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退休金如何计算方法-辽宁退休金如何计算

辽宁省的退休金计算方式根据《辽宁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进行,具体为: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其中,基础养老金由兼顾基金支付;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账户贮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算。

辽宁省退休金计算实例

法律分析:

1. 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十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本人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有独生子女证的,增加养老金总额的5%。

1998年9月30日及以前参加工作的,另有过渡性养老金。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辽宁省退休金计算公式

法律分析:养老金领取计算方法: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其中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并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退休后可以领取养老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辽宁省退休金计算公式:退休金=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作年限*系数(依据不同的职务和职级,系数略有不同)。

1、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指数化月平均工资均缴费指数*退休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平均缴费指数年度缴费指数/缴费年限;缴费工资指数年缴费工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个人账户养老金人账户内养老金储存额/与退休年龄相关的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x指数化视同缴费基数同缴费年限*1.3%或者是1.4%。

退休金(也即退休工资)是国家按照社会保险制度规定,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职工对社会所作出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支付给货币形式的保险待遇,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

退休金一般都是国家财政或地方财政列支,未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退休人员(如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不含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单位)的退休待遇简称退休金或退休生活费。退休金由单体或企业提供,不需要受益人缴费即可享受。

退休金即养老金。养老金的领取条件如下:

1、退休之前累计缴费年限达到15年;

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即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

3、没有受到刑事处罚。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退休金是由这四部分组成:

1、基础养老金;

2、过渡性养老金(含调剂金);

3、统筹项目内生活物价补贴及;

4、统一调整增加的部分。

综上所述,退休金是指企业或事业单位职工或工作人员退休后一次或分次支付给职工的服务酬劳的一部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