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书是谁写的-吏书属于什么类
吏书属于史书种别。
在清代县衙的编制都是什么职位?共有几人?
清代县衙的编制人数,各县情况不同,中等大小的县大约为百人。根据清代咸丰至同治年间陕西省紫阳县衙人员的俸银资料,其中咸丰十一年资料表明,计有县衙各类人员105人领取俸银、工食银,年总需银两为833两1钱8分。
清代县衙的编制如下:
1、知县,正七品。
掌一县民政治理、决讼断狱、劝农赈贫、讨奸除猾、兴养立教等事。主要精力在刑名和钱谷两项。刑名即司法审判,一个案子从勘查检验到缉捕人犯、羁押禁监、审理宣判,知县都要亲力亲为。还有收钱粮征商税也要知县亲自过问。
由于地方事务都由知县一手包办,知县好坏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一县百姓命运。因此有人将知县称为“父母官”。
2、县丞,正八品。
明以前主文书、管仓储。清代与主簿一起协助知县分掌一县粮马、征税、户籍、巡捕、盐业、水利等事项。钱塘县和仁和县还增添劝农县丞一员,主管农桑。
3、主簿,从九品。
宋以前是主管文书、簿籍和印鉴的官员,职责为记录门下众事,审核签发文书。至明清为知县佐官,以掌管治安为主。
4、县学教谕,正八品。
虽非佐官,但地位较高,为县学长官,负责生员学习事务,县学训导为其佐官。
5、典史,从九品。
也称县尉,管理全县治安和狱囚,负责缉捕盗贼。典史虽品位较低,但在县丞、主簿不在时可代行他们职权。
6、巡检,从九品。
负责抓捕盗贼和设卡盘查。在各关津要害处都设巡检司,以统率卒役,确保地方安全。
7、胥吏,也称书吏、房吏、司吏,没品级。
是县衙中没有品级的低级公务员,但有编制限额。吏与官不同,大都为本地人,有文化、有背景、无功名。经官员推荐或考试而录用。大部分在县衙“六房”(吏、兵、户、礼、刑、工房)任职,一部分在所属巡检署、课税署、河泊所、驿站等机构办事。
“六房”是县衙具体办事机构,由官员分管,胥吏组成。吏房,主司人事,管理县衙文书及衙内总事务。兵房,主掌募兵操练,管理地方武装、驿站及“三班”衙役。户房,负责征收田赋商税,管理户籍、仓库及财政收支,差派徭役。
礼房,掌管祭祀、考试、学校教育,旌表节孝,教化民众。刑房,掌管诉讼断案,进行司法审判,负责囚犯管理。工房,掌管实业,负责屯田、水利、工程修造。一个县胥吏大约有100余名。
扩展资料
清代县衙的无编制人员--衙役。
清代的县衙衙役人数众多,又无编制。他们是司法的具体执行者,同百姓的关系最为密切,对百姓来说,祸害往往不在官吏而在役。
县衙衙役通称“三班”,包括以下人员:
1、坐班皂隶,职责是守卫县衙,知县坐堂审案时站堂、报事、行杖全由皂隶执行。
2、捕班快手,任务为拘捕人犯、通缉逃犯、勘查取证、押解囚犯。
3、壮班民壮。负责看守监狱,维护治安。另有门丁、随从、禁卒、刽子、轿夫、库丁、铺兵、仵作、盐差、粮差、稳婆、官媒等。
4、还有一批跟随差役办事的“白役”。清时仁和县、钱塘县有正身白役1500多人。他们既无编制,也无俸禄,平时只能拿微薄的“工食银”,一般每年只有白银十几两,光靠这点钱只能勉强养活夫妻二人。
清朝规定,官员和胥吏无事一般不出衙门,以免扰民。一切公务全由差役具体执行。他们往往利用手中的传票和铁链,狐假虎威,仗势欺人。通过敲诈勒索,带来各种额外收入。
传唤当事人,收取“鞋袜费”、“舟车费”,勘察取证收取“踏勘费”,拘捕人犯到庭收取“解绳费”、“开锁费”,保释人犯收取“取保费”。
他们往往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全看当事人出钱多少。即使是堂上打板子也有讲究。有的外重内轻,表面头破血流,实际不伤筋骨,三两天就没事。有的外轻内重,看看只是皮肤红肿,却是往死里打,留下残疾。
