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21条规定-刑法21条什么意思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可以采取假释的情势予以释放。假释是指对符合条件的犯法份子在履行一定刑罚后,提早消除其羁押和限制人身自由,并允许他们在社区内进行正常活动的一种制度。

刑法第21条内容是什么意思

刑法第21条内容是关于紧急避险的法律规定。

一、紧急避险的适用条件

紧急避险的适用必须满足以下条件:首先,必须存在正在发生的危险,这种危险可能来自于自然灾害、动物侵袭、人为犯罪等;其次,避险行为必须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或者本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再次,避险行为必须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采取的,即没有其他合理的选择可以避免危险;最后,避险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应当小于所避免的损害。

二、紧急避险的法律后果

根据刑法第21条的规定,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紧急避险行为造成的损害,不负刑事责任。这意味着避险者在法律上不会因此受到刑事追究。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虽然不负刑事责任,但避险行为可能产生的民事责任仍需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三、紧急避险的边界与限制

虽然紧急避险在法律上得到了一定的认可,但其适用并非没有边界。避险行为必须合理、适度,不能滥用。如果避险行为超出了必要的限度,或者所采取的避险手段明显不合理,可能会构成犯罪,例如防卫过当等。因此,在面临危险时,应当尽量采取合理、必要的措施进行避险。

四、紧急避险的认定与判断

在实际案件中,对于紧急避险的认定和判断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法院会根据具体案情,分析避险行为的必要性、合理性以及所造成的损害程度等因素,来判断避险行为是否符合刑法第21条的规定。

综上所述:

刑法第21条是关于紧急避险的法律规定,它明确了在面临正在发生的危险时,为了保护合法权益而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在符合一定条件下不负刑事责任。然而,避险行为的适用并非无限制,必须合理、适度,并避免滥用。在实际案件中,对于紧急避险的认定和判断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确保法律的公正和准确适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一条规定: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刑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1、假定条件:指法律规则中有关部门适用该规则的条件和情况的部分,即法律规则在什么时间、空间、对什么人适用以及在什么情境下法律规则对人的行为有约束力的问题。

2、行为模式:指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如何具体行为之方式或范型的部分。

3、法律后果:指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杂作出符合或不符合行为模式的要求时应承担相应的结果的部分,是法律规则对人们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的态度。

法律主观:

新民法典二十一条的规定是: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一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四条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其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该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