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编是什么职位-地编存在哪些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使用制度。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编制全国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土地利用整体计划,报国务院批准后实行。

各县级以上内容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级土地利用整体计划,编制本行政区域内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报上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行。

乡(镇)人民政府在上级人民政府的指点下,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利用整体计划,报上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行。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根据以上内容的规定可以看出:土地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使用制度,有国务院及各省级政府、县市级政府、乡(镇)级政府三个层次的审批管理,其中乡(镇)级政府主要负责土地利用计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而土地的具体征用由国务院及各省级政府、县市级政府审批管理。

主管预算单位是指财政局吗

主管预算单位也称一级预算单位,是指直接向财政部门领报预算资金,并对其所属的预算单位分配和转拨预算资金的单位。

一级预算单位的主要权限和职责是:

1.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及时、准确、清晰地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年度预算草案、季度(月份)拨(交)款计划,审核、汇编和核定所属单位年度预算和季度(月份)拨(交)款计划。

2.在批准的预算范围内,与同级财政部门办理领报经费;对所属单位分配和转拨经费,按照规定统一调度所属单位(指未实行预算包干的单位)经费;有权支配本单位预算资金,办理本单位预算支出;按照规定正确使用资金,并对所属单位的预算执行工作负有监督和指导的责任。

3.按规定的范围、项目、标准,合理地组织和监督本单位以及所属单位的预算收入,并按规定抵补其支出的一部或全部,将应交预算收入及时地上交财政。

4.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接受同级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并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和文件。

5.保护国家财产物资的完整和安全,按规定办理所属单位之间财产物资的调拨工作,审核所属单位财产物资的报损、报废和变卖等。

6.严格遵守预算,决算制度和财务会计制度,正确、及时、完整地处理会计事务,准确、及时、清晰地编报会计报告和年度决算;审查和汇总所属单位的会计报表和年度决算;在规定的权限内,制定和颁布本部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和预算管理制度;核拨与核销所属报销单位经费,并监督其正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