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警员是什么职务级别-初级警员是什么职务

低级警员是警察队伍中的较低级别,主要负责保护社会治安、处理一般性的犯法案件等职责。低级警员通常需要接受专门的警察训练和教育,以便能够有效地履行其职责,并具有应对各种复杂情况的能力。低级警员通常是从应届毕业生中招聘而来,通过考试和技术测试后开始工作。在工作中,他们将接受上级领导的指点和支持,并逐步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和经验,终究提升为高级警官或其他职务。

警员等级是怎么分的?

警员作为中国现行警衔制度中的一个等级,指的是担任警察事务的基层人员。警员通常分为一级高级警长、二级高级警长、一级警长、二级警长、三级警长、四级警长、一级警员、二级警员、三级警员、四级警员、初级警员以及见习警员。一级警长作为具有一定级别的警官,属于非正式的干部岗位,在一些中小城市相当于正处级正职。由于警长这个职务在我国警衔中没有这一级,所以其选任的条件、程序和考核办法都没有明文规定,所以没有相关的明文规定。

警长主要负责警务区内民警的教育管理工作;指挥、安排警务区内民警的治安巡逻和案件的办理工作;警区内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登记管理;了解民情和反映在治安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负责警务区内的治安耳目建设等这些看起来比较常见问题。通常来说,就是负责处理一些比较常见的问题,一般情况下,一级警长都是从那些有着多年办案经验和办事能力特别强的老警员挑选出来的。他们这些人跟那些能力出众的办大案的人相比,可能没法比,但他们见过的事情多,对于一些经常发生的事情反而更有经验。

其实大家平常所说的警员等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的等级,这是用来区分警察等级和表明警察身份的称号和标志,是国家给予人民警察的一种荣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规定,当警衔高的人民警察跟遇到警衔低的人民警察,警衔高的为上级。当警衔高的人民警察在职务上隶属于警衔低的人民警察时,职务高的为上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当中设立五等十三级,其中个最高的是总警监、副总警监;下面是警监,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这三个级别;警监下面是警督,同样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这三个级别;接下来就是警司,同样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这三个级别;最后是警员,只分为一级和二级。

五等十三级职务等级以及编制警衔情况如下:总警监的职务等级部级正职;副总警监的职务等级部级副职;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监的职务等级厅(局)级正职;二级警监至三级警监的职务等级厅(局)级副职;三级警监至二级警督的职务等级处(局)级正职;一级警督至三级警督的职务等级处(局)级副职;一级警督至一级警司的职务等级科(局)级正职;二级警督至二级警司的职务等级科(局)级副职;三级警督至三级警司的职务等级科员(警长)职;一级警员至二级警员的职务等级办事员。

初级警员、见习警员有何区别?

中国警察警衔分5等十三级,如下:

1、一等:总警监、副总警监;

2、二等:警监:一级、二级、三级;

3、三等:警督:一级、二级、三级;

4、四等:警司:一级、二级、三级;

5、五等:警员:一级、二级。对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警衔,在警衔前冠以专业技术。二级警监以上是高级警官,三级警监、警督是中级警官,警司、警员是初级警官。政职务与警衔,如下:

1、部级正职为总警监;

2、部级副职为副总警监;

3、厅(局)级正职为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监;

4、厅(局)级副职为二级警监至三级警监;

5、处(局)级正职为三级警监至二级警督;

6、处(局)级副职为一级警督至三级警督;

7、科(局)级正职为一级警督至一级警司;

8、科(局)级副职为二级警督至二级警司;

9、科员(警长)职为三级督至三级警司;

10、办事员(警员)职为一级警司至二级警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六条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八)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九)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十)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十一)对被判处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

(十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三)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见习警员指在见习期的准警察,授予警衔后才是正式警官。

这里的见习警员是把警察的各级称呼用到这个系统的级别,随着时间的积累也会升级到警员,警司等。现在基层公安机关 警衔乱挂的现象很普遍,见习生实习生基本上都带三司的警衔,个别保安也会挂见习生或实习生的警衔。

初级警员

我国警衔的一种,属非正式警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和《警察条例》,我国实行的警衔制度从上至下分为警监、警督、警司、警员四种。

已经在编但未授予正式警衔的新警察称初级警员,肩章标识为一杠。

深圳公安学习香港走警官、警员双规制度,一般不称呼警监、警督、警司,对无职务正式干警称为见习警员、初级警员、四级警员、三级警员、二级警员、一级警员、三级警长、二级警长、一级警长。对有职务的干警称为警官。

在深圳初级警员是正式民警,肩章一杠一颗豆。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初级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