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人员是什么编制类型-企业人员是什么编制
企业人员的编制一般分为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两大类。国家机关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派出机构、法定组织,和具有管理职能的社会团体等。事业单位是指利用国有资金举行、依法注册登记并独立承当民事责任的社会组织,如教育机构、科研机构、文化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体育机构等。企业人员则是指企业单位中的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生产人员、销售人员等。
国企职工是什么编制的?
法律分析
国企编制就是国有企业正式职工的用工编制,简单说就是直接和该国有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称为国企职工。国有企业的员工大致分为四种类型,前两类有编制:(1)国有企业的高管一般是国家任用的,譬如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的党委书记等都是国家编制,为副部级别。
(2)国有企业的正式工,就会跟单位签一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就是俗称的编制内员工。
(3)国有企业的合同工,和该单位签署一定期限的合同,合同期满则重新签订或离开。
(4)临时工,作为劳务派遣安排到该单位上班,但实际合同是由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国家将人才分为三类:
1、干部身份,即行政管理者的身份,级别有科级、处级、厅局级、部级、国家级等;
2、专业技术人才,这类人通常被叫做什么工程师,什么师的,走专业职称路线,级别分为5级,助理级、员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五个职称;
3、普通工人,级别目前也分为五级: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七十条 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本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可以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四级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层次的职级。调任人选应当具备本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条件和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并不得有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调任机关应当根据上述规定,对调任人选进行严格考察,并按照管理权限审批,必要时可以对调任人选进行考试。
法律分析:国企劳动合同制员工算编制,国企签订合同的正式工就是有编制的,与劳务派遣签订合同的临时工就是没有编制的。国有企业那叫企业编制,不叫行政编也不叫事业编制,在企业的编制就是企业设了几个岗位,每个岗位都需要多少人,那就是编制。劳动者与国企签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是通过考试或者选拔等程序入职的,则算有编制。如果没有上述程序的,仅仅只是与国企签合同的,没有职位的,则不算有编制。事业单位企业编制通常有两种情况,一是该单位除了有事业人员的编制外,还有的人员按企业用工对待,不占事业编制,他们属于工勤人员。二是单位除了事业编制外,另办有企业性质的单位,隶属于这个事业单位,该企业性质单位的人员当然身份是企业员工。但在实际中,这个事业单位为了方便工作,把不同性质单位的人员混合使用。尽管是在混合使用,但人事管理上身份截然不同。而且因为长期一样的工作,往往连属于企业编制的人员自己都会忽略了其身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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