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城区农村小学有哪些学校-蕉城区农村小学有哪些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有以下几所农村小学: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洋溪乡中心小学、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八都镇中心小学、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七都镇中心小学、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飞鸾镇中心小学等。

开展普法教育活动简报

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宣传教育与农村农民生产生活相关的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下面的是我分享的与 开展普法教育活动简报有关的文章,欢迎继续访问应届毕业生公文网!

开展普法教育活动简报 篇1

一、坚持“领导带头”,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

我区把领导干部带头遵法、学法、守法、依法办事作为“六进”活动重中之重。

6月1日,中共蕉城区委学习中心组举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专题辅导讲座。讲座邀请了福建省行政学院教授黄鸿华作辅导报告。区委书记陈铭生主持讲座并发表讲话。区委各套班子领导、各乡镇、街道负责人以及区直部门负责人等共有100多人听取了讲座。

二、坚持“多措并举”,积极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

我区围绕着全方位建立学校、家庭、社会的宣传教育体系,立足于青少年本身的特点,充分运用法制专栏、法制图片展、法制讲座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了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的法制宣传。

6月26日,区普法办、区疾控中心和虎贝乡综治委联合举办大型“远离毒品,关爱生命”法制宣传活动,应用禁毒展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展版对虎贝乡中小学生进行了一场法制教育,举行“远离毒品,关爱生命”签名活动,收到很好的社会效果。

依托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联合共建单位组织开展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在小交警、小税务官等执法活动中接受教育。全区各中小学建立了法制副校长制度,从政法队伍中挑兵选将,为各中小学校配备了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为各中小学开展法制讲座、法制课。区普法办还及时编写了《青少年法制教育普及读本》近一万多册以及定期刊出法制宣传母报,广泛发送到全区各中小学校中,为学校教育保障了丰富的法制教材。

12月3日,我们在区教育局、计生局、环保局、交警直属大队和团区委的大力协助下,在全区各中小学校共同参与下,开展了一场大规模的“关注未来”青少年法制知识竞赛,全区青少年学生近六万多人参加了此次活动。活动以参赛促学法,大大提高了我区青少年法律素质和法制观念,同时,活动的热烈和广泛参与,也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取得了极好的社会效应。

三、坚持“普治并重”,积极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

广大农村的“依法治村”工作是依法治区的重要内容。我区始终把依法治村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依据“五五”普法规划精神和要求,我区在XX年工作计划中,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部署,进行了认真贯彻落实。

一是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以宣传农民生产生活相关法律法规如《土地管理法》、《人口与计划生育》等为重点,扎实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

6月26日,区普法办和虎贝乡综治委联合举办大型“远离毒品,关爱生命”法制宣传活动,许多村民积极参与了活动。

12月5日,市、区两级司法局深入城南镇富洋村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工作人员除现场分发宣传资料外,还走街串户将宣传资料送到农民家中;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们对村民提出的法律问题作了详细的解答,深受群众欢迎。

二是在开展“百千万”基层普法依法治理活动的基础上,我区还加强了村民法制学校规范化建设,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宣传教育与农村农民生产生活相关的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等,目前为止,全区80%以上的村居开设了村民法制学校。并在此基础上开展了达标普法学校的评选活动,严格按照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工作机制,明确了工作职责,有计划地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城南镇富洋村村民法制学校还配备了先进的电教器材,改善了原有单一的教学模式,引进了电视、网络教学形式,深受村民好评。我区还进一步调整和完善了义务宣传员法制宣传制度,突出抓了普法教育“五个一”工程,使农村普法教育有声有色、生动活泼。

