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基础知识考哪些内容-卫生基础知识考哪些

卫生基础知识考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医学伦理学、法律法规等内容。考试的情势一般包括笔试和实操两部份,其中实操部份一般包括医学实验操作、临床护理技能操作等。还有一些针对特定职业领域的专业考试,如护士执业资历考试、医师资历考试等。
天津市各个区卫生局事业单位考试中的医学基础知识考些什么
医学基础知识主要包括生物学、人体解剖学、生理学、药理学、病理学、诊断学和医学伦理七个部分。
第一部分:生物学。考试内容主要有:生命的特征、构成生命的基本单位和生命的遗传与变异。
第二部分:人体解剖学。主要包括:运动系统、消化系统、呼吸系统、泌尿系统、生殖系统、脉管系统、感觉器、神经系统和内分泌系统。
第三部分:生理学。主要包括:细胞的基本功能、血液、血液循环、呼吸和消化、能量代谢和体温、尿的生成和排出、感觉器官、神经系统的功能、内分泌及生殖等。
第四部分:药理学。主要包括:药物效应动力学、药物代谢动力学以及阿托品、抗帕金森病药、镇痛药、抗心律失常药、抗疟药和抗恶性肿瘤药物等35种药物的药理、临床应用、不良反应和禁忌症。
第五部分:病理学。主要包括:细胞、组织的适应、损伤和修复,血液循环障碍,炎症,肿瘤,心血管系统疾病,消化系统疾病,泌尿系统疾病,乳腺及女性生殖系统疾病,常见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的概念、类型、病理变化和病因等。
第六部分:诊断学。主要包括:发热、呼吸音、黄疸、腹水、意识障碍和头痛等38种病理现象的发生机制、常见原因和临床表现等。
第七部分:医学伦理学。主要包括:医学伦理学的概念、特点、研究对象、起源与发展、理论基础,医学道德的原则与范畴,医患关系道德,临床诊疗中的道德以及医德评价等。
《医学基础知识》总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全部为客观性试题,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是非判断题三种。主要包括生物学、人体解剖学、生理学、药理学、病理学和诊断学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生物学。
主要包括:
1、细胞:主要内容为细胞的基本概念、分子组成、细胞膜、细胞表面、细胞质、细胞核和分裂繁殖;
2、生命的遗传与变异:主要内容为遗传的基本规律、分子基础、遗传病的概念及分类、单基因、多基因遗传病、染色体病和线粒体遗传病。
第二部分:人体解剖学。
主要包括:
1、运动系统:主要内容为骨学、骨连结和肌;
2、内脏学;
3、消化系统:主要内容为消化管、消化腺和腹膜;
4、呼吸系统:主要内容为呼吸道、肺、胸膜和纵隔;
5、泌尿系统:主要内容为肾、输尿管和膀胱;
5、生殖系统:主要内容为男性、女性生殖系统;
6、脉管系统:主要内容为心血管和淋巴系统;
7、感觉器:主要包括:视器和前庭蜗器;
8、神经系统和内分泌系统:主要内容为总论、中枢神经系统、周围神经系统、内分泌系统、神经传导通路以及脑和脊髓等。
第三部分:生理学。
主要包括:细胞的基本功能、血液、血液循环、呼吸、消化和吸收、能量代谢和体温、尿的生成和排出、感觉器官、神经系统的功能、内分泌及生殖等。
第四部分:药理学。
主要包括:药物效应动力学、药物代谢动力学以及阿托品、局部麻醉药、抗癫痫及抗惊厥药等35种药物的药理、临床应用、不良反应和禁忌症等。
第五部分:病理学。
主要包括:疾病概述、血液循环障碍、炎症、肿瘤、心血管系统疾病、呼吸系统疾病、消化系统疾病、泌尿系统疾病、女性生殖系统及乳腺疾病、常见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的概念、特征、类型、病理变化和病因等。
第六部分:诊断学。
主要包括:发热、疼痛、水肿、呼吸困难、等32种病理现象的发生机制、常见原因和临床表现等。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
(一)先笔试后面试
1、笔试
笔试科目。笔试科目有《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基础知识》,每科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每科满分为100分。
笔试科目只考《公共基础知识》一科的,笔试总成绩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
笔试科目考《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基础知识》两科的,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50%+《医学基础知识》×50%。
2、面试
面试方式和主要内容。
面试方式有公共面试、专业面试和现场讲课。
(二)先面试后笔试
1、面试
(1)面试比例为5:1,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在征得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并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后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计划。
2、笔试
笔试资格人员确定。笔试开考比例为3:1,根据招聘岗位面试人员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笔试资格人员。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可一并确定为笔试资格人员。
考试的具体方式及总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眉山人才网上公布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总成绩、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及排名)。考试的具体方式及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按以下类别进行:
1、先笔试后面试
(1)管理岗位
A类:考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政策性加分)×60%+面试×40%;
(2)专业技术岗位
B类:考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政策性加分)×50%+面试×50%;
C类:考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50%+医学基础知识×50%+政策性加分)×60%+面试×40%;
D类:考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政策性加分)×40%+面试×60%。
2、先面试后笔试
E类:考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政策性加分)×40%+面试×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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