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监委如何派驻纪检组-河南监委如何派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规定,河南省纪委监委依照中央要求,全面加强派出机构建设。派出机构对驻在地区(市)的所辖县(市、区)党和国家机关展开监督。各派出机构应当结合实际,在被监督单位设立相应内设机构,实行对所辖县(市、区)党和国家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监督职责。具体而言,对地方各级国家权利机关和行政区域内的行政机关进行领导,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向本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对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罚决定,并对公职人员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法进行调查处理;对管辖范围内的党组织领导成员进行监督,对有关组织的巡查工作等。

郑州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是干嘛的

监督促进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促进驻在部门党政一把手当好第一责任人。监督检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及廉洁自律等情况,经常、及时向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纪委)报告上述情况及发现的重要问题。受理对驻在部门党的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

经区纪委批准,初步核实反映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区管干部的问题线索;参与审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区管干部涉嫌违反党纪的案件,负责审查驻在部门管理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股级干部涉嫌违反党纪的案件,指导驻在部门机关党组织审查股级以下干部涉嫌违反党纪的案件,必要时可以直接审查股级以下干部涉嫌违反党纪的案件。受理驻在部门党的组织和党员的申诉。

对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驻在部门党的组织和负有责任的党的领导干部,按照管理权限对其作出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的组织提出问责建议。

推进驻在部门落实巡视巡察整改,配合巡察机构了解有关情况和问题,督促驻在部门党组织抓好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和移交问题线索处置,做好巡视巡察整改的日常监督工作。

推动驻在部门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和廉政教育。依法对驻在部门的领导班子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维护宪法法律,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领导班子和区委管理的公职人员存在问题的,及时向区纪委监委报告;发现其他公职人员存在问题的,根据授权会同驻在部门开展调查处置,强化监督职责,受理对驻在部门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

郑州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是干什么的

监察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是各级监察委员会派驻或者派出监察机构、监察专员的范围以及组织形式。监察派驻制度的内容十分丰富,监察法原则规定监察委员会往哪里派、怎么派,给监察派驻制度留下了较大的制度空间,对派驻或者派出范围、组织形式等的具体设置,留待日后逐步细化、完善。本款列举了一些派驻或者派出的范围,具体包括本级中国共产党机关、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和单位以及所管辖的行政区域、国有企业等。这里的国家机关主要是指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事务的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这里的行政区域主要是指街道、乡镇以及不设置人民代表大会的地区、盟等区域。县级监察委员会向所管辖的街道、乡镇派出监察机构、监察专员,可以每个街道、乡镇单独派出,也可以几个街道、乡镇归口派出,推动国家监察向基层延伸,就近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派驻或者派出的组织形式,具体包括监察机构或者监察专员。监察委员会是设置派驻、派出监察机构还是监察专员,应遵循实际需要,根据监察对象的多少、任务轻重而定。一般来说,地区、盟等地方的监察机构,可以采取派出监察机构的形式;对于街道、乡镇,可以采取派出监察专员的形式;而中国共产党机关、国家机关等的监察机构,可以采取派驻监察机构的形式。

郑州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是是纪委监察机关派往各个单位的纪检组,也就是原来的各个单位的纪检监察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 要建立中央纪委常委会统一领导、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统一管理,

中央纪委副书记(常委)、国家监委副主任(委员)分管,相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派驻工作领导体制,加强对派驻机构的指导、管理、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