四、坚持“逐步推进”,积极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

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一直以来是我区普法工作的重点对象之一,此次“百千万”企业普法依法治理活动对企业普法工作有了新的、更深层次的要求,为此,我区花大力气制定了切实可行地工作方案,对试点工作进行了认真部署,精心组织。本着“试点先行、逐步推进”的工作思路,我区已确定远藤食品有限公司作为我区XX年度“百千万”企业普法依法治理活动的试点企业,并深入开展了一系列活动,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1、深入调查研究,抓好试点。我区积极开展了深化企业普法依法治理的调研和试点工作,力求在试点工作中,对企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机制、形式、方法、渠道进行探索,发掘和总结普法与依法治企、依法经营想结合的经验,并逐步在全区范围内进行推广。

2、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针对我区企业的特点,区普法办公室结合本地实际,及时成立了蕉城区“百千万”企业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领导担任组长,司法、工商、劳动、税务、经贸等部门的负责人担任成员,各成员单位分工协作,各司其责。二是依托商会、行业协会和法律服务中介组织,为民营企业提供多方面的法律宣传和法律服务。

3、建立宣传平台,编发普法资料。积极通过自办的各普法平台开展宣传。如区普法办的普法宣传母报、法制宣传单以及《普法简报》等,将这些宣传刊物作为相对固定的宣传平台,刊载与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的法律知识,以及民营企业普法依法治理动态,及时对“百千万”企业普法依法治理的经验和好的做法进行总结、推广、交流。目前,区普法办共编印有关法律宣传书籍、资料达6000多份,深受企业欢迎。

4、组织开展各种活动。一是对企业有关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细致地梳理,清除和废除了有悖于法律的部分规章制度。二是办好办活法制宣传栏,拓展宣传面。帮助企业开设了法制阅览室和法制宣传栏,重点对《公司法》、《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增强了企业经营管理者、职工的法律意识,提高了法律素质,解决了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并与每月定期下发法制宣传教育母报,作为企业法制宣传栏的参考资料,共提供各类法制宣传书籍1000多册,下发宣传母报、法制宣传资料等500多份。

开展普法教育活动简报 篇2

我校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做到有计划、有要求、有措施、有总结。认真抓好师生的法制教育,努力做到经常教育与集体教育相结合,普遍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通过扎实而有效的法制教育宣传活动,增强校领导依法治校、教师依法执教的意识,学生的法制观念有所增强。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任务。

建立校长(卢大江)为领导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普法工作研究会议。明确“以强化法制教育为突破口,切实提高德育工作的水平和效率,确保素质教育全面推进”,进一步牢固确立“德育为首”的教育指导思想,通过共同探讨,统一思想,确保了法制教育的一致性。

二、加强德育队伍建设,提高教育者的自身素质。

通过政治学习、法律知识专题会议,组织教师自主学习《教育法》、《教师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五五普法教师读本》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了教师依法执教,依法治教的自觉性,杜绝了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等违反师德行为的现象,明确了学校在未成年人保护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要求与法律责任。促进教职工进一步树立遵纪守法、遇事找法的法制意识,增强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意识。

三、学生法制教育课堂渗透、活动辅助。

遵循学校教育的规律,充分利用校园这一特定的文化传递空间,发挥各有关课程在进行法制教育方面的作用和功能,使学生在学习文化知识的过程中受到比较系统的法制教育。以课程教学为主要渠道,形成课内课外、校内校外紧密结合的学校法制教育的网络和体系。利用课堂对学生进行比较系统的法制教育。通过小学思想品德课、小学社会课进行,有计划地对学生进行系统的法制教育;语文、数学、音乐等学科在教学中、结合本学科特点相应地渗透德育、法制教育内容。根据学生的身心特点和认知水平由浅入深地分阶段有层次地开展法制教育,并积极探索小学法制教育的内在规律,在校内主要通过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和日常的思想教育进行;在学校的日常思想教育中,通过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以及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养成教育活动等活动,对学生进行国家标志的教育、基础文明教育、法律常识和遵纪守法教育,促进学生树立法律意识。

利用学校广播、宣传栏、学习园地等宣传阵地、宣传手段等法制宣传时机,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营造法制教育氛围。组织一系列法制教育宣传活动:

