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辅助人员是什么职业-劳动辅助人员是什么

“劳动辅助人员”是指在企业、机关、学校等单位中,受聘为从事各项辅助性工作的人员。他们通常负责协助完成平常办公任务,如文件整理、会议记录、接待来访者等工作。
劳动辅助人员的具体职责和工作内容会因单位和岗位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例如,在学校中,劳动辅助人员可能会负责管理学生宿舍、图书馆,或协助教师进行课程准备;在企业中,劳动辅助人员可能需要负责办公室清洁、装备保护,或处理与客户相干的事务。
“劳动辅助人员”是指为企业或单位提供各种辅助服务的人员,他们的工作主要是为了提高工作效力和提供优良的客户服务。
劳动合同制业务类司法辅助人员和综合类司法辅助人员有何区别
编制不同:劳动合同制业务类司法辅助人员属于临时招聘性质的,不占用编制,单位对是否继续签约有绝对决定权。综合类司法辅助人员(政法专项编制人员)要上报人事局备案,占用编制名额,单位不能独自决定人员去留,需报人事局审批,即相当于说是过去的铁饭碗。
2.福利不同:劳动合同工所享受的一切福利据合同中商定的条款确定,只要合同没变则待遇不变,受法律所约束。在编人员福利待遇由单位拟定后报人事局审批,遇政策调整可相应作出调整,一般包括“一金三险”,即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3.补助不同:另根据各单位自己的情况有一些节假日补助之类的,劳动合同工所获得的会比编制人员少。
扩展资料
广东省于2016年1月出台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暂行规定。
《暂行规定》明确,法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配备以政法专项编制人员为主、劳动合同制人员为辅。政法专项编制不足的,由劳动合同制人员担任。劳动合同制法官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的数量以核定的法官检察官员额为基数,按一定比例配备,具体配备标准由省法院、省检察院会同省编办另行研究制订。
广东省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法院、检察院长期面临着司法辅助人员配备不足、队伍管理无序、职责权限不清、职业前景不明等诸多问题,严重影响队伍稳定和工作开展,亟需探索在政法专项编制之外,建立一支配备合理、财政保障、稳定有序、同工同酬的司法辅助人员队伍。
参考资料:
参考资料: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大数据处理内容。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
原文链接:https://edu.h3e.cn/edu/1605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