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办学如何登记学历-国企办学如何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国家举行或其他社会气力举行的学校依法享有法人资历。因此,国有企业可以申请登记成为一所独立的学校,并取得法人资历。具体登记流程和所需材料以下:

1、 申请设立学校:申请人需要向所在地的教育局提出设立学校的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学校设立申请书;(2)章程草案;(3)投资证明;(4)教学设施装备清单等。

2、 审核与批准:教育局对申请进行审核后,认为符合要求的,会发给学校设立许可证;对不符合要求的,会告知申请人缘由并要求改正。

3、 注册登记:学校获得设立许可证后,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需要注意的是,国有企业办学需要遵照相干法律法规,保证教学质量,保护学生权益,同时要积极实行社会责任,服务社会经济发展。

国有企业可以出资成立培训学校么

教育机构或者培训学校的建立需要以下条件:

1、足够的场地和师资要求。

2、得到教育主管部门的认证。

3、取得社会力量办学资格。

4、制定培训课程的价格,增减课程内容,改变收费项目均需教育部门批准。

法律上并没有对国有企业进行特别限定。嫌麻烦的话,找一个叫中企开元的会计公司代办,自己申请的话,申办流程如下:

1、向教育部门提出申请筹办的报告(法人不能有违法记录)。

2、审批机关验证。

3、申请正式成立的报告。

4、相关的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5、审批完毕后,教育部门会以书面形式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批复。批准后会颁发办学许可证。

递交申请筹办的办结时限为30日,申请正式的办结时限为20个工作日,具体看教育部门的办事效率,以国企的人脉关系,应该不用等太久。

法律分析:不是,国企公有学校:是国企出资建设的;公办学校:主要是政府出资建设的;民办学校:主要是私人出资建设的。

法律依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

第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还应当依法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职责相同或者相近的,原则上由一个行政机构承担。行政机构之间对职责划分有异议的,应当主动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报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协商不一致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协调意见,由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决定。

第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议事协调机构,应当严格控制;可以交由现有机构承担职能的或者由现有机构进行协调可以解决问题的,不另设立议事协调机构。为办理一定时期内某项特定工作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应当明确规定其撤销的条件和期限。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议事协调机构不单独设立办事机构,具体工作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承担。

第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和精干的原则,设立必要的内设机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内设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该行政机构报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批。