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应当注明签发人会签人姓名-什么应当注明签发人

在文件、证书等正式公文上,签发人是指审批或签署文件的人。签发人的身份和职位通常会在文件中明确标注,例如“签发人:张三(公司CEO)”,或“签发人:李四(部门经理)”。在某些情况下,如需要保证文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还需要在文件上注明签发人的姓名和职务,以便于查证。因此,在文件的处理和存档过程当中,应当确保签发人的信息被准确地记录下来。
什么是签发人根据行文关系来说哪一类公文要注明签发人会签人姓名
签发人是指公文的签字人,是公文的主要起草人,负责公文的发文和处理事项。需要注明签发人和会签人的公文主要有以下几种:
1、重要文件:如政府发文、部门规章、领导指示等,这类公文通常需要多个领导会签,并注明签发人和会签人的姓名。
2、重要函件:如对外函件、重要商务函件等,这类公文需要注明发件人和收件人的姓名,同时也需要注明签发人的姓名以及会签人的姓名。
3、重要通知:如紧急通知、重要通告等,这类公文需要注明签发人的姓名,以便于收件人了解通知的来源和真实性。
下级机关或业务部门向所属上级领导机关或业务主管部门上行文是需要签发人的,具体文件如请示、报告等。相关规定如下: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第十条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等部分组成。
(五)上行文应当注明签发人、会签人姓名。其中,“请示”应当在附注处注明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
扩展资料
如果只有一个发文机关,由该机关负责人签署;如果是联合行文,则每个单位的负责人都应签署姓名。
上报的公文标识签发人姓名,平行排列于发文字号右侧;发文字号居左空1字,签发人姓名居右空1字;“签发人”用3号仿宋体字,后标全角冒号,冒号后用3号楷体字标识签发人姓名。
如有多个签发人,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置于第1行,其他签发人姓名从第2行起在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之下按发文单位顺序依次排列,下移红色反线,使发文字号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处在同一行,并与红色反线相距4毫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上行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签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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