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管理澎湖-元朝设立什么管辖澎湖
元代时期,设立了澎湖巡检司来管辖澎湖地区。
元朝设置管辖琉球的行政机构是
法律分析:元朝当时是设立管辖台湾的机构是澎湖巡检司,负责管辖澎湖和琉球,这是历史上中央王朝首次在台湾地区正式建立的行政机构。
法律依据:《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
第四条 国务院行政机构的设置以职能的科学配置为基础,做到职能明确、分工合理、机构精简,有利于提高行政效能。
国务院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适时调整国务院行政机构;但是,在一届政府任期内,国务院组成部门应当保持相对稳定。
第五条 国务院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事先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和论证。
设置于澎湖群岛。该地方区划隶属于福建泉州府,主官为澎湖寨巡检。澎湖巡检司不但是澎湖群岛的首次行政区划,也是台湾地区的首次官署设置,但台湾本岛并未在内。这一机构原本设于澎湖岛,负责管理台澎地区事务。明朝时仍依循前例于澎湖设置该官署。到了明代,由于倭寇出没,台澎地处海隅,明政府遂采取坚壁清野政策,1384年因为实施封海政策,予以废除。
1563年,考量沿海治安等因素,明朝复设澎湖寨巡检司。此官署直至1622年,荷兰占领澎湖为止。
意义:是我国在台湾附近岛屿设立专门政权机构的开始,标志台澎已正式纳入中国版图。
澎湖巡检司。
1281年(元世祖至元十八年)设置,隶属于元朝福建行省泉州府,主官为澎湖巡检。这是中央政权最早管理台、澎的行政机构。
明初循之。
1384年(明太祖洪武十七年),因为实施海禁政策而废除澎湖巡检司。
1563年,考量到沿海治安等因素,复设。
设置背景:
公元1280—1368年,元世祖忽必烈要求日本镰仓幕府朝贡,因被拒绝,于是出兵征讨日本,途经琉球(台湾)和澎湖。
元朝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海船副万户杨祥请求带兵6000人前往流求招降,如其不服就发兵攻击,朝廷从其请。当时有从小生长福建沿海、熟知海道利病的吴志斗主张先从澎湖发船往谕,了解水势地利,然后发兵。
当年10月,元政府命杨祥为宣抚使,给金符,吴志斗为礼部员外郎、阮鉴为兵部员外郎,给银符,往使流求,这是元朝当局经营流求的开始。
第二年,他们从汀路尾澳起航,船行不久,望见一个低而长的岛屿,杨祥以为已到流求,率众船停靠岛边,命令刘闰带领200余人分乘11艘小船上岸。
岛上的人听不懂他们的话,引起争执,元军被杀3人,不得不撤到船上,继续航行,抵达澎湖。第二天,因吴志斗失踪,只好返航,招渝流求的任务没有完成。
过了5年,成宗元贞三年(1297年),元朝政府改福建省为福建平海等处行中书省,并由福州“徒治泉州,以图流求”。
同年九月,福建平章政事高兴派省都镇抚张浩、福州新军万户张进二人率军再次赴流求招谕。这七八年是元朝积极经营台湾的时期。
大约就在这个时期,为了便于对流求的管理,元政府在澎湖设立了巡检司,隶属于晋江县、巡检职位很低,只有九品,主要负责巡逻和查缉罪犯,并兼办盐课。
澎湖巡检司的出现,说明元朝政府已经在这个地区设置了行政管理机构。宋元两朝在澎湖群岛驻兵建置,说明早在12、13世纪,澎湖群岛就已经纳入中国版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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