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援藏的院校名单-有哪些援藏的院校
以下是一些在西藏地区设有援藏项目的院校:
1、 西藏大学:西藏大学是西藏自治区唯一的综合性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也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2、 昆明理工大学:昆明理工大学积极响应中央号令,在西藏设立援建工作站,并派出多名优秀教师赴藏支教和进行科研工作。
3、 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积极响应中央号令,与西藏自治区政府合作共建了北京师范大学西藏分院,并选派优秀教师到西藏支教和进行科研工作。
4、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在西藏设立了援藏工作站,并选派优秀教师到西藏支教和进行科研工作。
5. 华中科技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在西藏设立了援藏工作站,并选派优秀教师到西藏支教和进行科研工作。
6、 西安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在西藏设立了援藏工作站,并选派优秀教师到西藏支教和进行科研工作。
援藏的政策和限制
援藏政策
一、实行财税金融优惠政策
(一)对口援藏项目建设占用耕地的,免征耕地占用税。
(二)在对口援藏项目建设过程中,凡涉及地方收取的行政性收费全部免收;凡涉及企业、农牧民利益的,按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最低标准征收补助费、补偿费;凡国家规定征收,自治区目前尚未开征的税费,一律不予征收;凡自治区未规定的收费项目,各地市、各部门一律不准征收。
免收的费种主要有:土地出让金地方所得部分、采矿权使用费及手续费、水资源费、工商管理费等。减征的费种主要有:定额测定费征收50%;工程监理费按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最低标准计取。
(三)对口援藏项目建设所需建筑用的沙、石料,在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划定采区后合理开采;属于自采自用的,免征资源税和资源补偿费地方所得部分。
(四)金融机构要加大对对口援藏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搞好金融服务。对资金来源有保证的对口援藏项目,商业银行可根据项目的建设进度及时“垫贷”;自接到贷款申请之日起,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是否贷款的答复。
在实行转帐结算的前提下,对口援藏项目确实需要支取现金的,各商业银行要及时支取。同时,金融部门要改善服务,提高效率,加快资金清算速度。
二、土地征用及拆迁政策
(一)及时提供并保障对口援藏项目建设用地。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对援建项目所需国有土地由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后再无偿划拨;所需集体未利用土地,由政府征用后无偿划拨。需要使用农用地的,按征用农用地最低标准由当地政府统一征用并进行补偿后予以划拨。
对口援藏项目建设用地,只办理土地登记手续,免除一切行政性收费。
(二)使用现有城镇建设用地需拆迁原有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由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负责拆迁工作,并根据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最低标准进行拆迁补偿。
三、施工电力和运输保障政策
(一)电力部门要优先保证援建项目施工所需电力,免收供配电贴费和增容费。
(二)交通运输部门要积极主动地为对口援藏项目建设提供运力上的保障,高质量地做好运输服务。对紧急、重点援藏物资和人员的运送,优先安排所需运力。
四、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一)简化对口援藏项目审批程序。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并一道按规定程序报批,初步设计、开工报告不再报政府审批。
(二)各地市、各部门要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凭自治区、地(市)对口援藏项目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认证手续执行各项优惠政策规定。
对减免的税费,有关部门在审查项目概预算时不再列入。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各项优惠政策实施工作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要一查到底,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并限期改正。
(三)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牢固树立全心全意服务于对口援藏工作的大局意识,切实转变职能,提高办事效率,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把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好。
四、教育政策
1、改善办学条件。有关省(直辖市)要制定西藏班建设和发展规划,加大政策支持和投入力度,使其办学综合条件和管理水平达到当地省一级同类学校的标准。从2004年开始,由教育部牵头,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参加,对全国西藏班办学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2、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提高教职工待遇。
3、内地高等学校对口支援西藏高等学校。
4、建立内地高等学校西藏干部教育培训基地。由教育部、人事部在中国人民大学等8所高等学校建立西藏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开展西藏在职干部专升本和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学历教育
5、加强西藏专门人才和后备干部的培养。根据西藏自治区的实际需要,内地高等学校逐年扩大面向西藏自治区和面向西藏班的招生规模,采取特殊措施,为西藏定向培养硕士学位以上的各民族人才。
援藏限制
援藏干部的选派条件是:政治上靠得住,思想政治素质过得硬;身体健康,适应高原环境,能坚持长期在藏工作;具有胜任本职工作的组织领导能力和业务水平。援藏干部既可以是现职级干部,也可以是符合提任条件的下一职级干部,特别是要注意选派各级后备干部和优秀年轻干部。
一般应具有大学以上学历。地委副书记、县委书记人选,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副县级职务人选,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县级各局局长人选,年龄一般在35周岁左右。
扩展资料
西藏的教育:过去西藏没有现代意义上的教育,文盲率高达95%,入学率只有2%。建国以来,西藏教育事业获得长足发展。
2007年末,西藏共有小学884所,教学点1568个,在校生32.05万人,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8.2%,比上年提高1.7个百分点;普通中学117所,其中初中在校生13.59万人,高中在校生4.4万人;中等职业学校7所,在校生18958人。
西藏自治区的高等院校有:西藏大学、西藏民族大学(原名:西藏民族学院)、西藏藏医学院、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藏语文教学:西藏全区除少数城镇以汉族学生为主的小学以汉语进行教学外,在农牧区和城镇绝大多数小学都把藏文作为学校的主课之一,实行藏汉文同步教学,其它课程则用藏语授课。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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