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联机关什么编制好-残联机关什么编制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一级社会团体,其工作主管单位是国务院残疾人工作调和委员会。它是由智力障碍人、精神障碍人、肢体残疾人士及视障人士组成的全国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关于在县(处)级以上内容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实行两重领导体制。即:接受中共中央政治局书记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的领导;受中共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文化和旅游部、卫生健康委、应急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统计局等国家部委和省级人民政府的业务指点和监督。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下属有秘书处和7个专门协会,分别是中国盲文图书馆、中国听力语言康复研究中心、中国残疾人文化体育中心、中国残疾人艺术团、中国残疾人体育协会、中国残疾人康复协会和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残联是什么性质的单位
残疾人联合会属于群团组织,是参加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残联机关的人员都是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管理,还有下属的事业单位,都是使用行政、事业编制。
残疾人联合会是什么性质的单位
属于群团组织,是参加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残疾人联合会一般指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China Disabled Persons’Federation),简称中国残联,
是经国务院批准和国家法律确认的残疾人自身代表性组织,是由中国各类 残疾人 代表和残疾人工作者组成的全国性残疾人事业团体。
第一条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简称中国残联)是国家法律确认、国务院批准的由残疾人及其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组成的人民团体,是全国各类残疾人的统一组织。
第二条 中国残联的宗旨是: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发展残疾人事业,促进残疾人平等、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
(最多18字)
残联既不属于公务员编制,也不属于事业编制,而是属于社会团体性质的组织。
一、残联的性质与定位
残联作为残疾人事业的重要组织,旨在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推动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其定位为社会团体性质的组织,既不属于国家行政机关的公务员编制,也不属于事业单位的事业编制。
二、残联的组成与职责
残联由残疾人代表和残疾人工作者组成,代表残疾人的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推动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其职责包括: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科研、用品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规划和计划,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承担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承担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残联与社会各界的合作
残联在推动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过程中,积极与社会各界进行合作,争取更多的支持和资源。同时,残联也鼓励残疾人自强不息,积极参与社会生活,为社会的发展做出贡献。
综上所述:
残联作为社会团体性质的组织,既不属于公务员编制,也不属于事业编制。其职责在于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推动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并积极与社会各界合作,共同为残疾人创造更好的生活环境和发展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二条规定:
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残疾人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禁止侮辱、侵害残疾人。禁止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残疾人人格。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条规定:
本条例所称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国家机关以外的组织可以作为单位会员加入社会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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