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属于工作证明人-哪些属于工作证明
工作证明是指用于证明一个人的工作经历、职业资历和技能的文件。这些文件通常由雇主或教育机构提供,可以包括工作合同、工资单、证书、推荐信等。在申请某些职位或申请奖学金时,工作证明可能会被要求。
社保可以当工作证明吗
社保可以当工作证明。
以下凭证可以证明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和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一二三档社保区别如下:
1、就医原则不同:
(1)一档参保人,市内任一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2)档参保人,门诊在绑定社康中心就医,住院在市内任一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门诊大病在规定医疗机构就医;
(3)三档参保人,门诊在绑定社康中心就医,住院及门诊大病在规定医疗机构就医。
2、普通门诊待遇不同:
(1)一档参保:人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参保人普通门诊医保目录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社康中心的基本医疗费用,70%由个人账户支付,30%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
(2)二档参保人/三档参保人:
属于甲类药品和乙类药品的,分别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按80%和60%的比例支付;属于医保目录的单项诊疗或医用材料的,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支付90%,但最高支付金额不超过120元;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支付给每位二档、三挡参保人的门诊医疗费用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总额不超过1000元。
3、住院待遇不同:
(1)一档参保人: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起付线以上部分按规定支付95%或90%。
(2)二档参保人/三档参保人:可到绑定的社康中心结算医院住院,或经结算医院转诊到规定医院住院,所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在住院起付线以上的部分报销比例为:一级医院:85%,二级医院:80%,三级医院:75%。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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