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机关包括哪些单位和单位-县级机关包括哪些单位

县级机关通常为指县一级的政府部门,其下属单位一般有以下几种:

1、 政府办公室:负责调和、管理政府平常工作和领导决策工作的机构。

2、 公安局:负责保护社会治安秩序,预防和打击犯法活动,保护公民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机构。

3、 县税务局:负责征收国家税款和其他税收,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机构。

4、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指点、调和、监督和检查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依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机构。

5. 教育局:负责兼顾计划、管理和监督教育事业,保障公民受教育权利的机构。

6、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制定并实行公共卫生政策,保护人民健康权益的机构。

7、 税务稽查局: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税收征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稽查的机构。

8、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市场进行监管,保障市场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机构。

9、 县环保局:负责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机构。

10、 县交通局:负责交通运输管理的机构。

11、 县建设局:负责城市计划、建设和管理的机构。

以上内容是县级机关的一些常见下属单位,不同地区可能会有所差异。

县级政府部门有哪些单位

县级的行政单位有:政府办、公安局、财政局、卫生局、工信局、交通局、教育局、文体新闻出版局、农牧局、审计局、计生局、人社局、林业局、水利局、城建局、粮食局、发改局等。县级行政单位是中国地方三级行政区,是地方政权的基础。县级行政单位包括县、市辖区(地级市的区)、绝大多数县级市(不设区的市)、自治县、旗、自治旗、特区、工农垦区、林区等。派驻国外的大使馆、代办处、领事馆和其他办事机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的各工作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如专员公署、区公所、街道办事处、驻外地办事处;其他国家行政机关,如海关、商品检验局、劳改局、公安消防队、看守所、监狱、基层税务所、财政驻厂员、市场管理所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条例》

第十四条 监察部对国务院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国务院及其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省长、副省长、主席、副主席、市长、副市长进行监察。

第十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监察厅(局)对本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本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以及自治州、设区的市、直辖市辖区(县)人民政府及其州长、副州长、市长、副市长、直辖市辖区(县)长、副区(县)长进行监察。

法律分析:县政府的组成一般有以下部门组成:县政府办公室、发展改革局、经济贸易局、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局、交通局、农业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审计局、统计局、林业局、监察局、民族宗教事务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第五十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都是国务院统一领导下的国家行政机关,都服从国务院。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必须依法行使行政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