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 三省-宋朝三省长官是什么

宋朝三省主座包括中书令、尚书左右丞和侍郎,他们是宋朝政府的核心决策者。其中,中书令负责制定国家政策和法律;尚书左右丞协助中书令处理政务;侍郎则是皇帝的心腹顾问,参与重要的国家事务决策。

比较宋之二府三司制与唐之三省制度的区别

唐朝设置三省六部,中书省负责起草诏令,门下省负责封驳审议,尚书省负责执行,尚书省下辖六部,三省长官都是宰相。

宋朝三省长官不再参与政事,另设中书门下省,作为宰相机构,军政归枢密院掌管,合称“二府”,财政则归盐铁、户部、度支三司掌管,总管国家财政。

区别:

第一,三省变为四省,完整的相权有一分为三变为一分为四,分割了相权,加强了皇权。

第二,军事方面由原来的兵部掌管变为兵部枢密院共同掌管,兵部有握兵之重但无发兵之权,枢密院有发兵之权但无握兵之重,这就使握兵权和统兵权分开,加强了皇帝对军队的控制。

第三,国家财政有原来的户部统一管理变为盐铁、户部、度支三个方面,削弱了户部权利,便于皇帝对经济的控制。

“三省”和“六部”的最高长官是谁?

宋继承唐的制度,三省长官依然是左右仆射,中书令和门下侍中。不过这些职务后为基本加官,属于虚职。担任宰相必须加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简称平章事。宋初,依据唐的制度,宰相兼官。首相兼昭文大馆学士,次相兼监修国史,三相兼集贤殿大学时。宋仁宗时,二府合议朝政,宰相们又加兼同知枢密院。不久,又废。宋神宗时,又加以修订,最终成型,二府大臣同为宰相。(记得枢密使好像称使相)宋朝三省基本是名存实亡,长官的官职也多变成加官。宋设银台司分门下省的权,又设礼仪院,议礼使,思谏院,审刑院等机构分中书尚书二省的权。不过说到底,最高长官还是属于加官的三公,即司徒,司空,太尉。

“三省”最高长官:三省长。

“六部”的最高长官:六部尚书。

三省为中央最高统治机构,三省长官同为宰相,共同负责中枢政务。

六部即尚书省下属的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分别掌管官吏的考核任免、户口和赋税、礼仪制度、军政、法律、刑狱、水陆工程等。

各部长官为尚书。三省分权削弱了相权,加强了皇权。三省六部职司划分明确,提高了行政效能,加强了中央统治力量。

扩展资料

三省六部制的组织架构

三省

隋文帝在中央设立三师、三公、五省(尚书、门下、内史、秘书和内侍)。三师、三公只是一种荣誉虚衔。五省之中,只有尚书、门下、内史三省才是真正的中枢权力机构(秘书省掌图书典籍,职任较轻;内侍省掌侍奉宫掖,委以宦官)。三省各有明确分工。

中书省

中书省,古代官署名。魏曹丕始设,掌管机要、发布政令的机构。沿至隋唐,遂成为全国政务中枢。隋初称为“内史省”,后改为“中书省”。

宋代中书省与门下省合并为一个机构“中书门下”,掌握行政大权,长官为“同平章事”即宰相,其与掌管军事大权的枢密院合称“二府”。

门下省

“门下省”为官署名称。东汉时即设侍中,秩比二千石,属于少府,职掌为侍从皇帝左右、赞导众事、顾问应对,皇帝外出,则侍从参乘。门下省原为皇帝的侍从机构,南北朝时权力逐渐扩大,北朝政出门下,成为中央政权机构的重心。

隋唐时与中书省同掌机要,共议国政,并负责审查诏令,签署章奏,有封驳之权。其长官称侍中,或称纳言、左相、黄门监,皆因时而异。其下有黄门侍郎、给事中、散骑常侍、谏议大夫、起居郎等官。

尚书省

官僚机构。南朝宋得名,前身为“尚书台”。由汉代皇帝的秘书机关尚书发展而来。是魏晋至宋的中央最高政令机构,为中央政府最高权力机构之一。

六部

三省的长官侍中、中书令、尚书令相当于秦汉时期的宰相。尚书省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其下设吏、礼、兵、度支(后改为户)、都官(后改为刑)和工六部,与诸寺、台分别处理各类事务。每部设尚书为最高长官,总管本部政务。

吏部

中国古代官署。吏部掌管全国官吏的任免、考课、升降、调动等事务。下设四司:明清为文选清吏司、验封司、稽勋司和考功司。

司的长官为郎中,副长官为员外郎,其属官有主事,令史,书令史等。文选清吏司掌考文职之品级及开列、考授、拣选、升调、办理月选。

户部

户部,中国古代官署名,为掌管户籍财经的机关,六部之一,长官为户部尚书,曾称地官、大司徒、计相、大司农等。明清时期户部掌全国疆土、田地 、户籍、赋税、俸饷及一切财政事宜。

其内部办理政务按地区分工而设司。各司除掌核本省钱粮外,亦兼管其他衙门的部分庶务,职责多有交叉。

礼部

中国古代官署。南北朝北周始设。隋唐为六部之一。历代相沿。长官为礼部尚书。考吉、嘉、军、宾、凶五礼之用;管理全国学校事务及科举考试及藩属和外国之往来事。

礼部下设四司,明清皆为:仪制清吏司,掌嘉礼、军礼及管理学务、科举考试事;祠祭清吏司,掌吉礼、凶礼事务;主客清吏司,掌宾礼及接待外宾事务;精膳清吏司,掌筵飨廪饩牲牢事务。

兵部

官署名。隋始置,六部之一,掌管选用武官及兵籍、军械、军令等。源于三国魏五兵制。曹魏始置五兵(中、外、骑、别、都)尚书,另有有关军事的驾部、车部、库部等曹。各曹设郎。隋始合为兵部,以尚书为主官,侍郎为次官。

刑部

中国古代官署。主管全国刑罚政令及审核刑名的机构。隋文帝定六部制度,初沿北齐置都官,主官为尚书;次官,炀帝定为侍郎。后代均以刑部掌法律刑狱,与最高法院性质的大理寺并列。

工部

工部,中国封建时代中央官署名,为掌管营造工程事项的机关,六部之一,长官为工部尚书,曾称冬官、大司空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三省六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