1.组织学生通过班主任召开主题班会,让学生在一个个案例中得到启示,受到教育,不断提高法律意识。

2.组织各班进行“文明礼仪之星”主题班队会活动方案设计比赛。

3.组织三至六年级学生撰写法制教育宣传心得体会。

4.悬挂法制宣传教育标语、横幅。

5.在周一国旗下讲话时对学生作两次有关法制的国旗下讲话。

6.开展禁毒宣传和毒品预防教育活动,举行“不让毒品靠近我”手抄报比赛,召开主题班队会,组织学生对识毒防毒拒毒进行讨论,使广大学生主动参与到抵制毒品的活动中。

四、多方联合,拓展教育。

充分发挥学校、家庭、社会三方面的作用,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加强对小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不断增强广大学生家长的法律意识,通过家长学校、家校联系对学生家长进行一定的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赢得家庭教育的密切配合。通过家长会向家长讲解家庭对子女教育的责任和重要性,传授子女教育的科学方法,引导他们正确处理工作与育人、言传与身教、教育与惩罚的关系。发动老师定期进行家访,加强老师、家长、学生的沟通和联系。从而增强了家长对子女进行法制教育的责任感和积极性,提高了家教质量。

开展普法教育活动简报 篇3

根据宜章县创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县”的文件精神,宜章县第一完全小学把普法教育、依法治校、依法施教作为创建“零犯罪学校”、培养文明之花的重要工作来抓。给学生营造安全的学习环境、生活环境,创建“零犯罪学校”为进一步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让法制走进校园,创建和谐校园,接受法制教育,学会利用法律进行自我保护,自觉遵纪守法,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合格小学生。

首先政教主任彭建敏结合小学生的特点,用一个具体的事例,以案释法,以法论事,深入浅出的给全体师生做了生动的法制动员讲话,告诉大家在日常的学习和生活中要做一个守法合格的小学生,使大家深受教育;接着各班在班主任的组织下利用班(队)课,结合本班学生情况开展了观看《代号12348》法制教育班队活动,再一次使学生的心灵受到法制教育的洗礼。

通过本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了全校师生的法律意识,相信孩子们在以后的'生活中一定能自觉遵纪守法,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儿童。

开展普法教育活动简报 篇4

为了营造良好全民的“学法、懂法、用法”法治氛围,进一步推进了依法治村进程。近日,牛庄司法所联合牛庄乡党委、政府,牛庄派出所,牛庄村民委员会,以及乡所属各部门深入牛庄村开展以“法律知识进农村,依法办事促和谐”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采取举办法制讲座、提供法律咨询、散发宣传资料、宣传物品等形式,在该村群众中大力宣传宪法等法律知识,大力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农村改革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突出宣传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人民调解法》、《婚姻法》、《劳动法》、《合同法》、《继承法》等法律法规,培育群众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有效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把法制宣传教育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有机结合起来,把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述求、解决矛盾纠纷的过程变为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

据统计,此次普法宣传活动共发放法律宣传资料200余份,悬挂条幅2条,现场解答法律咨询50余人次,受教育的群众达200余人。

开展普法教育活动简报 篇5

交通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丰富同学们的交通安全知识,提高大家的交通安全意识,做到交通安全警钟常鸣。近日,漩口小学由校长和书记亲自挂帅,创设情境让学生在现实的场景中体验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在教学楼小操场进行了交通安全演练。此次实践演练包括同学们在校园里安全文明行走、上下楼梯;如何安全过马路,上学、放学如何安全行走,在公安汽车站文明等车、安全乘车,安全骑自行车以及交通安全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置方法。活动中,义务小交警头带黄色安全帽,手拿小红旗,有序的通过斑马线,比一比哪个路队横穿人形横道最遵守交通规则。

这样的活动对我校师生意义重大,通过开展此次活动,同学们会更加重视交通安全,并把所学知识运用到生活当中。进一步推进了平安校园的建设,也使我校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更上一层楼!

