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行文有哪些行文规则的-下行文有哪些行文规则
下行文是一种正式的公文文体,它要求依照一定的格式和规则进行撰写。常见的下行文包括通知、公告、命令、决定等。
1、 标题:一般位于文档的顶部,需要简明扼要地概括文件的主题。
2、 日期:在标题下方,应使用标准的日期格式。
3、 发送单位:在标题下方,应当清楚地标明发送单位。
4、 主送单位:如果这份文件是专门发给某个单位的,那末应在正文中写上主送单位,并且放在正文的前面。
5. 这是文件的主要部份,需要清晰、简洁地表达文件的内容和要求。
6、 结尾:结尾部份应包括签署人的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等信息。
7、 文件编号:为了便于管理和查找,可以给每份文件编一个号。
8、 版面要求:通常情况下,下行文的版面要求比较严格,需要依照规定的格式进行排版。
下行文需要符合一定的规范和格式,才能确保文件的有效性和转达效果。
下行公文的礼仪是什么?
下行公文指党政机关或社会团体中的上级组织向其下级组织所发的文件。包括命令、指令、决定、决议、指示、通告、通报、公告、批复等。它的礼仪要求是:要尊重下级各种下行公文在行文(包括格式、结构、语言)上要为受文单位着想,给阅读者提供方便。如标题要明确;发文字号和成文日期要准确;叙述事实要把时间、地点、人物、数据、事例和背景交代清楚;指示要切实可行;通知要具体明确;通报要准确无误,防止给下级机关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对下级请示应根据政策规定和实际情况及时准确地作出批复。此外,下行公文常常用条文结构,以便下级在执行时逐项贯彻落实。
要遵守行文规则向下级机关的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直接上级机关。部门之间对有关问题未经协商一致,不得各自向下行文。上级机关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机关行文,必要时应当抄送其另一上级机关。同时,撰写下行公文还应注意:不是隶属关系的不应以隶属关系的身分行文;未经会议讨论通过并要求下级贯彻执行的事项,不能擅自使用“决议”的名称,对所有决议的问题,都要作出结论式的判断和决议,要求收文者照章执行。
1、选准下行文种
2、一般只发直属下级,也可扩大所属各级
3、公告、通告及凡经批准公开发布的公文,同发文机关正式印发的公文具有同等效力
4、对下属受双重领导的单位,一个上级机关向其行批复、专门性的决定和通知时,应当根据需要,抄送其另一个上级机关
5、本机关的党组不能向下属机关的党组直接行文,更不能向下一级行政机关行文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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