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转干归哪个部门管-军转干部包括哪些

军转干部,是指从现役军人中退出现役转入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工作或从事其他职业的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中央有关文件规定,军队转业干部一般按以下顺序安排:

1、 驻地接收单位;

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委员会;

3、 指定的其他安置单位。

在驻地没法肯定接收单位或需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的,由省级以上内容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调和安置。

部队转业干部定级规定

对于军人来说,部队就是他们的家,但是当兵到一定年限后,很多军人会考虑转业。不管是军队的军官、文职干部还是志愿兵退,总会有现役转到地方的情况,是由国家来安排工作的,想转业的军人应该关注相应的政策。

正团职军转干部的安置:正团职军转干部分成三类:

1、军区每年评选十佳军转干部(正团职),入选的正团职干部一般优先挑选省属机关的副处职务。

2、任职满四年的正团职军转干部,可以竞聘上岗,按省公务员考试的名次、面试的成绩担任副处职务。我这儿的省民政厅副厅长,原为团职军转干部,竞聘时笔试成绩第三,面试时第一名。

没有竞聘上岗的团职转业干部,关系较好的可分别在省、市、区三级政府部门获得副处实职,其余的一般安置为调研员(助理调研员),属拿工资等退休的群休。

3、任职未满四年的正团职军转干部,转业安置正科职务,一般在省、市机关部门任正科级副职,或是副科职务加一个(享受正科),安置不好的也可能担任主任科员。

副团职军转干部除省直机关消化一部分外,其余交市人事局军转办安置。安置情况类似于正团职,只是任职满四周年的副团干部定正科,不满四年的定职副科。

法律依据

《职务职级并行规定》

第16条军转干部套改按国家军转第十六条公务员的职级依据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

军转干意思,是指退出现役作转业安置的军官和文职干部。军队转业干部是党和国家干部队伍的组成部分,是重要的人才资源,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军队转业干部为国防事业、军队建设作出了牺牲和贡献,应当受到国家和社会的尊重、优待。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军队建设服务的方针,贯彻妥善安置、合理使用、人尽其才、各得其所的原则。

安排到法院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在评定法官等级时,其行政职级任职时间应从干部原在部队担任的与地方干部相对应职级的时间计算,如:正团职转业干部到地方首次确定为副处级,其任副处级时间应从干部在部队任副团职的时间计算;又晋升正处级,其任正处级时间应从干部任正团职的时间计算。安排到其他行政单位的转业干部也适用于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