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疫情如何界定为高危-动物疫情如何界定
"动物疫情的界定"通常是指在特定地区或全球范围内,由于某种或多种疾病引发的动物流行病学现象。这类界定需要斟酌多个因素,包括疾病的类型、传播途径、传播速度和范围等。
具体而言,动物疫情的界定通常触及到以下几个步骤:
1、 肯定动物群体:首先需要肯定遭到疾病影响的具体动物群体,例如牛、猪、鸡等家畜或野生动物。
2、 分析疾病症状:视察并分析这些动物的症状,如体温升高、食欲消退、精神委靡等,并进行实验室检测确认疾病的存在。
3、 肯定病原体:通过实验室检测,肯定致使疾病的具体病原体,如病毒、细菌或其他微生物。
4、 分析疾病传播方式:评估疾病是如何从一个动物群体传播到另外一个动物群体的,多是直接传播(接触)、间接传播(媒介生物)或空气传播等。
5. 肯定疫情范围:评估疾病的影响范围,包括受感染的动物数量、散布区域、损失情况等。
6、 制定应对策略:根据以上内容信息,制定相应的应对策略,可能包括隔离受影响的动物、预防措施、医治方案等。
动物疫情的界定是一个复杂的进程,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
长春市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管理条例(2004修正)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的建设管理,有效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牧业经济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动物,是指家畜、家禽和人工饲养、合法捕获的其他动物。
本条例所称动物产品,是指动物的生皮、原毛、精液、胚胎、种蛋以及未加工的胴体、脂、脏器、鲜奶、血液、绒、骨、角、头、蹄等。
本条例所称规定动物疫病,是指国家规定控制的口蹄疫等动物疫病以及国际动物卫生组织规定的其他A类动物疫病(病种名录附后)。
本条例所称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是指没有前款动物疫病即规定动物疫病危害,并达到国家综合考核标准的区域。第三条本条例界定的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
本条例适用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的建设管理。
从事动物、动物产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的建设管理工作。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的牧业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的建设管理工作。牧业管理部门所属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具体实施动物防疫和动物防疫监督。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的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分工,做好相关的管理工作。第五条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的建设管理实行统一规划、分期实施、辖区管理、依法治理的原则。第二章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的建设第六条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的建设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市人民政府的牧业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的建设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全市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规划,编制本辖区的详细规划,报市牧业管理部门批准。第七条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的建设以县(市)、区为单位。出口动物、动物产品的单位,种用、乳用动物饲养场,大型饲养场和铁路、主要公路沿线两侧乡(镇)为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的建设重点区域。第八条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应当符合下列标准:
(一)规定动物疫病的控制,按照病种的不同,必须分别达到国家规定的控制、稳定控制、扑灭和消灭标准;
(二)猪、羊病死率控制在5%以下,禽病死率控制在13%以下,马、驴、骡、牛、鹿病死率控制在1%以下;
(三)产地检疫率,屠宰动物受检率,上市动物产品持证率,免疫证明出证率均达到100%。
(四)具备对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扑灭的快速反应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动物防治技术和管理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第九条按照国家规定建立无规定动物疫病区信息网络,对有关法律、规划、标准、疫情动态、重大事件资料、牧业发展状况及国际动物卫生管理办法等,分别归档,并实现微机联网。第十条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扑灭动物疫病应当组建快速反应队伍,配置扑灭动物疫病指挥、消毒、无害化处理专用车辆,装置二类警示器具和通讯工具。第十一条市级畜牧兽医诊断(化验)室应当具备对规定动物疫病快速诊断、疫情监测、兽药检验、饲料质量监测、动物产品药残监控和与国际同类化验室的双边或者多边认证能力。
县级畜牧兽医诊断(化验)室应当具备对常见病、多发病的检验诊断能力。
乡级畜牧兽医诊断(化验)室应当具备对常见病的常规检验能力。第十二条市、县(市)、区、乡(镇)冷链系统,应当具备规定的冷藏设备、设施和专用运输工具,保证疫苗的有效使用。第十三条完善市、县、乡、村四级动物疫病防疫网络,建设一支与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管理相适应的防疫队伍。第十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安排无规定动物疫病区专项资金,并将预防、控制和扑灭规定动物疫病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第三章规定动物疫病的预防第十五条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的家畜、家禽实行封闭(圈、舍、庭院)饲养。
马属动物、反刍动物和鸭、鹅限定地点放养。第十六条各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和乡(镇)动物防疫组织以及防疫人员应当按照规定负责动物疫病的计划免疫工作,对规定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第十七条饲养经营动物和生产经营动物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本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动物疫病的计划免疫和预防工作,并接受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监测、监督。
出口动物、动物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进口国家和地区的有关免疫规定进行免疫。
许多朋友错误地理解了《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认为将狗从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中删除意味着国家将逐步禁止狗肉。事实上,这是一个错误的理解。
首先,本次发布的《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征求意见稿)的制定有两个依据:第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大家都说是因为疫情才很快提上日程的决议。NPC的决定主要是监督两个问题,一是界定一个禁止的对象和范围,即以食用为目的的陆生野生动物,二是建立一个肯定的白名单。所以,别担心,你打水、抓鱼、再炖,不再属于这一类,你养一只黄色的皮,然后做一件外套,也不在这一管理类。一旦你繁殖了白名单上的一个物种,即使是饲养恐龙也不受此限制。
许多朋友只看到了将狗从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列表中删除的结果,但他们没有注意到列在《目录》中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管理的句子,这意味着该列表将被用作未来畜禽育种的肯定列表。
换句话说,该目录涵盖的种类是国家认为经过专家论证后可以在全国范围内积极推广的畜禽品种,符合大规模养殖的要求。因此,这些类别不仅仅限于中国传统栽培类型,还包括具有国际潜力的推荐栽培类型。因此,该文件不能被解释为国家将逐步禁食狗肉。这主要是因为制定该目录的原则和目的已经确定。
首先,原则上,通过目录描述文档可以清楚地理解它。基于四个因素,一是坚持科学。《目录》所列的畜禽必须经过长期的人工饲养和驯化,并具有稳定的人工选择经济特性。二是突出安全,优先保障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三是尊重民族风俗,考虑多民族生产生活、传统文化等因素的需要。第四,应符合国际标准,并参考国际惯例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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