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勤务具体指什么工作-执法勤务具体指什么

执法勤务是指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机构中实行的警务活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保护社会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违法犯法活动;

2、 参与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3、 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和合法财产;

4、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动进行处罚;

5. 接受大众举报,处理大众来信来访等。

上面数据是关于执法勤务的基本概念和主要职责,具体的履行过程当中还需要斟酌法律、法规和相干的政策规定。

执法勤务是指哪些职位?

执法勤务岗位是指履行指挥处警、国内安全保卫、经济犯罪侦查、治安管理、刑事犯罪侦查、出入境管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监所管理、交通管理、禁毒、反邪教、反恐怖、警务督察、法制等职能的岗位。

按照国家的有关部署,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类别和工作特点,公安机关招警职位分为综合管理职位、执法勤务职位和警务技术职位3类。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序列的意见》(国办发〔2008〕9号)规定,综合管理机构是指履行政工、文秘、审计、财务装备、科技管理、信访、后勤保障等职能的机构。纪检监察、党务、离退休干部管理、群团等机构参照综合管理机构进行管理。执法勤务机构是指履行指挥处警、国内安全保卫、经济犯罪侦查、治安管理、刑事犯罪侦查、出入境管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监所管理、交通管理、禁毒、反邪教、反恐怖、警务督察、法制等职能的机构。警务技术机构是指专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为公安机关履行职责提供刑事技术、行动技术、网络安全技术、警务信通技术等专业技术支持的机构。

综合管理职位、执法勤务职位和警务技术职位的范围,在国家关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序列改革的法规文件出台前,由省级公安机关根据国办发〔2008〕9号文件规定提出类别意见,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文件出台后,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参考资料: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序列的意见》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