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属于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哪些属于事业单位编制

1. 公安局

2、 教育局

3、 医疗院

4、 税务局

5.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 市场监督管理局

7、 民政局

8、 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9、 农业农村局

10、 林业局

事业编制有哪些单位

事业编制有教育事业单位、科技事业单位、文化事业单位、卫生事业单位、社会福利事业单位。

1、教育事业单位:包括高等教育事业单位、中等教育事业单位、基础教育事业单位和其他教育事业单位。这些单位主要负责教育和人才培养的工作,如大学、中学、小学、幼儿园等。

2、科技事业单位:包括自然科学研究事业单位、社会科学研究事业单位和其他科技事业单位。这些单位主要负责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工作,如科研院所、科技馆、地震局等。

3、文化事业单位:包括演出事业单位、艺术创作事业单位、新闻出版事业单位和其他文化事业单位。这些单位主要负责文化传承和文化发展的工作,如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戏剧院等。

4、卫生事业单位:包括医疗事业单位、卫生防疫检疫事业单位和其他卫生事业单位。这些单位主要负责医疗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的工作,如医院、卫生防疫站、药品检验所等。

5、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包括托养福利事业单位、康复事业单位、殡葬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福利事业单位。这些单位主要负责社会福利和社会服务的工作,如福利院、养老院、残疾人康复中心等。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百度百科-文化事业单位

事业编制单位有包括以下单位:

1、一般的机关事业单位,其中包括出版社、环卫、市政、图书馆、报社农技站等;

2、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办的幼儿园、高校和大学等都属于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办学校的老师都是有教师编的,私立的机构和学校不属于教育类事业单位;

3、医疗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办的医院都属于医疗卫生类事业单位,医生有事业编;

4、科研机构事业单位,常见的是研究院,大多数科研机构都改为企业了。

事业单位编制,是指事业单位中实行的一种编制制度,施设单位为科研单位、教育单位等。

事业单位企业编制通常有两种情况:

1、该单位除了有事业人员的编制外,还有的人员按企业用工对待,不占事业编制,他们属于工勤人员(也有事业编制的工勤人员);

2、单位除了事业编制外,另办有企业性质的单位,隶属于这个事业单位,该企业性质单位的人员当然身份是企业员工。但在实际中,这个事业单位为了方便工作,把不同性质单位的人员混合使用。尽管是在混合使用,但人事管理上身份截然不同。而且因为长期一样的工作,往往连属于企业编制的人员自己都会忽略了其身份。

事业编制报考的条件具体如下:

1、学历要求。最低标准是大专,其次是本科学历,部份高要求的岗位只接受硕士和博士报考,而且必须取得对应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2、专业要求,在学历要求满足条件时,还有些岗位要求对应的专业。例如财务类岗位,要求是金融、财管类等相关专业毕业的考生报考。

3、年龄,事业编报考一般是要求在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有部分地区是40周岁以下,甚至是30周岁,这需要看岗位和报考地区。

4、毕业年限,有部分岗位只接受应届生报考,或者毕业1-2年,大部分没有毕业年限的要求。应届生还需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也是一样。

5、相关证书,例如财务岗、建筑类等要求职业技能的岗位,需要有相关的证书才能报考。还有四六级证书,要求四级或者六级需在425分及以上。

6、户籍要求,有些岗位会有户籍限制。具体要求以事业编招聘公告为主。

事业编制报考的流程具体如下:

1、个人报名:登录招聘公告指定的报名网站,填写个人信息,按要求上传照片,提交报名;

2、单位初审: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一般是48小时内审车结束,报考人员可以在网上查询结果;

3、报名缴费: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站进行报名缴费,一般来说2科缴纳100元,各地区报名费不一样,也有地区免收报名费,以公告为准。预期未缴费的,视作放弃报名;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笔试后还会进行资格复审;

5、笔试:笔试一般在报名后1个月左右,考试科目以公告为准;

6、面试: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备案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考察考生的各项综合能力;

7、考核体检:考核、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8、签合同: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综上所述,事业单位的待遇和福利都很不错,且晋升的空间大,只要在职责范围内做好自己的工作,晋升的几率很大,同时,事业单位比起企业单位来说更具有稳定性,工资固定,收入稳定,工作时间固定,逢年过节还有各种各样的福利下发。事业单位是具有公益性质的,也因此事业单位的竞争压力要比企业单位弱的多。可见选择事业单位是一个很不错的选择。

法律依据: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二条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三条

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