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会议是什么意思-全国会议是什么

《全国代表大会》是中国最高国家权利机关,每届任期五年。根据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第一次会议举行全部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主席、秘书长;决定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审查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履行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财政预算和预算履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工作报告;决定或任命在特殊情况下需要任命的人员;决定逮捕和羁押在押犯法嫌疑人和被告人;通过宪法修正案和其他法律案等事项。

每五年开一次全国大会是什么会

法律分析:每五年开一次全国大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届满的两个月以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如果遇到不能进行选举的非常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全体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可以推迟选举,延长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在非常情况结束后一年内,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