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组织作弊罪-什么叫组织作弊

组织做弊是指多人协同做弊的行动,一般表现为在考试等竞争性环境中,为了到达自己的目的,通过相互帮助、交换答案等方式共同做弊。组织做弊是一种不道德的行动,违反了公平比赛的原则,对个人和全部社会都会带来负面影响。因此,在各种比赛中应当严格遵照规则,坚决抵制组织做弊的行动。

组织作弊罪立案标准

法律主观:

组织作弊即行为人在根据法律规定进行的国家考试中,实施了组织作弊的行为。近些年的考试作弊行为大多呈现出“多人对多人”的集团式作案方式,形成了“术业有专攻”的利益链。作弊行为一般通过“传出试题”和“传入答案”两个主要过程来实现。整个作案流程组织严密、分工明确、多人配合,共同牟取暴利,其中组织行为居于核心地位。这里的组织行为是指发起、组建和设立考试作弊的团伙(如招募、雇佣、拉拢、收买相关人员等),为组织考试作弊活动制订计划、进行谋划和布置,实际指挥、调整具体措施的实施、人员的分工与安排等。组织的对象也不仅限于考生,组织家长、监考人员或者相关辅导教师参与作弊的,也属于组织作弊。 组织考试作弊罪 是《刑法修正案(九)》新设罪名。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一款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款所规定的行为是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考生作弊,罪名应当确定为组织考试作弊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教育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罪,是指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

扩展资料

作弊是指通过一系列隐瞒的手段使得自己的成绩效符合硬性标准的行为过程,也是一种非法过关,违规过关的行为。作弊是多方面的——考试成绩、体育成绩、游戏排名等等,都有此类行为。

构成要件

“组织”,是指组织、指挥、策划进行考试作弊的行为,既包括构成犯罪集团的情况,也包括比较松散的犯罪团伙,还可以是个人组织他人进行作弊的情况。有学者认为,行为人为特定的应考人寻找替考者,而没有组织多人替考的,不应认为是本罪(可成立代替考试罪的共犯)。

责任形式

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既包括直接故意,也包括间接故意。比如说,在国家考试过程中,某些监考人员极其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对考生考试作弊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行为,虽然是间接故意,也构成本罪。

常见问题

1、本罪的认定

本罪是行为犯。行为人实施了组织考试作弊的行为,考生一旦开始实施作弊,行为人就成立既遂。因为组织考试作弊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考试制度,如果仅有组织行为而没有作弊行为,难以反映出这种法益的侵害性。

正因此,在他人组织作弊时,为其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如果组织作弊的人没有使用这些作弊器材或帮助,因为没有任何法益侵害与危险,提供帮助者不应以犯罪论处。

2、本罪的处罚

根据刑法第284条之一第1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