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支队属于什么专业类别的-督察支队属于什么专业

督察支队通常隶属于公安系统,是一个负责监督和检查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履行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机构。因此,它的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和对违法行动进行调查和处理。

至于专业方面,督察支队通常需要具有公安专业知识和技能,例如法医学、刑事侦察学、治安管理学等。他们还需要掌握一定的管理和组织能力,以便有效地管理和领导队伍。

督察支队属于公安专业。

公安类专业职位是什么意思

公安专业职位是指公安系统(公安机关)的部,厅,局,所等(包部设局,厅设总队或处,局设支队,大队或分局)的具公安专业性质的职位。比如县局设立的有:刑警大队,交警大队,治安警察大队,巡警大队,经侦大队,国保大队,禁毒大队,网监大队,人口管理大队,法制办,信访办,督察室,110指挥中心,装备股,政工室,办公室,辖区派出所等都属于公安专业职位。

公安警察的职位分类:

1、综合管理类:

是指履行政工、文秘、审计、财务装备、科技管理、信访、后勤保障等职能的岗位。纪检监察、党务、离退休干部管理、群团等机构参照综合管理岗位进行管理。

2、执法勤务类:

是指履行指挥处警、国内安全保卫、经济犯罪侦查、治安管理、刑事犯罪侦查、出入境管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监所管理、交通管理、禁毒、反邪教、反恐怖、警务督察、法制等职能的岗位。

3、警务技术类:

(1)是指专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为公安机关履行职责提供刑事技术、行动技术、网络安全技术、警务信通技术等专业技术支持的岗位。

(2)根据《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和公安分局内设机构分为综合管理机构和执法勤务机构。

(3)执法勤务机构实行队建制,称为总队、支队、大队、中队。

(4)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分为警官职务、警员职务和警务技术职务。

公安警察的职务职责:

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3、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4、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5、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6、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7、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8、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9、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10、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公安机关履行警务指挥职责的人民警察实行警官职务序列。

公安机关领导成员和内设综合管理机构警官职务由高至低为: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公安机关内设执法勤务机构警官职务由高至低为:总队长、副总队长、支队长、副支队长、大队长、副大队长、中队长、副中队长。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派出机构、内设执法勤务机构和不设区的市、县、自治县公安局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置主管政治工作的政治委员、教导员、指导员等警官职务。

第十二条 公安机关履行警务执行职责的人民警察实行警员职务序列。

公安机关及其内设综合管理机构警员职务由高至低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公安机关内设执法勤务机构警员职务由高至低为:一级警长、二级警长、三级警长、四级警长、一级警员、二级警员、三级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