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思维有哪些方面的内容-机关思维有哪些方面
机关思惟是一种特殊思惟方式,它的特点是逻辑周密、结构清晰、重点突出、方法灵活。它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系统性:机关思惟要求在处理问题时要有系统性,从全局动身,掌控整体和局部的关系。
2、 规范性:机关思惟要求在处理问题时要遵照规范,依照一定的规则和程序来运作。
3、 延续性:机关思惟要求在处理问题时要有延续性,不轻易放弃,坚持到底。
4、 创新性:机关思惟要求在处理问题时要有创新性,不拘泥于传统的思想和做法,勇于尝试新的思路和方法。
5. 时效性:机关思惟要求在处理问题时要有时效性,及时采取行动,尽快解决问题。
6、 兼顾性:机关思惟要求在处理问题时要有兼顾性,将各种资源和因素有机结合起来,到达最好效果。
7、 可靠性:机关思惟要求在处理问题时要有可靠性,结果能够满足预期的要求,并且具有可重复性和可验证性。
新常态下如何以法治思维做好机关工会工作
在工作理念上,要增强法治意识,树立法治思维
“法不阿贵,法不阿权”,“哪里没有法律,哪里就没有自由”。我国正处于从传统到现代的艰难爬坡中,呈现职工群众权利意识强与法律意识弱并存的某种“初级阶段”特征,一方面职工群众反映诉求和民主参与的愿望日益强烈,但同时这方面的能力水平明显不足、渠道不畅,法律意识薄弱。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厌讼”、“青天情结”等非理性的社会心理,再加上行政权干预司法、司法腐败、执行难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导致一方面职工群众对司法不信任,司法公信力下降,失去司法信仰,另一方面也促使职工群众对司法不尊重,把精力和注意力转移到通过非司法程序解决冲突的途径上,甚至于把纯粹的法律问题也通过非司法途径来解决,上访、闹事成了必然。一些人信奉“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信恶不信善”、“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只问结果不计手段,“以错纠错式”维权,采取上洋访、拦截领导车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等方式违法上访,严重影响了正常的社会秩序。为此,必须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意识,充分认识任何组织、任何人都不得凌驾于法律之上,国家行为和公民行为都要遵从法律、依法办事,如违反法律,就要受到法律制裁。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牢记人民是真正的主人,自己手中的权力来自人民并且属于人民,带头知法、懂法、守法、护法。要实现从行政强制到民主法治理念的转变,摆脱依靠行政强制的路径依赖,树立民主法治理念和公平正义观念,不断增强民主意识和法治意识,通过民主法治来妥善协调人民职工群众内部的利益关系、化解干群关系矛盾,最大程度地发展好、维护好、实现好人民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教育引导职工群众增强守法意识,强化“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法治观念,充分认识全民守法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必然要求,是对人民主体地位的尊重,也是实现公民权利的保障,守法是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是公民的福祉,也是维权的有力保证。没有任何权利是绝对的,维权是权利的使用,但维权必须依法进行,必须在法治的轨道上,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损害社会的公共利益,“权利意识”伸张离不开“法治观念”护航,权利如不能正确行使,不仅不能成为法治进程的“铺路石”,反而可能变成社会动荡的“导火索”,教育引导职工群众学法遵法守法用法,依法理性维护自身权益,履行法律义务,以合法合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
在工作方式上,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和法治方式
