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常用单位有哪些名称-国家常用单位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计量单位有长度单位(米、千米、厘米、毫米)、重量单位(吨、公斤、毫克、微克)、容量单位(升、毫升)、时间单位(小时、分钟、秒)、温度单位(摄氏度、华氏度)、货币单位(元、角、分)等。

国家机关有哪些单位

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监察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以及军事机关等多个类型。

一、国家权力机关

国家权力机关是代表国家行使权力的机构,主要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这些机关负责制定和修改宪法、法律,审议和决定国家重大事务,选举和罢免国家领导人等。

二、国家行政机关

国家行政机关是负责执行国家权力机关决策和法律的机构。在中央层面,主要有国务院及其组成部门,如外交部、财政部等;在地方层面,则有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这些机关负责组织实施国家政策,管理国家事务,提供公共服务等。

三、国家监察机关

国家监察机关是负责对公职人员进行监察的机构。在中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是主要的监察机关,它们依法对公职人员进行廉政监督,查处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四、国家司法机关

国家司法机关是负责审理案件、解决纠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机构。包括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各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这些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军事机关

军事机关是负责国家军事事务的机构,包括中央军事委员会及其组成部门,以及各级军事机关。它们负责指挥和管理国家武装力量,维护国家安全,保卫人民和平劳动。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的国家机关,如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及其工作机关、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及其地方委员会等,它们在政治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综上所述:

国家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监察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以及军事机关等多个类型。这些机关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共同维护国家的稳定和发展。同时,还有一些特殊的国家机关在政治生活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国家机关的设置和运作遵循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旨在保障人民的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与进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二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五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法治统一和尊严。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