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员是什么级别的干部-街道员是什么级别

街道员是城市社区服务人员,其职位级别一般在国家或地区的政府机构中进行规定。在中国,街道员通常属于公务员编制,根据工作内容和管理权限的不同,街道员的级别也有所不同。

具体来讲,街道员的级别一般分为以下几种:

1、 街道科员:这是最低级别的街道员,主要负责平常行政管理和居民服务等工作。

2、 街道副科长:这是一种中级职位,除负责行政管理工作外,还可能负责指点社区工作人员的工作。

3、 街道科长:这是一种高级职位,负责组织和调和全部街道的工作,并承当一定的决策责任。

4、 区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任:这是一种最高等级的街道员,负责全部街道的所有工作,并对区级政府负责。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和不同的政府部门对街道员的职位级别可能会有不同的划分标准和要求,以上内容只是一种常见的划分方式。

街道社区工作人员有多少级别待遇?

街道书记是县处级别。具体为:

1、在普通的县、区,街道办事处主任、党工委书记是正科级别,相当于普通的乡镇长、县、区教育局局长级别;

2、在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直捅子地级市,街道办事处主任、党工委书记是正县处级别,相当于普通的县长、区长级别;

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政府派出机关。街道与乡和镇等同属乡级行政区。

社区职责如下:

1、计生(对口单位为计生局,负责计划生育、实住人口登记);

2、民政(对口单位为民政局,负责高龄补助、低保、残疾人救助、留守儿童、伤残退役军人等);

3、卫生(对口单位为爱卫办,主要负责管区内无物业管理的居民区卫生);

4、劳动保障(对口单位为就业局、社保局,主要为负责人员补助、五七工、新农合的办理并提供合法就业岗位);

5、医保(对口单位为医保局,社保局,主要负责办理病退、医疗救助和社区医保的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