20xx年2月29日下午,在来安中学的教室里,来安县司法局组织的法律志愿者正在和学生进行生动活泼的法律知识互动宣讲。青少年是“五五”普法期间的重点对象、人群,为加强青少年的法律教育,来安县普法办的工作人员送法上门,为高一年级的学生讲授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主讲者为普法办的同志。他结合案例,讲授了什么是法律法律与人们生活的关系、结合案例为中学生们讲解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条文及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法律知识。学生们的反响非常热烈,他们认真听讲,积极提问,就自己关心的和日常学习、生活中碰到的一些问题,向普法办同志进行了咨询,纷纷表示愿意想多参加这样的活动,多了解些和他们息息相关的法律常识。

学校领导表示:这样的法制教育针对思想观念还处发展阶段的中学生来说,很有意义,有普法办的同志带着案例送法上门,深入浅出的教育利于中学生的思想道德的发展,校领导、教师表示以后将继续和普法办联合,加强沟通,资源共享,举办更多的普法活动,共同做好中学生的法律教育工作,提高青少年自我法制意识。

开展普法教育活动简报 篇6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农干桥学校全体师生国旗下的庄严宣誓,预示该校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正式启动。

为进一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切实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高黎贡分局以学校秋季开学为契机,集中开展“20xx年秋季法制宣传校园行”秋季防范宣传活动。从20xx年9月开始至今,高黎贡分局民警就相继到辖区坝湾民族中学、道街中学、芒棒中学、明德小学、芒棒小学等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课。

为了让学生“学得懂,听得进,记得牢”,分局民警精心挑选校园安全、禁毒、反恐怖、金融诈骗、交通安全等方面的知识和案例贯穿融合进行编写。在上法制课时,民警从《西游记》等神话故事引入,通过以案说法,以案说纪的方式,内容丰富、语言诙谐、生动有趣,深入浅出地从“什么是青少年犯罪”、“青少年犯罪的表现”、“青少年如何加强自我保护、防盗、防抢、防骗、防恐怖主义”等方面进行宣传讲解法律知识和安全防范常识,引导在校学生克服日常生活不良习惯,争做一名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的好学生。

在法制宣传课上,分局民警还从生活学习和人际交往方面给学生们提出了几点建议:要珍惜时间和生命,好好学习;树立目标,追求理想;慎交友,交益友,戒骄戒躁戒攀比;合理安排学习和生活,做到娱乐学习两不误。

开展普法教育活动简报 篇7

12月4日,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依法治桂办公室、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教育厅、共青团区委员会、妇女联合会、广西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未成年人犯管教所主办,桂林市委政法委员会、依法治市办公室、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教育局、共青团市委员会、妇女联合会、关心下一代委员会、灵川县委政法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教育局、共青团县委员会、妇女联合会协办的“法律同行,助力梦想——走进校园大型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灵川县人民会堂举行。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林金文,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何艳斌,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综治办副主任李玉振,共青团区委会副书记郑胜景,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敏,灵川县县长周春涌及桂林市、灵川县主办单位的领导、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灵川中学、灵川第二中学、灵川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的同学与家长代表1000多人参加此次活动。

周春涌县长在致欢迎辞中指出青少年教育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普法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重要基础。这次“法律同行,助力梦想——走进校园大型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灵川举行,为我们在新形式、新任务下依法治县进程,提升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工作水平提供了很好的机会。我们将以这次活动为契机,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大的力度努力探索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的新方法、新途径,促进全县法制建设工作更好的开展,为法治桂林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林金文副院长在致辞中对同学们给予了谆谆教导并提出殷切希望。指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不仅关系到亿万家庭的和谐幸福,更关系到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复兴。

为了让同学们更加直观、明了的学法、知法、用法,由灵川中学编排了一台青少年法治情景剧,通过情景剧、模拟法庭情真意切的表演,法官的教导、班主任的教诲、家长的教育。同学们如同身临其境,深受感染。引起了共鸣:深深地感受学法、知法重要性,更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活动中,同学不仅观看了精彩的情景剧及模拟法庭,还穿插了有奖法律知识问答,让同学们在互动中学习法律知识。各单位还制作了法律展板,并向学生赠送了未成年人普法手册及法制教科书。

