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事业单位有哪些单位-鹤山事业单位有哪些

鹤山市是广东省江门市代管县级市,以下是鹤山市的一些事业单位:

1、 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工作。

2、 鹤山市教育局:负责全市教育工作。

3、 鹤山市民政局:负责全市民政管理工作。

4、 鹤山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全市医疗卫生服务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5. 鹤山市财政局:负责全市财政预算、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等工作。

6、 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市住房保障和城市建设管理工作。

7、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8、 鹤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市交通运输管理工作。

9、 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市市场监管和食品安全监管等工作。

10、 鹤山市税务局:负责全市税收征收管理等工作。

鹤山分局

鹤山区位于太行山东麓,鹤壁市西北,西依巍巍太行,因相传“古有仙鹤栖于南山之峭壁,其山曰鹤山”而得名。东与山城区石林乡、安阳县马投涧乡交界,西与林州市、安阳县相邻,南与山城区鹿楼乡相连,北与安阳县接壤。土地总面积139平方公里,辖姬家山和鹤壁集2镇,5个办事处,59个行政村,39个居民委员会,总人口14万余人。鹤山区历史悠久,可开发荒山多,资源丰富,特别是煤炭资源丰富,基本地形由山区和丘陵组成。

1957年,国家依托煤炭资源开发建设鹤壁,设市建制,最初发祥地就在鹤山区,辖区鹤壁集、中山曾先后为市委、市政府驻地。

王俊杰 副局长

张建国 副主任科员

王俊杰简介:男、汉族、1971年出生、中共党员。

1990~1992年鹤壁市劳动就业局工作;1992年调鹤壁市土地管理局工作;2001任市土地监察大队副队长;2006调鹤壁市国土资源局鹤山分局工作任副局长;2010年负责鹤壁市国土资源局鹤山分局全面工作。

机构设置鹤山分局成立于1999年,是鹤壁市国土资源局的派出机构,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核定事业编制7名,实有人员6名,经费为财政全额拨款。设鹤山1个乡级国土资源所,属正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数4名,实有人数4人,中共党员2名,本科学历4人。

土地资源全区土地总面积196248.4公顷。截至2010年底,农用地面积118139.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0.2%,建设用地面积34886.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17.8%,未利用土地面积43222.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2%,人均耕地面积1.6亩。

耕地保护2010年,实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巡查制度,将土地执法监察关口前移,初步建立了以防为主,实行事前防范与事后查处相结合的动态巡查执法监察模式。确保了全区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稳定在2335.48公顷,同时对全区基本农田保护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投入资金对辖区基本农田保护标志重新进行维护,利用6·25第十八个全国土地日,12·4法制宣传日出动宣传车6台次,发放宣传单3000余份。

地籍管理完成了2010年土地变更工作,全年共发放集体土地使用权证10本,处理集体土地使用权争议5宗,结案率达100%。

建设用地管理为充分利用辖区煤矸石资源,服务循环经济发展,按省、市要求对符合产业政策转产烧结砖生产企业,按要求积极协助企业办理转产手续,截至2010年底,全区办理转产新上煤矸石烧结砖企业8家,节约了大量土地资源,成为今后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着力点。

土地整理进一步强化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挂钩制度,2010年,全区共申报3个村级土地开发复垦项目,开发复垦土地1937.5亩。

存量土地盘活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老城区改造工作实施意见,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旧城改造工作,围绕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充分利用辖区存量建设用地实施居民住房、城市配套设施建设以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等诸多工程,进一步改善土地环境,提高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矿产资源概况区内矿产资源主要为煤炭、建筑石料用灰岩、水泥灰岩、白云岩。截至2010年底,全区共有煤矿企业13家,可采储量达2914.22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全区共有非煤矿山企业5家,已探明的可采储量167.5万吨;水泥灰岩,已探明储量为31200万吨;白云岩已探明储量为4784万吨。

矿产资源管理2010年,鹤山区对8个煤矿进行了兼并重组,矿产资源向优势企业集聚,扩大生产规模。非煤矿山企业进行了资源整合,由原来的6个非煤矿山企业组合后保留2个,主要对无证开采、越界开采、乱采滥挖、关闭矿井死灰复燃等非法违法行为进行了监督检查,对煤矿企业进行了储量动态检测和日常检查,对非煤矿山进行了动态巡查,进一步规范了矿山开发秩序。

资源储量管理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和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制度,开展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工作。按照《鹤山区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矿山储量动态检测工作与矿山企业日常巡查、储量管理及矿山开发行政监督相结合,掌握区内矿山企业资源储量情况,保护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

地质灾害防治一是建立健全网络,督促乡镇建立地质灾害防治机制。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增强自觉防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三是加强动态巡查,掌握动态管理情况。四是搞好监测和预防,检测预防方案及撤离与安置方案。五是突出重点,把市里确定的4处地质灾害点作为预防重点。全年对两个乡(镇)59个村和五个办事处的险区险段进行了调查,巡查地质灾害隐患点20次,设立警示牌15块。

矿山环境治理鹤山区属煤矿产区,历年来国有、集体、个体煤矿的大量开采给当地土地、环境造成了极大破坏,为有效治理当地矿区环境,鹤山区积极做好项目的申报工作,2010年申报了鹤山区北街矿区和石碑头矿区环境治理项目。

执法监察认真开展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确保国土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制度,强化措施,一是完善动态巡查台账登记制度,二是建立动态巡查考核机制,三是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执行责任追究制,四是合理分工,明确责任,把执法监察工作落实到实处,五是接受群众举报,加强社会监督。加强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严肃查处各类土地违法案件,集中整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国土资源部下发数据共涉及19个图斑,经核查后,共涉及用地22宗,其中新增建设用地13宗(合法用地9宗,违法用地4宗),实地伪变化用地9宗;4宗违法用地正按程序进行依法处理,积极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对全区非煤矿山和煤炭矿山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无证采矿行为。

信访工作创新信访工作机制,按照谁决策、谁评估、谁负责的原则积极做好国土资源信访工作,着眼源头预防,最大限度地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认真搞好信访案件的督察督办,不断提高案件的结案率。全年共接待各类信访案件3起,已处理结案3起,结案率达100%.

(王培国)

交通局的工作人员,有公务员、事业单位,还有编制外合同工,其次有临时工。因此,如果是公务员、事业单位的,那么工资一般是由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构成;编制外合同工,那么工资比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一些。临时工呢,就在1000元以内。具体可以到交通局所在地的人社局那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