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军转干-为什么要军转政

军队转业干部是国家的宝贵人材资源,从部队到地方工作,是军转干部实现本身价值的重要途径。军转干部之所以能够参军队岗位成功转变成政府工作,是由于他们具有了以下特点:

1、 高素质:军队转业干部通常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包括军事素养、政治素养、文化素养等。

2、 经验丰富:他们在军队中长时间从事各种重要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技能。

3、 虔诚可靠:军队转业干部在部队服役期间表现出高度的虔诚和可靠,他们的行动遭到了军队的严格管理和教育。

4、 专业特长:他们在军队中有一定的专业特长,可以适应政府工作的需要。

5. 勇于担当:他们有着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愿意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作出贡献。

因此,军转干部可以很好地适应地方的工作环境,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作出积极贡献。

军转文政策,后续怎么走?

18/19/20三年,约两万多现役干部脱下军转,穿上孔雀蓝,成为了改革期间特殊的一批群体,为了同社招文职有所区分,一般简称军转文。

当年的政策出台后,有很多人不舍军装,也有不少人毅然转改,还有同志犹豫后选择了尝试。他们中有的从基层单位回到了家乡,去到了院校;有的仍然在原单位,只是换了一个身份;有的从学员变成军官变为文职,用时14个月。

军转文的政策究竟怎么样,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的看法,但随着时间推移至今,仍有不少人询问今后是否还有转文,可见其对部分同志独特的吸引力。

但从2020年8月最后一批同志转改后,现今再无军转文的相关政策消息,那么以后还会有军转文政策么本文结合前期出台的政策,部分新闻以及传言进行分析,个人观点,欢迎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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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从政策角度看,之前有新闻报道过新的文职人员政策正在修订完善中,目前文职人员局也已剥离原先兵员业务独立运行,文职条例等相关后续必然会更新出台,届时就能明确将来很长一段时间内文职人员的补充渠道。

新的文职政策出来前,只能根据现有已经出台的政策进行分析,其中涉及的公开法规政策为2017年修订出台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

其中第16条明确:军队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直接引进和现役军人转改相结合的文职人员招录聘用制度。

条例中关于转改的具体表述为:现役军人转改文职人员,适用于选拔符合退役条件且拟作退役安置的现役军人。

结合政策修订的时间,这一条款肯定当时主要是为改革期间军转文职所考虑的,21/22年都未用到。现在虽然仍在实行,但前置条件是有文职名额安排给退役军人,但这两年并无相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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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宣讲时的角度看,在转改政策中提到很多的一句话是该政策适用于改革期间军转文职,换句话说就是不适用于改革以后军转文职人员。

适用于改革期间军转文这一描述,在排座看来也是问题答案的关键,即是对未来的预期,也是未来路上必须要解决的问题。

如果以后完全不计划有军转文职,那么从政策宣讲到这两年的福利政策,完全可以不用加改革期间这一前置限定条件,既然一脉相承的加了,就意味着当初后续计划有军转文这一政策,也为后续军转文留下了政策口子,代表了未来退役军人转改文职的可能性。

但成也该句,问题也在该句,因为政策承诺的改革期间转改人员几方面待遇不变,必不可少的会对后期转改留下对比的标尺,同样是转改,你分房子我不分房子,那矛盾可能就在其中酝酿。

结合前期军转文的一些传言,改革期间特定群体未来的福利待遇能否保持,如何让后续转改同志坦然接受与社招相同的待遇,或许会是关键问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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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未来退役人员转改文职人员,笔者仍抱着积极的态度与预期,参照国外成熟的文职人员制度,军队的退役人员始终是重要补充来源。

熟悉队伍,愿意奉献的军官,转改文职普遍更能适应岗位业务需要,脱下了军装愿意继续为国防建设发光发热的同志,能够满足用人需求的话,还能减轻地方安置压力,何乐而不为呢

如何与前期的转改人员、社招文职做好平衡,理顺长久的转改制度运行机制,恐怕需要时间的缓冲和新政策的智慧。

军退局

优点有三项: 一是职责比较单纯,主要负责退役军人优抚、转业军人安置等职责,工作好开展,也相对轻松。 二是人员构成简单,大家都来自外单位,多数还都是军转干部,人际关系好处理。 三是提拔晋升较快,退役军人事务局多数不存在人员超编、领导超配问题,有的目前仍有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空缺,公务员提拔晋升机会多。随着国家对退役军人转业安置和优抚等工作越来越重视,退役军人事务局的地位和作用也会水涨船高,增加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都是水到渠成的事情,一些地区甚至已经列入了编委或编办的议事日程。特别作为退役军人的新娘家,为了作示范、带好头,对转业军人多比较优待,接收安置转业军人一般都能做到平级安排。

缺点也有两项: 一是掌握的行政审批权、资源分配权不高,也无行政执法权,虽然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及退役军人找上门来的不少,但对普通老百姓的影响力较小,在社会地位和认可度方面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