“令在必信,法在必行”,“法不严则无治”,“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法规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法规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我国经历了两千多年的封建统治,皇权至上,权大于法,人治大于法治,缺乏法治传统文化熏陶和制度保障,再加上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影响,一些领导干部仍热衷于计划经济那套行政化的思维模式和工作方式,有的甚至以权压法、以言代法,个人意志凌驾于法律、制度和组织之上,崇尚个人专断、长官意志和行政命令方式,否定法治原则、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法律程序。为此,必须顺应时代要求、适应社会变化,研究和把握职工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创造科学有效的工作方法,继承和发展“枫桥经验”,加大依法开展工作力度,完善工作制度机制,更加注重运用法律手段开展职工群众工作,依法按章程办事,依法建会、依法管会、依法履职、依法维权,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协调劳动关系,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行使职权的能力,不断提升新形势下职工群众工作能力和水平,把职工群众工作纳入法治轨道,把职工群众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切实解决好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切实维护和保障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增强职工群众工作的亲和力和感染力。要借用外力,整合资源,善于借助立法机关、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和法律志愿者、公职律师等各界力量,积极推动《劳动法》等劳动法律法规赋予职工群众的权利落到实处。要加大工会劳动法律法规监督力度,积极配合人大开展劳动执法检查,督促政府职能部门强化行政监察,监督企业自觉严格执行劳动法律法规,依法用工规范管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依法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另外,“司法公正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司法权威与司法腐败,水火不容,势不两立,司法不公是司法腐败之源。要树立司法权威,确保司法不受行政的支配和干预,司法机关依法独立统一行使司法权,其它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对司法机关的权威地位提供制度性的尊重和维护,营造独立的司法环境,建立权威的司法体制。要精心打造一支值得职工群众信赖、高素质的司法队伍,强化司法职业道德建设,增强法官对法律的忠诚和自律意识,牢固树立司法公正意识和办案质量第一观念,惩恶扬善,匡正压邪,确保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审结案件,最大限度杜绝错判案件的发生,筑牢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同时要加大惩处贪赃枉法者的力度,及时惩办和清除司法队伍中的害群之马。要充分发挥司法作为解决矛盾纠纷最后一道防线的功能,重建司法终结涉诉涉法矛盾纠纷的良性循环机制,坚决纠正“信访不信法”、“信闹不信法”等现象,以法治方式解决职工群众工作中一些复杂棘手问题,确保权益损害能得到及时公正的救济,使司法途径成为职工群众主动自觉而理性的选择。
在工作机制上,要加强源头参与,增强法制基础
《劳动法》等一些劳动法律法规经过近20年的实施,社会背景和外部环境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劳动用工市场化和劳动关系法治化对劳动法律法规的配套完善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同时,劳动法律法规不健全,一些规定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法律在实践中难以得到贯彻落实,陷入对一些问题的处理名义上有法可依,实质上无法可行的困境,迫切需要加快配套立法进程,进一步增强法律法规制度的操作性和执行力。为此,必须加大参与立法和政策制定的力度,积极代表广大职工群众参与立法和政策制定,推动尽快启动《劳动法》修订工作,让其真正成为规范劳动关系领域一般关系的母法,对《劳动全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相关法律进行修订,增强其操作性和执行力。还要重点推动制定企业工资支付、劳动监察、工资集体协商、企业民主管理等方面相应配套法律。比如,要从法律层面明确规定所有企事业单位都必须实行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切实保障职工参与管理和监督的民主权利。