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教师体检注意什么事项-扬州教师体检注意什么

在扬州做教师体检,建议选择正规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一般情况下,医生会建议受检者空腹前往,以避免食品影响检查结果。同时,体检前最好避免剧烈运动,以防体检过程当中出现不适。另外,在体检时,需要注意向医生详细介绍自己的病史、过敏史等信息,以便医生给出更准确的诊断和建议。体检后应及时拿到体检报告,并咨询医生对报告中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解读。

南京教师证报名

南京市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报名须知

来源:市局人事处

2007-11-26

一、我市2008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总体安排

1、报名与咨询(2007年12月9日至12月11日)

2、准备申请(2007年12月12日至2008年4月10日前)

(1)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普通话水平测试;

(3)思想品德鉴定;

(4)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体检;

(5)复印身份证、学历证书、户籍材料、职称证书、劳动(聘用)合同和人事代理证明,(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须提交相当助理工程师或中级工以上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本市有关院校为2008年应届毕业生出具学业成绩证明或《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3、受理申请(2008年4月10日至4月12日)

4、资格认定(2008年5月20日在报名地点和“南京教育信息网”发布认定结果公告)

5、证书发放(2008年6月29日在报名地点领取)

二、本报名点办理以下六种类型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报名

1、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2、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3、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4、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5、小学教师资格; 6、幼儿园教师资格。

同一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一种类型教师资格。高级中学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融通,不须重复申请。申请学科应在公布的学科目录中选择一个学科。

三、报名人员所应具备的学历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有效学历为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专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不符合申请条件;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专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不符合申请条件;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应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应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对于有疑义的学历证书,应要求申请人将其高等教育学历证书送交高等教育学历学位查询工作站认证(查询认证地点: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内,南京市江东北路299号,电话:86299240)。

2、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工及其以上技术工人等级;

3、2008年普通高校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应持学校出具的学业成绩证明(含学业成绩单)或《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2008年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须在取得毕业证书后报名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四、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同时持有南京户籍(包括学生户籍,应届毕业生除外)。

五、报名人员应先领取《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报名表》,并按报名表的要求逐项如实填写,并在表格指定位置贴上本人近期2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填写完毕后,本市2008年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凭学校出具的学业证明或《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在职人员凭身份证、户籍材料、学历证书(后本科以上学历还须提供前专科学历证书)、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非南京户籍在宁工作人员可凭身份证、学历证书(后本科以上学历还须提供前专科学历证书)、劳动(聘用)合同和人事代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职教师中具有中级及其以上教师职称者还请提交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人员在一楼大厅,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到二楼交工作人员核验。领取《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材料袋》。其中免予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或已通过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补修考试成绩两门均合格而未通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人员(凭省教育厅颁发的在有效期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在4号窗口报名。上述人员中如已取得普通话测试合格证的应在报名时一并提供。

六、《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材料袋》由申请人带回,务请记住材料袋和体检表上的编号。材料袋中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江苏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一份);《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体检通知》(一份),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均应进行思想品德鉴定。在职申请人员《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由其所在单位填写;非在职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填写;2008年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负责提供鉴定。鉴定表填写后要加盖公章,由申请人本人连同其他有关材料一起送受理申请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均应按规定时间到南京市第一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时间统一安排在2008年3-4月,按申请材料袋编号或资格种类排定 (具体体检时间及要求详见《体检通知》)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材料袋》中《江苏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供申请人员参加体检时使用,“体检表”在体检完毕后由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归档。体格检查证明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不合格者,申请不予受理。逾期不参加体检者,视作自动放弃。再次申请教师资格时,必须重新参加体检。

七、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员和虽有师范教育类专业学历但与申请认定资格种类学历要求不一致的申请人员,均应参加江苏省教育厅组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统一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参加考试的申请人员在二楼的报名点报名,填写《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2008年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报名登记表》,缴纳考试报名费32元/门和本人近期2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2张,分别用于报名登记表和制作准考证。考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时间2008年3月第二周周六全天(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考试合格证书只在省内申请教师资格时使用,有效期3年。

小学(含幼儿园)《教育学考试大纲》、《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学考试大纲》、《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在各新华书店有售,需要者可自行购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培训辅导活动。

