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的消防档案一般由什么部门管-由什么部门管110

“110”是中国报警电话号码,一般情况下由公安机关或人民警察机关管理。拨打“110”后,公安机关会立即派员前往处理。

110指挥中心归谁管

法律分析:110指挥中心属于公安局管理。

110指挥中心系统是应急指挥的中枢,是网络中心、信息中心、信息发布中心、通迅中心、调度中心、监控中心的功能汇集。受理110报警电话和各种渠道的报警和求助。指挥调度各警种、各部门的警务活动。受理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和民警违法违纪问题的投诉工作。分析研究社会治安状况的规律,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负责对下级指挥中心建设、110报警服务台建设的业务指导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条城市和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应当设立110报警服务台,负责全天24小时受理公众紧急电话报警、求助和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现时发生的违法违纪或者失职行为的投诉。

打110是本地派出所吗

法律分析:公安局的业务可以简单划分为:刑事、治安、交通管理、消防、出入境、人口管理、国内安全保卫等等。

1、办公室: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等

2、指挥中心:负责受理“110”接报警工作等。

3、政治部:市公安局党委主管政治工作的办事机构,是负责全市公安机关队伍建设的职能部门。内设秘书处、组织处、人事处、宣传处等和4个处级机构。

4、监察室:负责纪检、监察及审计工作。

5、警务督察中队:负责对全市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纪守法情况进行监督。

6、法制支队: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法制建设和执法工作。

7、警务保障处:负责机关财务、器材装备、房产、基建、安全保卫及警务保障工作。

8、信访工作处:负责贯彻落实信访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以及机关群众来信来访的办理等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一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制定本法。

第二条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三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适用本法的规定;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适用本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航空器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适用本法。

打110不是本地派出所。拨打110报警电话报警,出警是根据110指挥中心指派的,该出警是有系统记录的,出警民警事后是要反馈出警处理情况的;拨打当地派出所电话报警,出警是根据报警电话,由派出所负责人制定民警处理的,接案民警只要依法处理即可,其后期处理情况不需要反馈到110指挥中心。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公安和派出所的不同之处,公安局是政府职能部门,派出所是派出机构,以维护所管辖地的治安管理为己任,县一级的基本上每个镇上都有派出所;在对治安方面,派出所大多处理这方面的事务,公安局则很少过问此方面的事情。为了加强社会治安,维护公共秩序,保护公共财产,保障公民权利,市、县公安局可以在辖区内设立公安派出所。

打110和当地派出所都可以向公安局报警;110一般是本市或者本县公安局指挥中心统一接警,然后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再将案件转给所在地派出所。如果派出所及其民警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可以打110投诉。

110除了接受报警之外,还会转接对警察的投诉举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十五条 对本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以外的其他行政机关、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按照下列规定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二)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三)对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分别向直接管理该组织的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或者国务院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四)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五)对被撤销的行政机关在撤销前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也可以向具体行政行为发生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由接受申请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