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事业编制和事业编制有区别吗-区事业编是什么

区事业编是指在市、县、区、街道等所属事业单位中招录的工作人员。这类编制人员与公务员一样,属于国家事业编制。通常情况下,考取区事业编需要通过人事考试或组织提拔的方式进行。区事业编相对公务员编制而言,福利待遇和工作压力等方面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但是也具有稳定性和较高的社会地位。
区编制,是正规编制吗?事业编制有细化吗?
区编制属于事业编;
编制性质分行政编制、行政附属编制和事业编制,行政编制是国家和省下达的,市、县根据编制总额下到各行政(公务员机关)、事业单位。
如果是区分编制级别的,如市属事业、区属事业、镇属事业,那就是正规编制。但也有的地方,在国家下达的行政编制、行政附属编制、事业编制外,还设一部分县属、区属编制,是一种过渡编制形式,是解决机构改革时多余人员的一种临时编制。
事业编制细化:目前事业单位的分类主要有三大类:公益性、准公益性、经营性。
一、管理岗位:
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四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各等级职员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三级、五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四级、六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
2、四级、六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五级、七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3、七级、八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4、一级、二级职员岗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技术岗位:
1、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2、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应包括准入控制的要求。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各有关部门以及事业单位在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基本条件基础上,根据行业指导意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本部门以及本单位的具体条件。
4、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条件,由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按照《试行办法》、本实施意见以及行业指导意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
三、工勤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扩展资料
事业单位
1、教育、科研、卫生等事业单位,根据其专业技术人员比较集中,工作人员的水平、能力、责任和贡献主要通过其专业技术职务来体现的特点,实行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工资制;
2、地质、测绘和交通、海洋、水产等事业单位,由于从事野外或水上作业,具有条件艰苦、流动性大和岗位责任明确的特点,实行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工资制;
3、文化艺术表演团体,根据艺术表演人员成才早、舞台青春期短、新陈代谢快的特点一,实行艺术结构工资制;
4、体育运动员,根据其技术要求高、竞争性强、成才早、交替快的特点,实行体育津贴和奖金制;
5、金融单位,根据其担负着贯彻执行国家金融政策和参予调控国民经济的特殊任务的特点,实行行员等级工资制。
考虑到事业单位的特点,为了更好地发挥工资的保障和激励作用,事业单位的工资构成分为固定部分和灵活部分。
1、固定部分: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水平高低、责任和贡献大小;
2、灵活部分: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实际工作量的多少;
3、单位资金来源不同,其工资构成中的固定部分和灵活部分所占比例也不同。
(1)、全额拨款单位固定无灵活部分;
(2)、差额拨款单位的比例为6:4;
(3)、自收自支实行企业化管理的单位,灵活部分比例还可以扩大一些,国家不作统一规定。
法律分析:开发区事业编是正规事业编的,事业编制,是指为国家创造或改善生产条件、增进社会福利,满足人民文化、教育、卫生等需要,其经费一般由国家事业费开支的单位所使用的人员编制。事业编制分类:(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编制使用事业编制,但具有一定的行政执法职能,须参加公务员考试,待遇参照公务员,其实也是一种公务员,但是因为国家对行政编制数量管控很严格,所以衍生出了此类编制。如国考中的国家统计局调查队系统、银监局证监局、气象局及地方的城管等等。(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又叫全额财政拨款事业编制,多为一些公益性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等。(三)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由财政进行差额拨款,待遇和收入在一定程度上与效益挂钩,如医院和部分景点等。(四)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法律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第九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
(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
(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试、考察;
(五)体检;
(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七)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二十一条 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年度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聘期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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