蕉城区属各校,宁师附小、宁德实验学校: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小学招生管理工作,确保每位适龄儿童依法依规接受义务教育,根据《义务教育法》、《小学管理规程》、《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上级教育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特制定《蕉城区2014年秋季小学新生招生工作意见》,具体如下:

一、招生原则

2014年蕉城区小学新生招生严格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上农村适龄儿童按户口所在地学校(含“撤点并校”的教学点)就近入学;城区户籍(含蕉南、蕉北办事处和城南镇)适龄儿童按划片区域范围就近入学。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必须确保户籍在本辖区内的所有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对在辖区外就读的学生,也要确切了解每一位适龄儿童的去向,并登记在册,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二、招生对象

2014年蕉城区小学一年级招收户籍关系在本辖区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2007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出生);非本辖区五类人员适龄儿童、其他特殊人员适龄儿童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儿童。

三、招生办法

(一)城区(蕉南、蕉北办事处和城南镇)户籍的适龄儿童招生办法

城区(蕉南、蕉北办事处和城南镇)户籍的小学适龄儿童招生工作严格按照《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城区各小学招生划片方案批复》(宁政〔2000〕241号)、《关于城区各小学招生工作的补充意见》(宁区教〔2004〕86号)和《蕉城区2014年秋季小学新生招生工作意见》等文件精神执行。新生家长或监护人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宁德师院附小、实小新生还要持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按照免试划片招生的原则于2014年8月15日至17日到就读学校报名注册。城区各小学收集验证审核汇总有关证明材料后,于2014年8月19日上报区教育局备案。学校招生计划数余额先行安排五类人员子女和其他特殊情况人员子女,若还有余额再接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根据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城南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就读于蕉城区城南中心小学,城南镇岭头、叶厝、田中等行政村的适龄儿童招生办法参照“(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儿童招生办法”;金涵乡政府所在地金涵村(含“造福工程”搬迁在金涵乡所在地)的适龄儿童就读于金涵中心小学。

金涵中心小学和蓝田学校的注册时间以及注册所需的有效证件同城区小学。

(二)五类人员适龄儿童招生办法

非蕉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允许在城区小学就读:

⑴边防、海岛驻守部队的适龄子女。

⑵在蕉城区内兴办企业的港、澳、台胞及华侨、外国籍人员的适龄子女。

⑶父母双方从事地质勘探等流动性较大的工作,需由亲属监管的学生。

⑷父母双方因工作调动不在学生户籍地工作,需随父母居住生活的学生。

⑸父母离异,抚养一方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或丧失监护能力,确需由其他监护人或亲属抚养监护的学生。

以上五类人员的子女要求在城区小学就读的,家长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于2014年8月15日前到区教育局登记,由区教育局安排就读学校。

(三)其他特殊人员适龄儿童招生办法

1.洪口、官昌水库建设移民的适龄儿童在城区居住的,持房产证(或有效证明)和户口簿于2014年8月15日前到区教育局登记,按片区就近安排入学;无房产证的,于2014年8月18日到区教育局抽签确定就读学校。

2.实小和宁德师院附小片区内无房产证(含房主非直系亲属、房产证在2014年6月30日后办理)的适龄儿童,家长持户口簿于2014年8月15日前到区教育局登记,2014年8月19日由区教育局通过抽签的方式分别进入蕉南的公办学校和蕉北的区属公办学校就读。

3.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为了重点工程建设或招商引资等需要作出相关规定(即市委、区委常委会会议纪要和市长、区长办公会议纪要)的人员子女,持相关依据资料,于2014年8月15日前到区教育局登记,由区教育局安排就读学校。