八、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申请人均应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并取得经江苏省普通话测试中心验印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普通话测试成绩不合格者,申请不予受理。参加培训测试的申请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本人近期1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2张前往报名点报名,缴纳测试费及证件费50元。培训自愿报名参加,南京市普通话测试中心联系地址:马府街18号,联系电话:84457586。

九、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申请人和虽有师范教育类专业学历但与申请认定资格种类学历要求不一致的申请人员,以及在学期间教学计划中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等环节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均应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测试,参加测试的申请人应在送交《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材料袋》及相关材料时,办理测试报名手续。

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材料袋》由本人妥善保管,应务必防止出现污损。受理申请时所需材料均应在2008年4月10日前准备完毕。

2008年4月10日至4月12日,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中山南路388号二楼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的申请,由申请人送交《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材料袋》及全部材料,材料缺少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免于测试的申请人员还应交本人近期2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1张。

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申请考试报名流程

一申请教师资格网上信息录入

二、申请人在“南京教育信息网 ”上点击“南京教师资格网上申报”,来到登录界面。

三、网上录入的信息须真实有效,如有不实信息或和本人提供证件不符的后果自负。

四、输入本人身份证号和密码即可登录。首次登录,则先申请密码。密码务必牢记勿忘。

五、申请人点击“南京教师资格网上申报”,按“填表说明”选择或输入各项内容,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如果想修改已输入的信息,务请在12月7日之前完成并正式提交。

六、申请人正式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网上信息录入”后请于2009年12月20日~25日登录、并按规定下载打印网上发出的“现场受理通知”、“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体格检查表”。

七、申请人自行安排时间完成“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的填写、盖章以及体格检查。体格检查指定医院为南京市第一医院体检中心(地址:长乐路68号;体检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7:30—10:30;可乘坐南北线:16、26、33、2、49、101、102、游2线;东西线:81、14、23、43、44、63、103、87、305到长乐路站下。体检中心电话:52271004、52217740)。按医院规定体检后5天出体检报告,请申请人合理安排时间体检。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普通话如有一门未取得合格证书的申请人不须参加体检。

八、2010年教师资格现场受理的时间初定为4月上旬(上午8:30—11:15,下午14:00—16:30)详见受理通知。申请人务必携带“现场受理通知”及本人下列材料: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前后学历均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凭江苏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2010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

3、申请教师资格当年,年龄不满50周岁的申请人应取得省级普通话测试中心颁发的普通话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教师和幼儿园教师应为二级甲等及以上;

4、已填写盖章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

5、南京市第一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原件);

6、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另需出具江苏省教育厅颁发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7、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另需出具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工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证书;

8、在职教师中具有中级及其以上教师职称者还需提交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在职教师中:(1)前学历师范、后学历非师范;(2)虽有师范教育类毕业学历,但在学期间教学计划中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环节(如教师自考,函授、业余进修、网络教育等方式取得后本、后大专);均需提交由学校出具的本学年(2009/2010)任教情况(包括任教年级、学科、每周课时)和2009年度考核结果证明以及经过鉴证的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10、户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1、免教育学心理学考试以及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申请人,应提供师范教育学历的成绩单及教育实习的鉴定表。申请人在受理现场办理申请手续。具体内容有:验证原件、递交复印件、信息确认、现场拍照等。 以上所有证件原件审验后退还申请人。

九、已在现场受理并需要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申请人,须在2010年4月20日—4月22日重新登录阅读并打印本人的“南京市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证”。“测试证”上注明了测试的时间、地点、组别及注意事项等。申请人按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逾期不参加测试者,作自动放弃处理,不予补测。

十、收费对象和收费标准届时按照南京市物价局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申请人和免测试的申请人均可从2010年5月20日~25日,上网查询认定结果及领取教师资格证的相关事宜。 十二、已被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里凭本人身份证及最高学历证书到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归入本人档案)。

和相关表格下载区

报考条件

户籍条件:申请人员均可向其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对于户口不在北京的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思想品德鉴定,既要有工作单位的证明,又要有在本市存放人事档案的机构(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户籍和人事档案均不在北京的,应回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思想品德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

》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教师资格专业课程考试条件:

