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告人需要什么材料-纪检告人需要什么

如果你要举报某人,你需要提供一些基本信息,包括被举报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和具体的违法行动。你也能够提供相干的证据材料和证人信息,以便于纪委进行调查和处理。同时,你应当保证你的举报内容真实有效,并遵照法律法规,不得捏造事实或歹意诽谤他人。如果你的举报触及到刑事犯法,你还应当向公安机关报案。

纪检实名举报就立案吗

法律主观:

不一定,如果举报的 证据 明确,经过纪委调查后发现属实,就 立案 ,但是如果是捏造的事实,仅仅靠猜测的话,公安机关一般不予受理。要有证据证明违法事实存在,有明确的违法主体,达到法律规定的处罚条件( 刑法 和行政 法规 不同),属于该机关 管辖 范围。如果是实名举报政府行政人员,提供所举报的证据,以及对方的罪行,可以做到有报必查。

法律客观:

《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八条 单位和个人报案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果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 犯罪嫌疑人 ,有权利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

109条规定了。接受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有制作报案笔录,以及为报案人保密的义务。

110条规定了相关机关对报案应当及时审查、及时告知的义务,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要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 立案侦查 。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 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 证人 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1、前期准备:来信的消毒、分拣、分送、拆封、装订、盖章;网络举报的下载、导入处理系统等。

2、受理登记:阅读来信和网络举报;来访接谈和记录;来电接听和记录。信访举报件的登记等。

3、办理处理:根据信访举报反映的具体问题,按照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4、回复反馈:信访举报办理终结后,承办的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向实名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

匿名检举控告,属于受理范围的,纪检监察机关应当按程序受理。

向纪委举报的主要方式:去信、去访、电话、网络等四种方式反馈。信访举报是纪检监察机关获取信息和案件线索的重要来源,是社会公众对党员干部、行政监察对象进行监督的重要渠道,是人民群众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形式。人民群众是反腐败的力量源泉,纪检监察系统信访举报工作期待您的参与和支持。

受理范围

1.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对其他依照规定应当由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违纪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

4.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5.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的申诉。

6.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

向纪检监察机关检举控告,举报人具有五大权利:

1.依规依纪提出举报。

2.申请有关人员回避。

3.举报受理机关违纪。

4.申请并获得保护。

5.获得表扬和奖励。

法律依据:

《信访条例》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群众服务。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畅通信访渠道,为信访人采用本条例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提供便利条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