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事业单位都有哪些单位-益阳事业单位都有哪些
益阳市管辖下的事业单位有:益阳市农业科学研究所、益阳市食粮局、益阳市水利水电工程局、益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益阳市文联等。这些单位都是由市政府或其有关部门管理的,旨在提供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它们的职能和工作内容各不相同,但都对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财政事务中心是什么单位
一、主要职能
益阳市财政事务中心是益阳市财政局主管的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编制市级直行政事业单位非税收入年度预算并核定执收成本;负责市级非税收入的核算与统计、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资金的结算与划解;承担市本级财政票据的保管、发放、核销、销毁、年检等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市级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信息化建设。
二、机构设置
本中心内设4个副科级科室:综合科、票据科、核算科和征收科。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部门决算包括:益阳市财政事务中心部门决算。
序号
单位名称
1
益阳市财政事务中心
第二部分 益阳市财政事务中心2019 年度部门决算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收入决算表
表3:支出决算表
表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益阳市财政事务中心2019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益阳市财政事务中心 2019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 年度收入总计347.7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43万元,增长1.29%;支出总计380.9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1.75万元,增长9.28%。主要原因:非税收入征管系统与政务系统对接支出33.8万元。
二、关于益阳市财政事务中心2019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347.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7.74万元,占100%。
三、关于益阳市财政事务中心2019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380.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6.89万元,占72.69%;项目支出104.05万元,占27.31%。
四、关于益阳市财政事务中心2019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47.7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43万元,增长1.29%;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80.9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1.75万元,增长9.28%。主要原因:非税收入征管系统与政务系统对接支出33.8万元。
五、关于益阳市财政事务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47.7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43万元,增长1.29%;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80.9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1.75万元,增长9.2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80.94万元,占100%。
六、关于益阳市财政事务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6.8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36.32万元,占85.3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及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支出40.57万元,占14.6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关于益阳市财政事务中心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益阳市财政事务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无“三公”经费支出。
九、关于 2019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度我中心没有单独进行绩效评价。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9年度预算收入合计358.99万元,决算收入合计347.74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对年初部门预算中的项目支出进行了统一压减。
2019年度预算支出合计358.99万元,决算支出合计380.94万元,主要原因是因系统升级需要,非税收入征管系统与政务系统对接支出33.8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公用经费支出40.57万元,较上年增加22.02万元,增长118.71%。机关运行公用经费增长较大的原因主要为防火墙损坏换新。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中心共有公车0辆,没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城市公用事业单位,农林牧渔水事业单位。根据查询华图教育网得知。
1、城市公用事业是指为城镇生产和居民生活服务的各种公用事业。主要介绍国内外城市交通、城市燃气、城市给排水等方面的研究成果、经营成果、信息动态、科技文摘等内容。
2、农林牧渔水细分了6个小类,分别是技术推广事业单位:包括农经站、畜牧站、林业站、水利站、机械化技术推广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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