清朝学者方苞在《狱中杂记》中曾记载,同是行杖,送30两银子的杖后需养伤半个月;送60两银子的伤口一天就能痊愈;送180两银子的当晚就能步行如常。
参考资料:
有甲骨文、金文、石鼓文、大篆、隶书、楷书等。
1、甲骨文
甲骨文,是中国的一种古老文字,又称“契文”、“甲骨卜辞”、殷墟文字或“龟甲兽骨文”。
是汉字的早期形式,是现存中国王朝时期最古老的一种成熟文字,最早出土于河南省安阳市殷墟。属于上古汉语(old chinese),而非上古或者原始的其他语系的语言。
甲骨文发现于中国河南省安阳市殷墟,是商朝(约公元前17世纪-公元前11世纪)的文化产物,距今约3600多年的历史。
甲骨文,具有对称、稳定的格局。备书法的三个要素,即用笔、结字、章法。 从字体的数量和结构方式来看,甲骨文已经是发展到了有较严密系统的文字了。
汉字的“六书”原则,在甲骨文中都有所体现。但是原始图画文字的痕迹还是比较明显。
甲骨文是商朝(约公元前17世纪-公元前11世纪)的文化产物,距今约3600多年的历史。
2、金文
金文是铸刻在青铜器的钟或鼎上的一种文字。金文起于商代,盛行于周代,是由甲骨文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文字。
因铸刻于钟鼎之上,有时也称为钟鼎文。据统计,金文约有三千零五字,其中可知有一千八百零四字,较甲骨文略多。
金文上承甲骨文,下启秦代小篆,流传书迹多刻于钟鼎之上,所以大体较甲骨文更能保存书写原迹,具有古朴之风格。金文在笔法、结字、章法上都为书法的进一步发展做出了贡献。
3、石鼓文
石鼓文,先秦刻石文字,因其刻石外形似鼓而得名。发现于唐初,共计十枚,高约三尺,径约二尺,分别刻有大篆四言诗一首,共十首,计七百一十八字。
内容最早被认为是记叙秦王出猎的场面,故又称“猎碣”。宋代郑樵《石鼓音序》之后“石鼓秦物论”开始盛行。
清末震钧断石鼓为秦文公时物,民国马衡断为秦穆公时物,郭沫若断为秦襄公时物,今人刘星、刘牧则考证石鼓为秦始皇时代作品。
石鼓刻石文字多残,北宋欧阳修录时存四百六十五字,明代范氏天一阁藏本仅四百六十二字,今之“马荐”鼓已一字无存。原石现藏于故宫博物院石鼓馆。
4、大篆
大篆是西周晚期普遍采用的字体。相传为夏朝伯益所创。广义的大篆指小篆之前的文字,包括金文(或称“钟鼎文”)与籀文(金文之繁化),而当代汉字学家推算秦朝应尚有甲骨文,所以现在也包括其中。
大篆狭义指籀文,遗存石刻石鼓文,以周宣王时的太史籀所书而得名;石鼓文因刻于石鼓上而得名,是流传至今最早的刻石文字,为石刻之祖。
5、隶书
隶书,有秦隶、汉隶等 ,一般认为由篆书发展而来,字形多呈宽扁,横画长而竖画短,讲究“蚕头雁尾”、“一波三折”。
根据出土简牍,隶书始创于秦朝,传说程邈作隶,汉隶在东汉时期达到顶峰,上承篆书传统,下开魏晋、南北朝,对后世书法有不可小觑的影响,书法界有“汉隶唐楷”之称。
6、楷书
楷书也叫正楷、真书、正书。由隶书逐渐演变而来,更趋简化,横平竖直。《辞海》解释说它“形体方正,笔画平直,可作楷模”。这种汉字字体端正,就是现代通行的汉字手写正体字。
楷书也是一种官名。《新唐书·百官志二》记中书省史馆有楷书二十人,写国史楷书十八人。楷书作为官名也称作楷书手,掌缮写之事,在同一机构中并置,因具体分工有所不同。
《通典·职官二十二》记楷书手为流外勋品官。宋代无楷书手之称,惟称楷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古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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