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戒要写什么条件才能立案-强戒要写什么条件
“强戒”是指强迫戒毒,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被强迫履行的吸毒者已屡次吸毒并且构成了犯法情节;
2、 申请强迫戒毒的人已被诊断为得了严重的毒品依赖症状,并且经过了医学评估确认;
3、 被强迫履行的吸毒者在前一次强迫戒毒的过程当中表现良好,没有出现再次吸毒的情况。
以上内容是强迫戒毒的基本条件。不同国家和地区可能有不同的具体规定,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相干部门。
强戒人员提前释放的条件
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一段时间后,经诊断评估,对于戒毒情况良好的戒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一般情况下是不能提前释放的,但是如果当事人已经成功戒毒的,可以提前释放。
戒毒程序是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投送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强制隔离戒毒所)执行后,经诊断评估,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可根据戒毒人员实际戒毒情况,提出提前解除或延长强制隔离戒毒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原决定机关批准。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必须执行强制隔离戒毒1年6个月以上;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后,由强制隔离戒毒场所转到戒毒康复中心继续戒毒康复,再回归社会。各分、县(市)公安局法制部门负责接收并审核强制隔离戒毒所呈报的审批材料,报分管戒毒工作的局领导审批后由法制部门及时通知强制隔离戒毒所。各分、县(市)公安局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强制隔离戒毒所呈报的提前解除或延长强制隔离戒毒的材料应当包括:《提前解除/延长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呈批表》(一式三份)、《诊断评估表》、《康复戒毒协议书》(复印件)。《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或《延长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由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按一式五份填写,其中提供给强制隔离戒毒所三份、本局法制部门存档一份、送本局禁毒部门备案一份。
强制戒毒的条件: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法律依据:
《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规定》
第五十八条
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戒毒人员进行诊断评估。对强制隔离戒毒期限届满且经诊断评估达到规定标准的戒毒人员,应当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经诊断评估,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戒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意见或者延长强制隔离戒毒期限的意见,并按规定程序报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批准。强制隔离戒毒所收到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出具的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或者延长强制隔离戒毒期限决定书的,应当及时送达戒毒人员。
第五十九条
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在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三日前通知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同时通知戒毒人员家属、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将其按期领回。戒毒人员出所时无人领回,自行离所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及时通知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
对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所外就医人员,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及时通知其来所办理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手续。
吸毒被强戒两年算不算有案底
强戒所不一定要两年。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二年。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一年后,经诊断评估,对于戒毒情况良好的戒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执行强制戒毒具体还是得看是否符合以下条件:
1、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2、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毒品的;
3、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_;
4、经社区戒毒,强制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毒的;
5、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被强制戒毒的人员会被关押进行戒毒,这里就有期限的规定,毕竟是对人身自由的限制,不会毫无期限地进行关押。
自入所之日起计算。对强制戒毒期满仍未戒除毒瘾的戒毒人员,强制戒毒所可以提出意见,报原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批准,延长强制戒毒期限;但是,实际执行的强制戒毒期限连续计算不超过一年。
(一)一般关押戒毒的期限就是三个月至六个月。
(二)有特殊情况,最多不能超过一年。
结合我国最新的规定一般是3-6个月,但如果有特殊的情况,那么对吸毒人员进行强制戒毒的期限也是可以达到1年的。我国对毒品的打击是很严格的,大部分涉及到毒品的行为其实都是被认定为了犯罪,如贩卖毒品、制造毒品等等。另外,毒品对人身的危害也很大,小编在此呼吁千万不能去沾染毒品,严重会导致家破人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十七条,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二年。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一年后,经诊断评估,对于戒毒情况良好的戒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
吸毒被强戒两年不算有案底。
对吸毒者进行戒毒治疗,一般应包括三个阶段:
1、脱毒。为减轻吸毒者停掉毒品后出现的戒断反应,给予戒毒者以药物治疗或控制其出现的戒断反应的过程。脱毒是戒毒治疗的第一步和基础;
2、康复。脱毒后,吸毒者仍存在心理依赖和一定的身体依赖,对毒品的渴求和稽延性戒断反应仍要持续很长时间,所以,要对戒毒者在脱毒的基础上进行康复治疗,以巩固脱毒效果,克服心理依赖;
3、重新步入社会的辅导,亦称帮教。是指在完成上述两个阶段后,重点帮助戒毒者为重返社会做好各方面的思想准备,如开展帮教,教他们如何社交、求职、处理家庭关系和应付生活中的压力等,激发其抗拒毒品的觉悟与决心,并在他们出所后建立固定的联系,进行定期的随访和检查。
强制戒毒的条件有:
1、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2、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3、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4、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综上所述,没有记录,强制戒毒记录不会进入人事档案的。强制戒毒和人事档案没有太大关系的,但是戒毒记录会记录在个人档案中(公安局内网)。身份信息却是记录终身了,戒后3-5年可以取消动态管控。
法律依据:
《戒毒条例》第十三条
对吸毒成瘾人员,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并出具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送达本人及其家属,通知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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