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招聘考什么科目的-法院招聘考什么科目

法院招聘考试一般会包括司法考试科目,主要包括:民法、刑法、行政法、诉讼法、宪法等。还可能会考察一些其他的考试科目,如外语(英语或法语)、计算机利用、写作能力、政治经济学等。具体考试科目可能会因招聘单位和地区而有所不同,建议考生在报名前详细查看招聘公告中的相干信息。

湖南公务员法院职位要考哪些科目

法院、检察院普通职位,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和法院、检察院人民警察职位,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行政执法卷)两科。

笔试实行分级分类考试。

市级以上普通职位,湖南警察学院教师、教辅人员职位,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省市卷)两科。

县级普通职位,乡镇(街道)职位(含县市区直机关派驻乡镇、街道单位职位),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县乡卷)两科。

法院、检察院普通职位,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和法院、检察院人民警察职位,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行政执法卷)两科。

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行政执法卷)和《法律专业知识》三科。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普通职位、警犬技术职位,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行政执法卷)和《招警专业科目》三科。

考试范围详见《湖南省本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大纲》。

笔试地点分别设在省直考区、各市州考区。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湖南警察学院教师职位,须在规定时间内开始进行教学试讲,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有。考法院的公务员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一般职位,只考公共科目。公安、司法、检察、法院等有特殊专业要求的职位,在公共科目笔试基础上加试专业科目(具体参照当年的《招考计划》)。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两科。专业科目根据不同职位有不同的内容。所有考生都要参加公共科目的考试,报考公安和司法系统部分职位的考生加试《公安专业基础知识》和《监狱劳教专业知识》,报考检察系统部分职位的考生加试《检察专业知识》,报考法院系统部分职位的考生加试《审判专业知识》。报考法院系统聘任制书记员职位的考生,加试微机打字速度技能测试(具体参照当年《招考计划》)。报考法检系统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加试体能测试。

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由市(地)和省直各招考部门商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另行确定后在面试前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