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部门的定义是什么意思-法律部门的定义是什么

法律部门是指国家立法机关根据法律规定,依照不同的功能和种别划分出来的一种组织情势。它主要负责制定、修改和废除法律法规,并对法律实行进行监督和管理。

法律部门通常包括以下组成部份:立法机构、司法机关、行政管理机关、社会团体等。其中,立法机构是法律部门的核心,其主要职责是制定和修改法律法规;司法机关则是法律的履行者,其主要职责是对法律的实行进行监督和管理;行政管理机关则是法律的管理者,其主要职责是对法律法规的实行进行监督和管理;社会团体则是法律的参与者,其主要职责是参与法律的制定和履行。

法律部门是一种专门负责管理和保护法律秩序的组织情势,它的存在和完善对保护社会稳定、增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重要的作用。

请教,构成法律部门的基本要素,

关于这个,我也一直有疑问。首先,分析中“法律部门”的定义是:一个国家根据一定原则和标准划分的本国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然后,在下面又有一句:规范性法律文件是表现法的内容的形式或载体,法律部门就是由规范性文件构成的。这样,我对“法律规范”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概念就有了疑问。在网上搜到了这么一段话:规范性法律文件是指有权制定法律规范的国家机关所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律文件。这里的法律是广义意义上的,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法律规范是对于同一法律问题适用的原则及规则。一个法律规范可以由几个法条构成,同一个法条也可能会涉及几个法律规范。法律规范与规范性法律文件是内容与形式的关系,法律规范是内容,规范性法律文件是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关于法律规范,王夏昊老师是这样下的定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关于人们的行为或活动的命令、允许和禁止的一种规范。法律规范可以分为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还有这么一段话:法律体系与立法体系的关系 法律体系指的是历史地形成的法的内部结构,而立法体系(或称规范性文件体系、法的渊源体系)则指法的外在表现形式的系统,二者是内容与形式的关系。立法体系反映法律体系,以法律体系为基础,但并不等于法律体系。法律体系与立法体系是不同的,二者的区别具体表现在: 1. 法律体系指的是历史地形成的法的内部结构;而立法体系则是指法的外在表现形式的系统,二者是内容与形式的关系。

2. 法律体系的纵向结构是规范、制度、子部门、部门群;而立法体系的纵向结构则是同发布规范性文件的国家等级结构是一致的。

3. 法律体系的横向结构是分为不同的部门制度;立法体系的横向结构则是不同法律部门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4. 立法不可能包括所有的法律规范,因为除制定法外,还有习惯和立法解释,并且立法体系中还有一些过时或失效的规定;而法律体系不仅包括习惯和立法解释,而且只能指一国现行法构成的体系。如果以上文字比较权威的话,个人意见:法律部门是由同类法律规范构成的,分析中那句“法律部门就是由规范性文件构成的”不正确。不过,我还有个疑问:关于内容和形式的关系,法律部门对应的形式是什么?以上意见只是个人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