非师范专业毕业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上网报名参加北京市统一组织的教育学(高等教育学)、心理学课程的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以后才可在规定时间向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注:(1)师范专业(包括自学考、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毕业的申请人免考(需提供完整成绩单)。

(2)博士学历的申请人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免考,申请其他种类教师资格证书不予免考。

(3)大专是师范专业,本科不是师范专业毕业的申请人申请高中或者高校教师资格不能免考。

(4)3门专业课程的考试成绩3年有效(以合格证上的考试日期为准)。

学历条件:

各种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学历要求

(1)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学历应当视为不合格学历。

(2)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专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学历应当视为不合格学历

(3)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岁;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出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由于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教育教学的特殊性.对于一些具有特殊技艺的人员.学历要求还可以适当放宽,具体放宽到什么程度,要根据个人所具有的特殊技艺而论.而且要经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才能放宽。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除了有学历要求外.还应当同时具备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这是和其他6种教师资格的显著区别。

(6)取得高等学校极爱哦是,应当具备研究牛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普通话条件:

除了另有规定的高校教师外,申请认定其他类教师要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

体检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

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要求1、非师范教育专业类毕业的人员必须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2、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在学期间教学计划中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环节或申请非本专业教师资格必须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3、研究生毕业认定某类教师资格,其本科或以下学历属于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可以直接认定相应类别及学科的教师资格;其本科或以下学历属于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应取得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书,并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4、原已取得低一类别教师资格,后取高层次学历,拟再申请认定相应类别教师资格者,需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5、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的初等教育专业人员,只能直接申请认定与培养目标相对应的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需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收费情况

考试科目及时间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考试资料

可参考:考试吧

(江苏省教师资格证考试及申请认定各市咨询电话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按照下列程序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凡报名当年年底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备《教师法》规定教师资格条件并愿意从事教师工作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并依法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一)申请程序:

师范类:往届毕业生需准备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在职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提供,非在职人员由其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供);

4、本人填写《

》;

5、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应届师范生可在其毕业前的最后一个学期,向就读或拟任教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认定教师资格申请,申请时以学业成绩单代替学历证书,思想品德鉴定表由在读学校提供。其余要求与往届生相同。

上述材料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查合格后,方可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非师范类:与师范类应届、往届毕业生需准备的材料基本相同。只是在初审合格后,须参加由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考察,并提供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成绩证明。如果符合条件,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在相应的受理期限内通知认定结果。

(二)申请时间: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每年春季、秋季各有一次受理资格认定时间。

考试课程及时间非师范毕业生(包括在职人员和非在职人员):考试课程按所报类别分为:高级教师开考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中学(含中等职校)教师开考教育学和中等教育心理学;小学教师开考教育学和小学教育心理学;幼儿教师开考幼儿教育学和幼儿心理及卫生学。每年开考一次。

(三)认定机构:

根据有关规定,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受理幼儿园、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地(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受理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及其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省级教育部门负责受理高校教师资格认定。

据省教育厅有关部门介绍,为方便高校毕业生择业需求,拟定从明年起在高校学生毕业在读期间或离校前,完成自愿从事教师职业的毕业生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工作。

考生需注意事项

1.依据《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88号)中第二十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2.考试院将于 2010年3月下旬公布考生成绩,合格证书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3.凡需核查分数的考生,成绩公布后两天内,向各市考试组织部门提出申请。各市考试组织部门汇总后上报,考试院将在两天内给予答复,逾期不再办理核查工作。

4.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指导用书目录:

①《教育心理学》(适用于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者),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3月第一版。

②《教育学》(适用于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者),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3月第一版。

③《教育心理学》(适用于中学教师资格申请者),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2月第1版。

④《教育学》(适用于中学教师资格申请者),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2月第1版。

报考常见问题

申请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市、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咨询;

各市咨询电话:

南京市教育局:025-84455501

无锡市教育局:0510-82704172

徐州市教育局:0516-83711218

常州市教育局:0519-85681336

苏州市教育局:0512-65224079

南通市教育局:0513-83556750

连云港市教育局:0518-85822299

淮安市教育局:0517-83663188

盐城市教育局:0515-88228661

扬州市教育局:0514-87361119

镇江市教育局:0511-85366042

泰州市教育局:0523-86999829

宿迁市教育局:0527-84389651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