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荣誉属于劳动模范荣誉-哪些荣誉属于劳动模范
劳动模范是工人阶级中的先进代表,他们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展现了对劳动的酷爱和奉献精神。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劳动模范荣誉:
1、 全国劳动模范:这是我国最高的荣誉之一,由全国总工会颁发给在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中作出重大贡献的劳动者。
2、 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这个奖项由中华全国总工会颁发给在各行各业中表现优秀的劳动者,包括工人、农民、知识份子等。
3、 中国工匠:这个称号由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给在各个行业中有杰出技能和贡献的劳动者。
4、 青年五四奖章:这个奖项由共青团中央颁发给在青年工作中有突出表现和成绩的优秀青年劳动者。
5. 工人先锋号:这个称号由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与在生产和服务中获得显著成绩的集体。
6、 劳动模范标兵:这个称号由各级工会组织颁发给在本单位或地区内表现突出的劳动者。
这些荣誉是对劳动模范辛苦付出和忘我奉献的认可和肯定,体现了他们的价值和地位。
劳动模范是谁
2022全国十大劳动模范:
1、许振超:金牌工人
许振超,生于1950年,山东荣成人,山东港口青岛港前湾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技术部固机高级经理,是新时期产业工人的杰出代表之一。曾荣获“全国优秀共产党员”“改革先锋”“最美奋斗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道德模范”等荣誉称号。
2、巨晓林:铁路小巨人
巨晓林,生于1962年,陕西岐山人,中国中铁电气化局一公司高铁分公司技术员、工匠技师,全国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北京市劳动模范,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
3、胡双钱:航空手艺人
胡双钱,出生于1960年7月,中国商飞上海飞机制造有限公司数控机加车间钳工组组长,被称为“航空手艺人”。
2015年10月13日,胡双钱获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被授予全国敬业奉献模范称号。
2016年4月,胡双钱获2016年“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4、包起帆:抓斗大王
包起帆,生于1951年2月,浙江镇海人,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副总裁。荣获改革先锋、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道德模范等荣誉称号,连续五届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多次荣获国家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2009年当选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
5、王顺友:马班邮路
王顺友(1965年11月-2021年5月30日),出生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木里藏族自治县,木里藏族自治县邮政局原邮递员,《感动中国》2005年十大人物之一,被誉为中国邮政“马班邮路”忠诚信使。
6、吴登云:白衣圣人
吴登云,出生于1940年,江苏省高邮市郭集镇柳坝村人,百位新中国感动中国人物、曾任新疆乌恰县政协副主席、县人民医院原院长,中共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代表,曾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和白求恩奖章。
2009年,吴登云当选为“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
7、陈贞:大眼睛天使
陈贞,1974年4月出生,副主任护师,华东医院ICU(外科重症监护室)护士长,上海第一批援鄂医疗队员。她长期从事重症患者护理岗位,以高超的护理技术,全心全意服务患者。疫情期间,她主动报名驰援武汉,付出艰辛努力,作出重要贡献。
2020年,陈贞入选2-7月“中国好人榜”。
8、刘双燕:贫困群众的亲闺女
刘双燕,1975年出生,国家税务总局亳州市税务局选派干部,朱集村党总支第一书记、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
2019年,荣获全国脱贫攻坚奖贡献奖;2020年,荣获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最美公务员”、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荣誉称号。
9、黄大发:当代愚公
黄大发,1935年11月出生,贵州遵义播州区平正仡佬族乡人,现任贵州遵义播州区平正仡佬族乡团结村名誉村支书。曾荣获“全国劳动模范”“时代楷模”“七一勋章”等荣誉称号。
10、孙泽洲:九天揽星人
孙泽洲,生于1970年,辽宁沈阳人,毕业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现任嫦娥四号探测器总设计师。曾获得光华工程科技奖青年奖、“世界航天奖”等奖项。
2021年8月,荣获首届航天功勋荣誉称号。
全国劳动模范分为三个等级:为国家级、省部级、地市级。
劳动模范简称劳模,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成绩卓著的劳动者,经职工民主评选,有关部门审核和政府审批后被授予的荣誉称号。
劳动模范分为全国劳动模范与省、部委级劳动模范,有些市、县和大企业也评选劳动模范。 中共中央、国务院授予的劳动模范为全国劳动模范,是中国最高的荣誉称号。 与此同级的还有全国先进生产者、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劳模,即劳动模范的简称。
劳动模范是工人阶级的优秀代表,是民族的精英,国家的栋梁,社会的精英,人民的楷模,国家评选劳模,其目的是为了鼓励全国人民向劳模学习,为国家争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优秀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中和在岗位“创新、创先、创优、创最佳”中做出业绩者
2、崇尚科学。
3、在环境保护,安全文明生产兴农、开拓农村市场、搞活农产品流通、发展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做出贡献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六条 国家提倡劳动者参加社会义务劳动,开展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鼓励和保护劳动者进行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表彰和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四条 获得全国劳动英雄、 劳动模范称号, 在退休时仍然保持其荣誉的工人;省、市、自治区革命委员会认为在革命和建设中有特殊贡献的工人;部队军以上单位授予战斗英雄称号的转业、复员军人,在退休时仍保持其荣誉的,其退休费可以酌情高于本办法所定标准的百分五至百分之十五,但提高标准后的退休费,不得超过本人原标准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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