主动积极参与就业、分配、社保、安全卫生、住房、教育等政策的制定。推动制定符合国情的社会责任标准,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在参与各项改革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中充分反映职工群众的诉求和呼声。要推动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完善决策机制和程序,增强决策透明度和职工参与度,推动建立健全职工建议征集制度、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健全决策纠错改正机制,落实决策责任追究制度。要推动完善工会与政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健全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工会动作、职工参与、社会协同的工作格局。
在干部素质上,要全面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
对于广大工会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来说,法律不仅是各级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依据和“尚方宝剑”,也是他们“为官从政”、尽职履责的安全绳和保护伞。各级工会干部必须对法律保持敬畏之心,时刻保持头脑中有法治这根弦、行为上有法律这个度,坚持依法行使权力,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决不行使法律未赋予的权力,决不干预法律不允许的事情,决不懈怠法律所要求的责任,为做好职工群众工作掌握好法律武器。
各级工会干部必须带头学习法律,遵守法律,自觉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努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提高服务科学发展、服务职工群众的能力,提高依法建会、依法管会、依法履职、依法维权的能力。
一是要着力提高依法建会的能力。加强对《劳动法》《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学习研究,全面掌握其要义精髓,依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推动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重点加强对两新组织、小微企业和农民工的工会组建工作,推进区域性、行业性工会组织建设,不断巩固党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
二是要着力提高依法管会的能力。坚持依靠职工群众办工会、办好工会为职工,尊重职工和会员主体地位,下移工作重心,加强分类指导,为基层解决实际问题,创造更好的条件,激发基层活力;做好工会经费审查审计监督工作,优化经费支出结构,深化工会资产监管,依法促进工会资产发展,不断壮大服务职工的实力,使职工群众真正感受到工会组织是最可信任的“职工之家”、工会干部是最可信赖的“娘家人”。
三是要着力提高依法维权的能力。针对劳动就业、收入分配、劳动和社会保障、安全卫生、住房、教育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强顶层设计,加大立法和政策制定的力度,推动劳动法律法规的健全完善,主动与立法机关建立工作联系制度,组织职工就重大法律草案提出意见建议,向立法机关反映职工诉求和工会主张,努力从立法源头上保障职工利益,提高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善于用辩证思维和联系的、发展的观点来分析问题,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服务教育群众,协调利益冲突,化解利益矛盾,促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职工享有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
