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工作-阜康有什么单位

阜康市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管辖的一个县级市,具有众多企事业单位。以下是一些主要的单位:
1、 阜康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城市的行政事务。
2、 阜康市人民检察院:负责监督、调查和起诉犯法活动。
3、 阜康市人民法院:负责审理和判决各种案件。
4、 阜康市教育局:负责管理全市的教育工作,包括学校、教师和学生。
5. 阜康市卫生局:负责监督和指点全市的医疗保健工作。
6、 阜康市文化局:负责保护和推行当地的文化遗产。
7、 阜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推动城市的发展和改革。
8、 阜康市财政局:负责管理城市的财政收入和支出。
9、 阜康市公安局:负责保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
10、 阜康市交通局:负责计划和管理城市的交通运输系统。
以上内容仅是部份单位,阜康市还有许多其他的政府机构和非营利组织,涵盖了各个领域。
阜康市公安局辅警工资
6057元。根据查询易考吧官网显示,阜康市公安局辅警基本工资1372元,岗位工资1600元,维稳值班补助费1050元,伙食补助费600元,个人和单位应缴纳的五项社会保险1135元,绩效工资300元,合计6057元。
阜康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县级市,由昌吉回族自治州代管。
阜康市位于天山东段北麓,准噶尔盆地东南缘,东与吉木萨尔县相连,西与首府乌鲁木齐市相邻,南依天山,北与阿勒泰地区相接,隶属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
阜康历史悠久,早在汉唐时期就是古丝绸之路北道上的重要驿站,公元1776年,乾隆皇帝取“物阜民康”之意赐名建县。
1992年撤县设市。
全市总面积8500平方公里,有汉、回、哈萨克等26个民族,下辖天池景区、阜康产业园(甘河子镇)和3镇3乡、3个街道办事处,市域有3个兵团农场、20多家中央及区、州驻市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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