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行政的部门有哪些部门-属于行政的部门有哪些

根据我国《公务员法》的规定,属于行政的部门包括:国务院组成部门(包括办公厅、各直属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各工作部门、县以上内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所属各工作部门等。还有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的相干部门等。这些部门主要负责国家的行政管理事务,如计划、财政、税收、司法、外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

行政机关包括哪些部门

法律分析:我国的行政机关部门有国务院及其组成部门(包括各部委,中国人民银行和审计署,共25个);地方行政机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的各工作部门;民族自治地方行政机关(包括自治区,自治州,自治旗和自治县的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和民族乡政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全文》 第十五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政府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政府都是国务院统一领导下的国家行政机关,都服从国务院。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的组织和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或者单行条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