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证明是国企单位-如何证明是国企

国有企业,是指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社会经济组织。要证明一个企业是不是属于国有企业,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

1、 查看企业的营业执照:在国家企业信誉信息公示系统中,可以查询到企业的基本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注册资本、股东信息等。

2、 了解企业的注册地址:如果企业的注册地址是政府机关或政府部门办公地点,那末这个企业极可能是国有企业。

3、 检查企业的所有者:如果是国有企业,其所有者通常是由政府机构控制的。

4、 查看企业的经营事迹:国有企业常常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因此在经营事迹上也有所体现。

5. 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对一些复杂的判断,可能需要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

以上内容就是如何证明一个企业是不是属于国有企业的一些方法,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怎么判断是不是国企正式工

判断是不是国企正式工的方法有5种:第一,看劳动合同签订的主体是谁;第二,看社会保险缴费主体是谁;第三,看每月工资发放主体是谁;第四,看工作证的编号;第五,直接向该国有企业的人事部门或者其他部门的职工询问。

1.看劳动合同签订的主体是谁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看好合同签订的主体是不是你要入职的国有企业,另外在劳动合同签订时,一般要加盖国有企业公章和法人章。另外,还要区分是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

2.看社会保险缴费主体是谁

比如:每个企业养老保险缴费账户都有企业唯一的养老保险缴费编号,你在查询个人社保缴费记录(证明)的时候,就可以看到是哪个企业为你代扣代缴的社保费用。通过查询社保缴费情况,就可以判断缴费主体是否是你要入职的国有企业。

3.每月工资发放主体是谁

如果你是临时工,一般国有企业会将临时工的工资费用以劳务费的形式,在每月工资发放日前,委托第三方劳务派遣服务代为发放。而对于国有企业的正式员工,直接由国有企业自己发放工资。

4.看工作证的编号

一般来说,国有企业的员工都有工作证,正式职工和临时工的工作证编号是有明显区别的,通过对比工作证的编号即可分辨出来,哪个是正式工,哪个是临时工。

5.直接向该国有企业的人事部门或者其他部门的职工询问

这个也是最简单且最直接的方式,如果你不想拐弯抹角,那么到不如痛快一点,直接当面询问用人单位的人事,在这种事情上,国有企业的人事部门没必要藏着掖着,一问便知。如果感觉问单位人事太唐突,你还可以问一下该国有企业的其他职工,毕竟他们在这家企业工作多年,相信也会得到一个答案。

国企的性质,就是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性质。所谓全民所有制企业,实质就是企业生产资料归全体人民共同所有的企业。

而所谓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性质,就是生产资料归全体人民共同所有的企业所具有的性质。因而,所谓国企的性质,实质就是生产资料属于全体人民共同所有的企业所具有的性质。

全民所有制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一种主要具体体现形式。在我国实行计划经济时,全民所有制企业是以国家所有制具体实现形式体现的。

国家所有制具体实现形式,是通过全社会范围的经济联合使劳动者取得生产资料共有者的地位。因而,这时我国国企作为由国家投资组建的从事产品(商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经济组织。

实质是以劳动为谋生手段的劳动者与全民所有制生产资料实际结合的经济联合体。在全民所有制条件下,我国全体人民中的劳动者一面是具有平等地位的生产资料的共有者。

另一面是由社会分工所决定的不同生产职能的专门化承担者。全民所有制企业就是这种全民所有制经济中媒介劳动者与全民所有制生产资料实际结合的经济关系环节。

广大劳动者的双重身份就是通过这个经济组织结合起来而具体实现的。所以,我国国企本质上是全民所有制的具体实现形式。它是通过劳动者与全民所有制生产资料的结合,具体实现全民所有制生产关系的。

扩展资料

特征

具有企业的基本特征

(1)它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2)它是由多数人组成的组织体;

(3)依法设立,法律确认其一定权利义务。

国有企业是一种特殊企业,如定义中所指出,它的资本全部或主要由国家投入,其全部资本或主要股份归国家所有。这同其他全部或主要由民间社会(组织与个人)投资的企业不同。

兼具私法人的特点

它全部或主要由国家投资设立,由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或其授权部门进行管理,在国有并国营情况下,国家还委派国家工作人员进驻企业主持生产经营活动。

它分担一定的国有管理职能,但不同于国家机关以专司某种国家管理为本职,它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国家及其有关政府部门对它进行较为严格的管理。

但毕竟不同于对一般国家机关或其科室的管理;它的组织与活动所适用的法律具有公法性,但又有许多私法性质的条款,并适用其他一般企业法的许多基本规定。

兼具社团财团法人特点

它是一个组织体,具有"人的团体"的特征,但其并不必备"两个以上出资人"的条件而全部或主要由国家出资,体现出以国家拨付(投资)的"特定财产为中心"这一财团法人的性质。

它具有社团法人"对于人的团体赋予权利能力"的特征,又有财团法人"对于供一定目的(用于生产经营)的特定财产赋予权能力"的性质。

它有一定的人为其成员,但其作为成员并非即为股东;它有最高权力机关,但并非为社员(股东)大会,它的机关有一定决策权,但非为全权,许多重大事项必须经国家主管机关决定。

此外,社团法人的设立须有两人以上的合同行为,国有企业不具备这一要求;财团法人限于公益法人,不具有营利性,但国有企业兼具有二者特点。

兼具有营利法人与公益法人的特点

它一般有营利的目的,但往往不以营利为其目的,有些国有企业从其开办就不是或主要不是为了营利,而是为了实现国家调节经济或其他国家政策。

为了国民经济的总体和长远发展或其他方面的国家和社会利益;营利法人不仅有营利目的,而且以其利润分配于其成员,而国有企业在实行国营时,其利润则上缴国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有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