四是要着力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切实履行法律和工会章程赋予的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旗帜鲜明地维护职工群众各项合法权益,突出维护职工群众的劳动经济权益,更加注重维护职工的就业权利,促进更多职工实现稳定就业、高质量就业进而实现体面劳动、舒心工作、全面发展,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提高职工群众生活水平和质量,使他们不断享受到改革发展成果。要牢记党的重托、不忘工会职责,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走出高楼大院,摆脱文山会海,破除衙门作风,破除机关化、行政化倾向,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听真话、明真相、掌实情,在此基础上深入分析,形成正确判断,在矛盾的初始阶段及时将其协调化解,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创造更好的工作条件。
是不是脑子里有点东西的人都能考公务员 考公务员必须具备什么
公文写作的四种思维方式
公文是实用文,是为解决现实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处理具体事务而撰写的。下面是我整理的公文写作的四种思维方式,欢迎阅读!
一、以抽象思维为手段,概括公文内容
抽象思维是人们在分析、综合和比较的基础上,抽取同类事物的一般性或本质属性,从而使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一种思维方式。其间,概念、判断、推理是其主要思维形式;分析、综合、比较、概括以及定义、分类、演绎、归纳等是其具体思考方法。公文内容的归纳和概括,主要依*这种思维方式。这里所谈的公文内容,主要包括公文主旨、行文依据、行文目的或意义、公务活动的事项或问题以及对策、执行要求等等。其中,抽象思维的运用贯穿整个写作过程。
首先,在撰写公文的准备阶段,就必须运用抽象思维。 准备阶段包括解读领导指令和搜集选取写作材料等工作。其中,解读领导指令是作者要过的第一关。因为在实际工作中,领导的指令往往并不十分明确,这就需要作者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对写作对象进行全面的审视,对其本质有一个深刻、理性的认识,而这就需要分析、比较、归纳、概括等抽象思维方法的大量运用。在随后的选材阶段,更是如此。公文的选材,除了要围绕主旨外,更重要的就是要能反映共性,能够说明当下公务活动的本质和特点,并能解决问题。而要达到这些要求,就必须对搜集来的错综复杂的材料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反复比较和周密的分析研究、筛选和概括,以确认材料的价值和在各部分的使用情况。
其次,在行文表达阶段,也必须依*抽象思维。 在具体的行文表达中,无论公文主旨、行文依据、行文目的或意义、公务活动的事项,还是问题、对策、执行要求等等,均以概述、概括说明或简要议论的形式出现。遣词造句上,公文也有别于其他文体,如决议、条例、规定、命令、通知、请示、批复、报告、总结等,所使用的词、句、句群大都是概念、判断、推理,其基本要求是准确、简明,能够真实、恰当地概括反映当下公务活动的本质和特点,即便是用来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情况的通报,以及以研究情况为主的调研报告,在介绍情况时也都比较概括,因为重点不在于此,而在于总结经验、教训或规律、对策,基本要求都是概念要明确、判断要恰当、推理要合乎逻辑,这些都体现了抽象思维的特征。
二、以程式思维为基础,规范公文格式
这里所说的程式思维,是指公文作者在起草公文过程中,总是借助于特定文种的既定格式,来体现相应的公文主旨,传达发文机关意愿的一种思维方式或思维习惯。这种情况在公文写作过程中极为常见。虽然公文写作也要求有独到见解,但那是在内容方面,主要指公文主旨,解决问题的具体对策、措施等,而在公文的`形式,尤其是格式上,为了提高办公效率,则不要求标新立异,更多的是按照既定模式展开。如许多公文文种的开头,一般都要求写行文根据、目的或意义;主体部分用来叙述基本事实,或阐明性质意义,或者提出措施、要求等等;结尾部分则是执行要求或申报请求等。不仅如此,许多公文的表达方式和语言也有既定的模式。如开头和正文部分一般只用叙述、说明、议论三种表达方式,其中,开头为简要说明;中间部分多为概叙、概要说明或简单议论;结尾处一些文种惯用“来函收悉”、“敬请批复”、“特此函复”、“希即遵照”、“妥否,请批复”等约定俗成的套语收束全文。即使是非程式化语言,一般也要求平实化、常规化,反对藻饰。而所有这一切,目的就是为了保持公文形式上的稳定性和规范性,使公文能以最清晰、最简洁、最便于阅读和理解的面目出现,为贯彻执行提供便利。相反,如果不按照这种既定模式来写作,总是标新立异,反而会为公文的理解、落实带来麻烦。而这就必然要求公文作者运用程式思维来写作。
三、以系统思维为保障,调控公文脉络
公文脉络是指公文内在的思路或思维活动的“路线”,其作用是对公文内容进行统筹组织与安排,以使其眉目清楚,言而有序。好的公文在脉络的掌控上是相当讲究的。首先,思路必须完整。全文必须是一个完整的统一体,首尾要圆合,中心线索要连贯,过渡照应要清楚,既没有顾此失彼、残缺不全的情况,也不能有缺头少尾、七零八落的弊端。其次,结构要严谨。结构要周密,无懈可击,而绝无漏洞和颠三倒四的毛病。最后,行文要自然。要行止自如,顺理成章,浑然天成,没有人工雕琢的痕迹。而要达到这种完美的境界,显然又必须运用系统思维。
