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单位有哪些职位名称-机关单位有哪些职位

1. 行政主管

2、 组织部长

3、 基层干部

4、 职能科长

5. 工作人员

6、 党员干部

7、 大队长

8、 履行官

9、 领导干部

10、 主任科员

政府工作人员职业名称

公务员、事业单位编、技术岗。

1、公务员:纳入国家行政编制,需要进行公务员登记。

2、事业单位编:政府当中也是有事业单位人员的,是需要参加地方事业单位招考的。

3、技术岗:也就是工勤岗位,是指在岗位设置中的从事简单体力工作或一般技术工种的岗位。比如打字员,司机等

政府上班需要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对于二零二二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放宽到四十周岁以下。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职业一栏分3种情况:

1、在职人员:填写当前岗位职务;

2、没有职务或者职称高于职务:填写职称,如高级教师等;

3、应届毕业生:若有职称,填写相应职称,若没有填写“无”。

职务就是在单位里从事的工作的行政职务名称,是指报考者在单位担任的行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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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新公务员法实施细则》第十六条

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

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

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和职责设置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序列。

第十八条

公务员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和机构规格设置。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第十九条

公务员职级在厅局级以下设置。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的职级序列,根据本法由国家另行规定。

第二十条

各机关依照确定的职能、规格、编制限额、职数以及结构比例,设置本机关公务员的具体职位,并确定各职位的工作职责和任职资格条件。

第二十一条

公务员的领导职务、职级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与级别的对应关系,由国家规定。

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职务与职级的对应关系,公务员担任的领导职务和职级可以互相转任、兼任;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可以晋升领导职务或者职级。

公务员的级别根据所任领导职务、职级及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公务员在同一领导职务、职级上,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晋升级别。

公务员的领导职务、职级与级别是确定公务员工资以及其他待遇的依据。

第二十二条

国家根据人民警察、消防救援人员以及海关、驻外外交机构等公务员的工作特点,设置与其领导职务、职级相对应的衔级。

机关单位里面的级别是怎么分的?

公务员的岗位主要有五个类别:

1、专业技术类职位。

专业技术类是指在机关中承担专业技术职责,为实施公共管理提供直接的技术支持和保障的公务员职位类别。专业技术类职位的本质特征是指在公务员队伍中履行专业技术职责,为实施公共管理提供专门的技术支持与保障的职位。

2、行政执法类职位。

行政执法类是指在工商、税务、质检、环保等履行市场监管与社会管理职能的行政执法部门的基层单位的行政执法职位中设置的公务员职位类别。行政执法类公务员主要履行行政监管、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稽查等现场执法职责。与综合管理类相比,行政执法类只有对法律的执行权,而无解释权,出现纠纷时不具备裁定权。

3、综合管理类职位。

综合管理类职位是指机关中除行政执法类职位、专业技术类职位以外的履行综合管理以及机关内部管理等职责的职位。这类职位数量最大,是公务员职位的主体。具体从事规划、咨询、决策、组织、指挥、协调、监督及机关内部管理工作。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4、法官、检察官类职位。

法官、检察官职位分别行使国家的审判权与检察权,与其他类别职位的性质、特点存在明显区别。法官、检察官在等级、义务、权利、资格条件、任免程序、回避等方面的管理也是与其他类别公务员有所区别。

5、其他类别职位等。

机关单位里面的领导职务层次级别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除国家级以外,其他三级就是我们经常提到的地方三级行政划分。 行政级别中是没有股级的,股级是介于副科级和科员之间的,是一种习惯的称呼。

扩展资料

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的职级序列,根据本法由国家另行规定。

第二十条各机关依照确定的职能、规格、编制限额、职数以及结构比例,设置本机关公务员的具体职位,并确定各职位的工作职责和任职资格条件。

第二十一条公务员的领导职务、职级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与级别的对应关系,由国家规定。

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职务与职级的对应关系,公务员担任的领导职务和职级可以互相转任、兼任;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可以晋升领导职务或者职级。

公务员的级别根据所任领导职务、职级及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公务员在同一领导职务、职级上,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晋升级别。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_行政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