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警属于什么职业类别-辅警属于什么

辅警,是指在公安机关指挥和领导下,根据国家法律进行执法的辅助人员。在中国,辅警通常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依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辅警,由县级以上内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录用,实行与其所在的公安机关或人民警察队伍相配套的管理制度;另外一种是非公务员编制的辅警,由县级以上内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招聘,实行与本单位或上级公安机关相配套的管理制度。

高速辅警属于什么单位

高速辅警属于服务型职业。

其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等方式招聘使用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辅警的职责有:

1、社区管理、特种行业管理、养犬管理等公安行政管理活动;

2、信息采集、数据统计、文字记录等警务活动;

3、专业技术、后勤等警务保障活动;

4、公安机关确认的其他辅助性警务活动。

综上所述,辅警,是属于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

法律依据:

《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发挥警务辅助人员在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开展行政管理和服务人民群众等方面的作用,保障警务辅助人员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的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统称辅警),是指面向社会招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辅警按照职责分工,分为文职辅警和勤务辅警。辅警实行分级管理制度。

第四条

辅警应当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警务辅助工作。辅警协助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履行职责的行为后果由其所在公安机关承担。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辅警队伍建设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辅警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服装装备、教育培训和日常管理等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辅警招聘、使用和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及机构编制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辅警管理的相关工作。

辅警是正式编制吗

辅警不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辅警是公安机关聘请的警务辅助人员,不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此不构成滥用职权罪的主体。根据《刑法》的规定,滥用职权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辅警作为合同工,适用《劳动合同法》,与公安机关建立的是劳动关系,不具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地位。因此,即使辅警在工作中存在不当行为,也不会以滥用职权罪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可能会受到相应的行政或治安管理处罚。

辅警的法律地位:

1、定义与性质:辅警,又称警务辅助人员,是指协助公安机关民警执行公务的辅助性人员;

2、聘用关系:辅警不是公务员,通常与公安机关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属于事业单位或社会聘用人员;

3、工作内容:辅警主要负责交通管理、治安巡逻、出入境管理等辅助性工作;

4、权利与义务:辅警在执行公务时享有一定的执法权力,但受到公安机关的监督和管理;

5、待遇与保障:辅警的薪酬和福利待遇通常由聘用的公安机关根据相关规定确定。

综上所述,辅警作为公安机关聘请的警务辅助人员,不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此不构成滥用职权罪的主体,但可能会受到相应的行政或治安管理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辅警不属于事业单位。辅警是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是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辅警,是属于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所以既不是行政编制,也不是事业单位编制;以合同制度居多。

辅警队伍,是一支在功能和配备介于公安和保安之间的由公安机关直接指挥管理的队伍,其身份可能没有正式公安那么“靓丽”,但是其工作性质却不容小觑,辅警人员承担了大量巡逻、执勤以及交通道路疏导等工作,大量警力因此得到解放,可投入到治安、刑侦、反恐等关键领域工作。所以说,辅警是公安队伍中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也不为过。

辅警工作职责:

1、治安巡逻检查、卡口值守、接处警、维持大型公共活动以及突发案(事)件现场秩序、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的扭送、纠纷调解、治安宣传教育等警务活动;

2、疏导交通,劝阻、查纠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维护交通事故现场秩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警务活动;

3、社区管理、特种行业管理、养犬管理等公安行政管理活动;

4、信息采集、数据统计、文字记录等警务活动;

5、专业技术、后勤等警务保障活动;

6、公安机关确认的其他辅助性警务活动;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

第二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的规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条令给予处分。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处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给予处分。

公安机关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追究纪律责任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