4.根据《转发省侨办等八部门关于处理华侨回国定居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宁政外侨[2012]81号)文件精神,在蕉城区内非兴办企业的港、澳、台胞及华侨、外国籍人员的适龄子女。要求就读城区学校的,家长持有关材料,于2014年8月15日前到区教育局登记,由区教育局安排就读学校。

5.为了稳定农村教师队伍。农村教师的适龄子女,要求就读城区学校的,家长持户口簿及农村学校教师证明等相关资料,于2014年8月15日前到区教育局登记,由区教育局安排就读学校。

(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儿童招生办法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78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服务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0〕69号)等文件精神。进城务工就业农民流入地政府负责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儿童入学工作。

1.接收学校

实小、一小、二小、三小、四小、五小、六小、蓝田学校、蕉城区其他小学和宁德市实验学校(民办)。

2.接收办法

(1)申请登记。

蕉城区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儿童申请就读城区小学的,家长持相关材料于2014年8月15-17日,到户籍所在地乡镇中心小学登记注册,并填写《2014年蕉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城区小学登记审核表》,经户籍所在地中心小学审核注册登记同意后,方可于2014年8月19日至21日,到城区居住地所辖片区的学校申请登记。

非蕉城区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持相关必备材料,于2014年8月19日至21日,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到居住地所辖片区的学校领取并填写《2014年蕉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城区小学登记审核表》。

申请登记就读五小、蓝田学校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不受居住地所辖片区的限制。城南中心小学和宁德师院附小(没有招生计划余额)未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居住城南镇辖区内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选择实小、一小、三小、五小、六小、蓝田学校等其中一所申请登记;居住在宁德师院附小片区的可选择二小、四小、五小、蓝田学校等其中一所申请登记。每个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只限报一所学校,报名登记两所(含两所)以上学校的,取消报名资格。

城区接收学校收集验证审核汇总有关必备材料后,由学校签署是否接受申请意见,于2014年8月23日上报区教育局备案,逾期不予受理。

(2)抽签录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新生报名登记人数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余额数的,由该校直接录取;超过招生计划余额数的,采取抽签方法录取,抽签地点分别设在相关各校。具体步骤:2014年8月25日,对二小、三小、五小、蓝田学校等学校进行抽签录取;2014年8月26日,对实小、一小、四小、六小等学校进行抽签录取;2014年8月27日,抽签未抽中的,愿意调剂的,请到蕉城区辖区内生源不足的学校再报名登记,报名登记人数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余额数的,由该校直接录取;超过招生计划余额数的,采取抽签方法录取,抽签地点也分别设在相关各校,抽签时间2014年8月28日下午,若还有未被抽中且愿意调剂的,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到蕉城区其他小学就读。不愿调剂的,回原籍地学校就读。

2014年8月27日-29日,学校对被抽中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要重新核实其在城区居住地、监护人的相关信息,对于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注册时间。

2014年8月31日到录取学校报名注册。

3.必备材料

(1)非蕉城区户籍的,提供原籍户口簿和父母(一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父母婚育证明、公安机关办理的暂住证以及父母一方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含单位出具的务工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

(2)蕉城区户籍的,提供原籍户口簿、父母(一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父母一方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含单位出具的务工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和适龄儿童在城区具有稳定的住所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宁德市实验学校招生的必备材料和招收办法按民办学校的相关政策执行。

四、注意事项

1.城区公办学校不得招收任何形式的择校生,也不得以与部门(单位)“共建”的名义,照顾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对象就读。

2.各校严格控制班生规模。根据《福建省小学学籍管理办法(试行)》(闽教基〔2007〕77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借读生接收工作的通知》(闽教综〔2009〕16号)规定,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城区小学一年级每个教学班学生数原则不超过50人。

3.城区学校严禁招收城区户籍非本片区内的学生;小学一年级严禁招收不及龄儿童。

4.小学适龄残儿,轻度智障儿童由辖区学校安排随班就读,中重度智障儿童安排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5.城区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截止至2014年6月30日。

宁德市蕉城区招生委员会

201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