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的客体是什么?-实践的客体是什么

实践是人类认识活动的一种基本情势,是人们自觉地改造客观世界的物资性活动。实践具有主观能动性和客观实在性的两重特点。实践的客体是指实践活动所指向的对象,是主体通过实践活动去改造、认识和利用的事物。它是实践的对象和目的,也是实践的重要内容。实践的客体可以是具体的物资形态,也能够是抽象的精神形态,可以是个人的,也能够是社会的。实践的客体对实践的进行具有重要意义,它决定了实践的方向和目标,也制约着实践的方式和进程。因此,在实践活动中,正确选择和肯定实践的客体是非常重要的。

实践的主体、客体及特点是什么

主体指从事这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的人。

客体指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所指向的对象。

主体和客体就是表示活动者和活动对象之间特定关系的哲学范畴。

实践的客体有两个特征:

第一,客体是一种不依主体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

第二,客体不是与客观事物相等同的概念,而是为主体活动所指向并与主体相对立的东西。

特点:

具有物质性的特点

主体与客体之间具有目的与手段、创造者与被创造者、能动者与被动者的关系 。

1、实践由主体、客体和中介构成 主体是从事实践和认识活动的人,具有自然性、社会性和意识性的属性,有个人主体、集团主体、社会主体和人类主体四种基本形式。客体是主体活动的对象,是进入主体活动范围的那一部分客观事物,具有客观性、对象性、历史性的属性,有自然客体、社会客体、精神客体三种基本形式。实践中介是主体用于客体的工具、手段或程序和方法。实践就是以主体、客体、中介为基本骨架在一定环境下进行的动态过程。

2、主体和客体的统一表现在,两者互相规定并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转化。实践是主体和客体对立统一的基础。实践就是主客体相互作用的过程,是主体客体和客体主体化的过程。

实践的客体是实践和认识活动所指向的对象。

实践客体的介绍如下:

实践的客体在实践活动中,客体是进入主体客观活动领域并被主体活动所指向的客观事物。客体是独立于主体主观意志的客观存在。不仅客观事物在成为客体之前具有客观特征,而且这种客观特征在进入主客体关系结构之后仍然保持着。

实践的三种具体形式是:自然对象、社会对象和精神对象。自然形态的客体是客体的最基本形态,既包括包括人在内的客观活动所关联的自然物,也包括人以某种方式改造或制造的人造自然物。

社会形态的对象是指已经被对象化的现实社会结构,它还包括体现在事物中的社会关系。精神形式的客体是指人类精神生产的成果以物的形式存在,成为人们实践活动的对象,如以书籍为物质载体的各种理论和学说。

实践的主客体之间的关系是实践关系。人的主观和客观存在都是物质的,主观和客观的区别是相对于实践的内外关系的界定。是人类的客观存在。人本身就是物质,也是具有特定意识的客观物质。

实践的定位:实践是人类最基本的活动,对人类社会的存在和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处理社会关系的实践推动了社会历史的变迁和进步。

科学实验是推动历史进步的有力杠杆,其作用集中在提高物质水平,改造社会活动水平,使人类更合理地从自然界获得物质生活资料,使社会全面进步。

实践的作用:实践为认识的形成提供了可能性,并将这种可能性变为现实。将实践主体与客体直接而现实地联系起来,使主体从客体中获得真实可靠的信息。

只是由于实践的中介,客观事物才转化为主体的认识对象和认识内容。不仅如此,主体用来处理客体信息的各种思维模式也来源于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