况下,通过革新设备、改进工艺和强化管理等方法提高劳动生产率,从而缩短必要劳动时间。这种在劳动日长度不变的条件下,通过缩短必要劳动时间相对延长剩余劳动时间而生产的剩余价值,叫做相对剩余价值。
绝对剩余价值的产生是资本主义发展初期技术发展缓慢条件下的主要剥削手段;相对剩余价值的产生是在资本主义发达阶段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而采用的主要剥削手段。总之,在整个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资本家总是两种方法同时并用,不断加重对工人阶级的剥削。正如马克思指出的,
“在资本主义体系内部,一切提高社会劳动生产力的方法都是靠牺牲工人个人来实现的;一切发展生产的手段都变成统治和剥削生产者的手段”。(《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707页)
综上所述,我们不难发现,资本主义生产的目的和决定性动机是榨取更多的剩余价值。剩余价值规律是资本主义的基本经济规律。
在资本主义社会,由于有限的生产资料和财富绝大部分逐步聚集到了极少数大资本家手里,普通劳动者根本没有资金和资源等条件去自主创业,即使从事小作坊、小商贩在资本垄断下也难以发展和存活。随着城市化的迅猛发展,广大城镇劳动人口下岗失业,乡村农民失地进城,使有人身自由没有经济来源的无产者大量涌现,他们为了生存只能被迫选择向资本家出卖劳动力换取生活资料,从而使劳动力市场永远处于供大于求的状况,为资本家剥削劳动者提供了用之不竭的廉价劳动力资源。因此,在资本主义社会,即使科技再发达,自动化水平再高,只要存在雇佣制,剥削就不会消亡,直到资本主义被社会主义所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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