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公招体检查什么-教师公招考试体检哪些

教师公招考试一般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份。其中,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等;面试则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素养、语言表达能力、组织调和能力等。

在教师公招考试中,有些职位可能会对考生的健康状态进行一些检查,例如视力、听力、血压、心电图等。但是这些检查通常不会特别严格,主要是为了确保考生的身体条件能够胜任教师的工作。

至于具体的体检项目和标准,这需要根据各个地区的政策规定来肯定。建议您在参加教师公招考试前详细了解相干信息,并做好相应的准备。

教师资格考试体检项目有哪些

具体教师资格证体检项目包括:

1、普检(内科、外科、眼科、鼻喉科、身高体重、血);

2、抽血检查:肝功普查血常规、肾常规;

3、心电图、尿常规;

4、胸部拍片;

5、静脉采血。

教师资格考试体检项目的具体内容如下:

1、心脏听诊。

2、期前收缩每分钟6次以上应立即做下蹲试验,运动后早搏消失,或偶有1-2次、心电图正常,可做“正常”结论。

3、听诊测量血压。

4、肝、脾检查以平卧位平静呼吸为准。

5、色觉检查用《喻自萍色盲》或卫生部编印的色觉检查图,必须由专科护士或医师检查。

6、单颜色识别能力检查。

7、视力检查统一采用标准对数视力表,用5分记录法记录检查结果,任何一眼裸视力低于4.8者,须用矫正镜片测视力,矫正不到4.8者应查眼底。

8、嗅觉:用醋、酒精、水三种,全能辨别为正常,能辨别1-2种为迟钝,三种全不辨别者为丧失(体检时患感冒者,约定一周后复查)。

9、测听力:用耳语,左右耳分别进行,测听距离5米。两耳听力均在2米以内者,应佩带助听器复测,复测均低于5米者不合格。佩带测听器测听距离,应作“+”符号记入体检表。

以上就是,教师资格考试体检项目的全部内容。

一、教师招聘体检项目

心脏听诊、听力检查、嗅觉检查、色觉检查、肝、脾检查以平卧位平静呼吸检查、视力检查等。其中,类风湿脊柱强直,慢性骨髓炎者、青光眼、视网膜、视神经疾病、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各种恶性肿瘤、各种结缔组织疾病(胶原病症)、内分泌系统疾病(如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血液病(单纯缺铁性贫血除外)者、慢性肾炎、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者、肺切除超过一叶,肺不张一叶以上者被视为体检不合格。

二、教师招聘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教师资格条件依照教师法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其中"有教育教学能力"应当包括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5.普通话等级证书要求。

6.符合招聘学科要求的具体条件,。

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教师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符合选聘岗位条件的外国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7、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8、具备适应学科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具备学科所需要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