所谓系统思维,是指以系统论为思维基本模式的思维形态。它本质上是一种全局性思维,总是从事物的整体出发,思维程序是整体——部分——整体。而整体并不等于局部的简单相加,部分与部分之间最合理的组合才会产生最大的整体效应。系统思维的目标就是要追求这种最大的整体效应。
好的公文正是充分运用了这种系统思维。从整体构思到具体层次段落的写作,始终能站在整体的高度,去处理全局与局部、局部与局部的关系,尤其是特别注重公文系统各部分之间的组织是否合理,是否反映了公务活动的内在本质和规律,是否有利于公务活动的开展,在材料的组织安排、段落层次的划分、过渡与照应、详略处理等方面是否能更好地表现主旨,同时是否做到了从不同文种的实际情况出发,因“体”制宜,采用最为恰当的表达形式,使内容与形式达到高度的统一等等,这些都需要运用系统思维来掌控。只有运用系统思维,在明确整篇结构要达到的目的以及对各要素的具体要求的前提下,将诸多要素进行统筹安排,这些要素或“部件”才能形成强大的整体功能,并发挥整体效力。抛开系统思维,即使一些句子、一些段落写得再精准、再美妙也无济于事。可见,只有运用系统思维,统摄全篇,把整体的综合性作为起点,让各构成要素有机结合,才能调控好公文脉络,写出高质量的公文。
四、以辩证思维为灵魂,确立公文主旨
所谓辩证思维,是指思维主体在思维过程中,以联系的、发展的、矛盾运动的观点去考察和认识事物,以避免得出机械、静止、片面性结论的一种思维方式。辩证思维不仅是人们探求客观世界奥秘和规律的钥匙,也是我们正确认识公务活动和确立公文主旨,使公文发挥应有的指挥、协调或指导作用的重要思维工具。可以说,没有辩证思维,就不会有对公务活动本质的、完整的、规律性的认识,也就不会确立具有前瞻性和指导意义的公文主旨。例如,在请示、报告、批复、决议、议案等等文种的写作中,作者在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还必须根据各方面的相互关系及客观变化的态势,反复思考所提出的意见或建议,权衡利弊,而不能急于下结论,目的就是要避免决策的极端化、片面性及主观武断等错误倾向。还有,辩证地看待问题及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一要求,不仅体现在几乎所有公文主旨的形成和确立上,更体现在公文主旨的揭示和表达上。如许多公文在肯定某种先进经验时,总要提出不要“一哄而上”,不要搞“一刀切”,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贯彻落实等等,这些都是辩证思维的体现。再如,辩证思维的另一大优势是用发展的观点来看待事物,常常根据过去、现在的一些规律来推测未来的发展趋势,这对于诸如计划、总结性文种以及调研报告等公文的写作尤为重要。可以说,离开了辩证思维,就不会有正确的公文主旨,也就没有了公文的统帅、灵魂与价值。
当然,这些只是公文写作中几种主要的思维方式。它们之间也并不是彼此孤立的,而是相互交织、相互作用,共同完成公文写作全过程的。
;1.能够有一个努力为人民服务的信念,能够对国家大事关心。这绝对不是一句空话。试想一下,在国家重要事件面前,有的人会选择挺身而出,有的人会选择逃避,或者漠不关心,那后面的人就不适合当公务员。
2.要有纪律性。因为机关是一个很严肃的地方,所办理的事情又是代表国家政府,如果没有纪律,怎么会行?有的人喜欢我行我素,就不适合当公务员。
3.要能够耐得寂寞和清贫。公务员其实是很清贫的,根本不像有些人说得那样有很高收入。如果当公务员仅仅是为了饭碗,那最好去找能够赚钱的工作。我认为以上三点是基本的。至于要求工作能力强,应变能力强,组织协调能力强,那些都可以在工作中不断提高,无非是有的人悟性高,进步快,有的人差一些。
另外公务员是指以公共服务为职业的政府职员。需要很好的沟通交际能力,写作、电子政务(也就是计算机)是最基本的能力,这方面不强是不行的;再次,需要很好的逻辑思维能力,还有是法律知识和法治意识,公务员首先要懂法、讲法、执法;最后是政治敏感性,政府毕竟是党领导下的执行机关,不讲政治是不行的,不懂政治也不行,虽然今天的社会不谈理想,但政府不能不讲原则。
这些条件不具备,要当好公务员基本上是不可能的。应该说,具备这些条件的人,在考公务员的队伍中是少数,公务员考试的设计也是根据以上这些设计的。所以,考公务员之前,先看看自己是不是适合。不要看到别人考自己也去考,比公务员好的工作多的是。而且不要只看现在,好工作关键是要看发展的。而公务员,一般都要靠混年头,当官的又只能是少数,而且思维相对较窄,实际上发展前景并不是很乐观的。所以,找工作要理智,考公务员更要理智。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大数据处理内容。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
原文链接:https://edu.h3e.cn/edu/166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